景区巡查人员的工作总结 景区旅游接待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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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巡查人员的工作总结 景区旅游接待安全工作计划篇一
关于落实全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最新)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宿经营管理行为,促进民宿健康持续发展,根据《^v^旅游法》和《x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x府办〔x〕7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民宿的范围
本实施意见所称的民宿是指经营者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x体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场所。民宿经营规模,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4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x区可申报民宿的区域由x区政府划定。
二、民宿的条件
民宿的申办和经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民宿的建筑设施
1.用于民宿经营的建筑物为合法建筑,并符合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凡涉及违法的建筑物不得用于经营民宿。
2.新建、改建的建筑物符合城乡规划的相关规定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到依法设计、施工。既有建筑物,使用时不得破坏主体承重结构,必要时还应进行安全鉴定并采取加固措施,确保建筑使用安全。
3.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的自然与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等区域,禁止新建、扩建民宿项目。
(二)民宿消防要求
x辖区内的民宿的建筑消防安全要求,按照住房城乡^v^、^v^、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x〕50号)执行。
(三)民宿的经营管理
1.客房及卫生间通风、采光良好,卫生间干湿分离,并供应冷、热水及清洁用品。
2.经常维护场所环境清洁及卫生,避免蚊、蝇、蟑螂、老鼠及其他妨碍卫生的病媒及孳生源。
3.根据经营规模和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用具、容器设施等符合食品安全规定。
4.提供给旅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5.提供给旅客使用的餐饮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6.食品工作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7.使用瓶装燃气的民宿用户要按照瓶装燃气实名制销售管理的要求向合法的燃气经营企业购买燃气,并与其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管道燃气的民宿经营者不得私自拆卸、改装、占压、覆盖管道燃气设施。
8.民宿经营业者必须履行民宿安全主体责任,与公安机关签订《民宿经营治安管理责任状》,应当安装民宿治安管理系统,严格落实旅客住宿登记等相关制度。
9.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客房的门窗符合防盗要求,并设置符合防盗要求的物品保管柜(箱)。
10.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开展安全巡查,落实值班巡查和访客登记制度。
11.场所主要出入口、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出入口、营业大厅、主要通道、楼梯出入口、停车场等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且监控系统录像至少保存30日。
12.民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民宿内不得进行淫移色情表演、卖淫^v^、赌博吸毒、^v^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三、部门职责
(一)区文体旅游局
1.统筹协调民宿管理相关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宿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根据实际,牵头各部门进行联合核验,并出具核验证明;
4.负责辖区民宿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
6.受理民宿涉及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受理本辖区民宿开设申请材料;
2.按要求设立社区加强一类的微型消防站;
5.指导鼓励成立相应的民宿协会,协会应积极做好行业自律工作,协助处理投诉事宜。
(三)区执法局
加强对符合开办条件民宿的日常监管,防止用于经营民宿的建筑物出现新的违法建设行为。
(四)区建设局
核验所申请民宿是否符合:
2.使用管道燃气的民宿经营者不存在私自拆卸、改装、占压、覆盖管道燃气设施等情形。
(五)x消防大队
核验所申请民宿是否符合《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x〕50号)的建筑消防安全要求及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六)区卫计局
核验所申请民宿是否符合: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
5.提供给旅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6.经营场所投入使用前应委托疾控中心对室内空气、用品用具、生活饮用水进行监测。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民宿经营企业从事食品经营的,核验其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八)x公安分局
核验所申请民宿是否符合:
3.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4.在经营场所出入口、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出入口、营业大厅、主要通道、楼梯出入口、车场等安装电视监控设备,且监控录像至少保存30日。
^v^门可根据本实施意见,另行制定民宿治安管理规范。
(九)区安监局
核验所申请民宿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十)各部门应明确申报核验所需材料及要求。
(十一)各部门应依法加强民宿动态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
四、民宿的申办
(一)民宿管理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民宿申报受理单位。
1.申请报告;
2.商事主体登记证书;
4.民宿建筑的产权材料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5.标明经营场所各层出入口、内部通道、客房房号等功能区分布以及监控、消防等技防设施安装位置的平面示意图。
(三)建立联合核验工作机制
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派专人负责受理本辖区民宿开设申请材料。
区文体旅游局根据实际,牵头各部门进行联合核验,并出具核验证明。
(四)民宿经营者应当凭核验证明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经营场所备案。符合民宿开办条件的,由区文体旅游局将通过核验的民宿名单发函发函给x公安分局申请开通民宿治安管理系统,并由民宿经营者与x公安分局签订《民宿经营治安管理责任状》。
五、其他
各部门应依法加强民宿动态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对不符合《x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民宿设施,公安、市场监管、卫计、建设、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依照《^v^消防法》《^v^食品安全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x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x经济特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x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查处。涉及文物保护的,依照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实施意见由x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负责解释。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x年5月4日。
景区巡查人员的工作总结 景区旅游接待安全工作计划篇二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v^^v^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做好“五一”节假日期间旅游及疫情防控工作的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安排部署。
为保障全乡“五一”节假日期间旅游及疫情防控工作顺
组长:秦燕妮(乡长)
副组长:李菲(副乡长、分管疫情防控)
赵庚(副乡长、分管文化旅游)
成员:廉锐(组织委员、片长)
韩宇(武装部长、片长)
孙飞(副乡长、片长)
薛嘉瑜(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片长)
张恩波(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片长)
王建枝(一级主任科员、片长)
李峰(派出所所长)
王慧忠(卫生院院长)
下设2个工作小组:
(一)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李菲
成员:
(二)文化旅游工作小组:
组长:赵庚
成员:
(一)疫情防控工作方面
严格按照省第48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会议的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进行精准防控,深入落实省委楼阳生书记“放得开、管得住、陈心来、满意归”12字工作方针,抓好“五一”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旅游景区人员控制措施。各旅游景区严格按照不多于景区最大接待量的原则,实行“分时预约、错峰旅游”等措施,必要时景区外要做好限流工作,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
2、景区公共场所及服务行业要加大疫情防控指导,同时加大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引导工作。在景区或者服务业提倡“分餐制、无接触付款”等消费方式。
3、做好景区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各景区的实际情况,提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安排人员力量提前做好应急演练。
(二)旅游工作方面
1、辖区内所有景区应坚持“应开尽开”的原则,同时要提升景区整体的服务质量,保持景区环境卫生整洁,加强景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和素质,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2、要做好景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室外景区要做好人员限流工作,同时要严格游客火源管控工作;室内景区要设置“一米线”,做好日常测温、扫码工作,同时要加强室内通风,避免拥挤。
3、各行政村、各驻乡单位、各景区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消防安全工作。各景区要加强值班人员力量,保证景区不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等。
景区巡查人员的工作总结 景区旅游接待安全工作计划篇三
为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小腮镇学校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根据我县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小腮镇20xx年学校卫生安全巡查工作计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条例》等。
辖区内中学、小学、幼儿园卫生状况等。每季度开展一次巡查,覆盖率达100%。
(一)小腮镇中学
(二)小腮镇各小学
(三)小腮镇中心幼儿园
对辖区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巡查,认真填写单位基础信息表、现场巡查记录。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制作巡查笔录和出具卫生监督协管意见书,并督促整改,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2、20xx年1月-12月:按照计划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巡查和水质监督检测。
(一)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安全巡查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结合本地区学校卫生巡查中的具体情况和突出问题,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督导、协管本辖区巡查工作实施,保证各项计划、任务和整治措施得到落实。
(二)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开展巡查工作,指导学校规范卫生管理,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协助上级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三)要在查中注重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学校卫生安全巡查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进一步健全监督协管制度、完善机制措施、提高学校卫生安全巡查能力和水平,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四)在20xx年12月20日前将学校卫生安全巡查资料存档备查,及时报送。完成工作总结。
景区巡查人员的工作总结 景区旅游接待安全工作计划篇四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
一旦发生疫情、由动检站人员立即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经观察分析疫情情况,立即上报当地*和县兽医卫生**管理部门,并由县兽医卫生**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
由镇*立即**人员在疫区内进行全面捕杀已染疫情的畜禽,不留任何死角,不放过任何一只畜禽,宰杀过后进行全面消毒,销毁深埋,作无害化处理。
凡是在疫点,疫区内饲养的畜禽,严禁转运,销售点由工商行政部门在集贸进行巡查,一经查出,给予严防处罚。
在集贸市场进行检查的畜禽,及其产品必须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制,经检验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对进行检验的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实行报检**和消毒**,对运载的动物用产品经检疫不合格的,实行**销毁。
在发生疫情的疫点,疫区内以及过往的人和车辆实行**消毒,对周边未染疫的畜疫实行紧急接种,若凝似人**患的传染病由防保所人员进行紧急接种。
景区巡查人员的工作总结 景区旅游接待安全工作计划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
**
*总*
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电影行业发展,指导全省电影放映场所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引。(一)坚持属地管理,加强****。各地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按照属地*委和***部署,在各地电影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常态防控,健全应急机制。开放营业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做好防控方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并根据当地疾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三)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到精细化防控。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落实本场所防控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细化到个人。
(四)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员工上岗前要检查体温,出现发热(体温高于度)、呼吸道症状时,要暂停工作、及时报告并就医。
(五)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员工应当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放映单位应劝导员工春节期间避免离粤,并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
(六)严格岗位工作规范。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对员工用餐和工作会议的科学管理。
(七)配备防护用品。电影放映场所要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并在洗手间配备洗手液及消毒用品,为员工和观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八)保持良好通风。加强电影放映场所营业前和营业过程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保持电影放映场所空气清新。
(九)加强清洁消毒。
1.大堂、影厅、卫生间、走廊、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每日不少于2次喷雾消毒。
2.售取票机、商品售货区、自动贩卖机、公共区域座椅、入口闸机、卫生间等重点区域,每日不少于5次擦拭消毒。
3.影厅座椅扶手、3d眼镜等观众直接接触物品,每场消毒一次。
4.做好垃圾分类处理,防疫用品类垃圾应定点投放,日产日清。
(十)加强防疫宣传。电影放映场所应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使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映前公益广告片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观众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配合防控工作。
(十一)做好入场检测。电影放映场所应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扫验健康码,检查体温,未戴口罩和体温度以上者不得进入。在电影院入口配备手消毒剂,引导员工和观众做好手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