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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协会工作计划

作者: 曹czj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面临各种变化和不确定性。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应对这些变化和不确定性,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环境和情况的变化。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我们的目标,提高工作效率,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有序和有意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律师协会工作计划篇一

2017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30号文件为统领,紧紧围绕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一基本要求,大力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品牌形象建设及行业基础建设,组织和引导全市律师运用专业优势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不断完善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体制的创新与改革,充分发挥协会在反映诉求、提供服务、规范行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团结和引领全市律师为“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与重点工作,积极搭建平台,引导全市律师为首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二)加强对律师代理群访群诉及其他大案、要案、敏感案件的指导,探索建立大、要案通报、研讨制度,制定出台《关于组织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协助调解、主持和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与市总工会、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合作,组织推荐律师参与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及保险合同纠纷调解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律师在化解纠纷、平复矛盾中发挥作用。(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三)指导区县律协组织辖区律师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三进”活动,协调专业力量对口支援律师人数较少的区县,为其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

(四)积极组织专业律师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亦庄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和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为律师拓展业务搭建平台。(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五)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组织和推动律师为城南行动计划、中关村科学城、未来城以及城乡结合部改造等北京市重点项目开展法律论证,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六)进一步发挥协会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服务团、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律师顾问团、北京律师行政应诉工作服务团等的作用,与市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合作,组织律师参与涉及我市社会生产生活主要领域合同示范文本的研讨、起草工作,为律师扩大社会参与、拓展业务领域搭建平台。(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一)积极配合全市律师培训基地的筹建工作,制定律师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将律师思想政治培训、党员律师培训、合伙人培训、律师业务培训、实习律师培训等统一纳入律师培训基地统筹安排。(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二)按照高素质首都律师队伍建设的要求,组建北京律师培训师资库;以政治教育、职业道德、管理知识、业务技能等培训内容为重点,优化设计律师培训课程。(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三)适应律师服务于首都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做好诉讼、仲裁、调解、普法、涉法涉讼信访等专项法律服务技能培训;增加法治理念教育、时事政治教育、执业观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的培训课时;针对女律师的职业特色与性格特点,开展女律师职业形象系列活动。(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四)继续扩大律师涉外培训的规模和数量,年内邀请外国专家、学者、律师为北京律师举办讲座10余次,覆盖面力争达到1000人次。(外事委员会)

(五)邀请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管理人员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系列讲座,为会员了解、借鉴国外及境外律师事务所的先进管理经验搭建平台。(外事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六)从行业发展战略角度继续实施并稳步推进“北京青年律师阳光成长培训计划”,针对青年律师的执业需求,由资深律师组成阳光导师团向青年律师面授执业技能,开办民诉、刑诉、非诉三期阳光小班,通过“传、帮、带”的形式帮助青年律师快速成长。(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七)及时总结北京律师的业务成果,本着扩大惠及面的原则做好成果转化,年内推出两份《北京律师法律报告》,出台六份《北京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两份《北京律师业务合同范本》,出版六册《北京律师业务案例集粹》和四册《北京律师论文集粹》。(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一)根据中办30号文件精神,配合市局起草《北京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对行业需求进行梳理分析和提炼汇总,并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建议。(秘书处)

(二)制定全市律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并组织各律师事务所签字承诺;进一步完善执业律师宣誓制度,将诚信执业的相关要求写进誓词,强化律师执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会员事务委员会)

(三)制定并在全行业推广包括律师事务所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在内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本,引导律师事务所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四)建立长效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全员定期轮训制度,并将其作为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组建律师事务所管理培训讲师团,定期组织律师事务所管理人沙龙活动及新建所合伙人管理知识培训;针对投诉案件涉及的有关问题,不定期向律师事务所发布管理提示信息,指导律师事务所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

(五)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制定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和问责制度,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配合市司法局建立被处罚、处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通报制度,督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

(六)根据司法部部颁规章的要求,出台《律师事务所对律师进行年度执业考核的规范性指引》,在此基础上完善北京市律师年度考核制度。(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七)建立重大及敏感投诉案件集体评议制度,切实提高投诉案件审查处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针对涉及律师事务所管理不规范引发的投诉案件组织专题研讨会,为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供具体指导。(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八)会同有关部门,打击违法违规从事法律服务经营行为;在部分城区法院和看守所设立显示屏,提示群众聘请执业律师;聘请法院或公安工作人员为律师行业监督员,就周边地区违法违规从事法律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权益保障委员会)

(九)以贯彻落实中办30号文件为契机,配合市司法局落实律师行业权益保障措施和行业扶持政策;配合市司法局与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律师关于车辆信息、人口信息查询等问题;配合市司法局与人事社保局协调,完善行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配合市局与市地税局协调,进一步完善行业税收政策。(权益保障委员会、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

2017第一年度律师工作计划范文

律师协会工作计划篇二

为加强我省律师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律师整体素质,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提高律师队伍素质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使命,律师要更好地完成这一重要使命,在国家社会经济生活、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加强律师培训工作是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最直接、最有效、最必要手段,也是提升律师服务能力、促进律师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2、我省历来十分重视律师培训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不断加大对律师的培训力度,逐步规范律师培训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新的形势对律师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当前我国正处于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竞争力,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通过加强律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稳定的能力,不断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在新的社会发展时期,律师培训工作必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出发,在新形势下实现我国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针对律师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切实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培养和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确保律师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律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4、律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v^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大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解放思想,全面加强律师的思想政治、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切实强化律师培训工作的管理,积极推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5、律师培训工作的原则:一是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全面规划、部署和推进律师培训工作,提高律师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培训放在律师培训工作的首位。提高律师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保证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三是坚持加强律师执业能力建设。把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提高律师依法执业的能力。四是坚持依法科学培训。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开展培训工作,把握培训工作规律,增强培训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6、律师培训工作的目标: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律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推进我省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7、围绕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培训。重点组织学习^v^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v^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国情和形势政策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律师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宪法观念,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必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律师队伍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内容编入教育培训教材中,使之成为对全省律师队伍进行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严格落实“三不论三必须”的要求,即:不论举办什么类型的培训班,都必须安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不论开展什么样的主题教育,都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依据;不论组织什么形式的专项活动,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8、围绕提高律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加强政策法规与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方面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引导律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适应律师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加强高素质人才培训。围绕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抓紧培养服务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专业领域的律师人才;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人才;根据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需要,积极培养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人才。加强对选派律师赴境外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高素质律师人才培训工作。

9、围绕提高律师服务的诚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培训。重点加强廉洁自律培训,组织律师认真学习^v^、^v^有关反腐倡廉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树立廉洁执业的良好风气。加强律师队伍行风行纪培训,防止和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义利观,防止和克服逐利倾向,始终坚持诚信为民的服务宗旨。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使广大律师熟悉并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强化律师外事纪律培训,引导律师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在对外交流和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始终把维护国家利益放在首位。

律师协会工作计划篇三

我区律师积极参加区局组织的政治学习和省、市、区组织的业务培训,围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中国主题教育活动,自觉争当实现“中国梦”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围绕”转变作风,执业为民”实践活动,认真开展信仰教育、宗旨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围绕“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和省厅开展的各项专项活动,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方面的工作。三个所联合成立了党支部,在党员律师中积极开展党建工作,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律师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学习使全体律师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有了明显的提升。

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一)积极推进律师工作。2014年,三个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222件,其中:担任法律顾15家;刑事辩护和123件;民事诉讼9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的1件;行政诉讼8件;咨询和代书521人次。圆满的完成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

(二)积极参与法律援助。2014年度共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11件,其中刑事案件121件,民事案件345件,非诉讼案件545件,接待咨询1598人/次。并且在“一小时法律服务援助圈”、“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

(三)积极服务经济社会。我区律师在坚持做好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服务经济社会,为当事群众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区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为主要内容的“大调解”;积极加强对涉及社会稳定、重大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的关注,并都能及时向主管局报告;积极参加义务法律咨询、公益法律服务、涉法信访、公益事业捐款等各种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我区律师的执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经常受到相关领导、部门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三、内部监督管理情况

(一)重视规章制度建设。三个律师事务所建立的统一收案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敏感案件的受理上报制度、不定期的理论学习制度等得到进一步完善。在公示制度方面,将当事人了解的律师办案制度及流程上墙公示,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与监督;在诚信制度方面,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诚信档案做到了建档率100%;在档案管理方面,各所均健全了业务档案、律师执业档案的管理;在财会制度和纪律方面,各律师事务所均建立了执业风险、事业发展基金;在投诉查处制度方面,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投诉举报制,做到有记录、有调查、有回复,今年我区律师实现了零投诉。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三个律师事务所都能够自觉的按时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信息以及工作总结,并且在报表报送工作质量和报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四、律协义务履行情况

我区三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能够自觉的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遵守律师协会章程;传达、学习和执行律师协会的各项决议;参加律师协会的各项活动;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按规定交纳会费、协会互助金、执业保险金等。

律师协会工作计划篇四

为贯彻落实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建设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律师法》和《*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结合我市律师工作的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律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律师担负着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捍卫国家法制与正义的重要职责,律师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是促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推动我市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律师业综合竞争力,实现“三个走在前面”的根本要求。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各种矛盾的凸显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管理机关的管理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市律师队伍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广大律师为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极个别律师理想信念动摇,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职业道德缺失,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一些律师专业知识水平不高,无法准确处理复杂疑难的法律事务;少数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不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投诉有所上升。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我市律师队伍建设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

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要以^v^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大、*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v^^v^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提出的“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规范化建设为统领,紧紧抓住教育培训和加强管理两条主线,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制度的保障作用、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文化的凝聚引导作用、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作用,全面加强律师队伍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思想业务建设、党的建设、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争当律师行业的排头兵,为*经济建设发展和构建和谐安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加强律师队伍组织建设

1、要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按照省厅下发的《广东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科学划分并规范律师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职能,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健全工作决策的会商机制,工作情况的交流机制和工作信息的共享机制;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指导和监督律师协会的职责;律师协会要主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形成行政、行业管理的合力。

2、科学界定并规范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工作职能,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责任。按照充实基层、权限下移的思路,以“管得住、管得好”为标准,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合理划分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工作职能。市局律师管理部门要把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律师执业的管理和监督上;县(市)区司法局的律师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所在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所在地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申请进行初审,对违法违纪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对法律服务秩序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运行机制,落实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责任。要努力探索律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引导律师事务所建立起以统一分配为基础,有利于发挥律师事务所整体效能的利益分配制度;统一全所的利益、资源、管理和目标理念,建立严格的人员、质量和风险控制机制,实行高效、科学、规范的管理;鼓励律师事务所聘请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从事管理工作;明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是本所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依法全面履行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现有的规章制度和文件,重点是新颁布的《*司法厅实习人员管理办法》、《*司法厅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积极参与维稳工作的意见》,以及《*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包括担保、劳动争议仲裁、海商海事、专利、著作权和商标等六项业务操作指引)、《*律师计时收费计算规则》、《*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律师防止利益冲突规则》、《关于进一步推动律师行业自律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2、建立健全律师执业准入、退出机制。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律师法》,加强对申领律师执业证人员各项条件的审核,重点审查申请人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实习效果以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建立情况反馈制度、委托调查制度、初审质量的定期通报制度;对应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律师要及时作出吊销执业证的处理;律师协会要加快行业诚信建设,继续制定和完善行业规范,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利益,增强协会的权威性和行业凝聚力。

3、完善律师事务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引导律师事务所通过改革分配制度,建立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起包括业务指导、专业分工、质量考评、分级管理、奖惩、合伙人晋升在内的一整套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不断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实现律师引进合理化、管理规范化、培养制度化、使用效能化。

4、完善律师敏感案件监督指导和协调机制。认真落实敏感案件排查和报告备案制度、业务监督指导制度、黑假律师定期清理制度、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依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尤其是群体性事件以及敏感案件机制纳入律师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建立与有关政府部门及同级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学习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市局和市律师协会印发的有关敏感案件的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敏感案件处置机制,指导律师做好敏感案件的工作。

5、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管机制。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转变监管重心,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合伙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工作报告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年度工作检查制度、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谈话提醒制度;凡因管理不善而导致执业律师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所在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坚持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事前谈话提醒和事后整改处罚相结合,建立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监管体系。

6、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要突破以往单纯依靠自身力量从事律师管理的工作方式和思路,积极打造律师行业的社会监督平台,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吸纳相关行业及社会公众的参与和服务对象对律师工作的评价等措施,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手段,利用社会监督提高律师管理的工作效率,使之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管理资源的有益补充,推进律师行业的行风建设。

7、建立健全律师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机制。按照司法部、全国律协、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的有关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和完善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投诉查处机制。要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的渠道,公示投诉电话;要规范投诉受理,实行首接负责制;要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的查处分工配合机制,严格实行违纪行为公开曝光和行业内部的违纪通报制度。省司法厅将制定《律师投诉查处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及工作责任,增强查处的实效。律师协会要完善律师处分工作程序,增设处分种类、充实查处机构力量,完善行业惩戒机制。

8、建立健全评优和表彰宣传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开展行业评优活动;实行律师先进事迹、典型案例报告制度,推出一批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弱势群体、服务基层的典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舆论工具,宣传律师队伍建设取得的成就,宣传律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宣传律师队伍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律师业的社会影响。

五、加强律师队伍思想业务建设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按照省厅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当前重点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执法为民的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服务大局的理念、党的领导的理念,强化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端正律师法律服务的指导思想,规范服务行为,以维护宪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已任;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广大律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服务为民的执业观,发扬诚实守信的执业精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稳定的大局,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律师队伍的思想,牢牢把握律师法律服务领域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2、加强律师业务培训。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要从建设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律师队伍的高度,制定中长期的律师业务培训规划;要根据律师业务的拓展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培训,培养一批专业带头人,进而推动律师业务的专业化分工;要充分发挥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讨和论证,及时制定业务操作指引;要落实律师事务所业务学习制度和个案指导制度;鼓励律师参加学历教育,切实提高我市律师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和技巧。

3、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管理技能的培训和交流。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直接决定管理的效果,各地要高度重视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管理意识和管理技能的培训,扭转当前普遍存在的重业务、轻管理的倾向;要按照省厅的有关要求,今明两年内,市局将组织对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管理技能的轮训。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境内外、省内外和本辖区内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加强律师管理队伍培训。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要建立健全培训及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调查研究、制定政策、指导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律师管理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律师事务所,加强面对面的指导和帮助;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廉政教育,全面提高律师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

5、加强律管平台的建设和操作培训。律师管理平台的开发和使用是我省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规范审批程序、实现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律师队伍诚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律管平台的建设工作;要按照省厅的要求,及时配齐有关软硬件,为电脑平台建设提供便利;要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律管平台使用培训班,争取管理队伍的全部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操作律管平台;要严格按规定操作使用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律管平台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六、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

1、加强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律师职业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党的领导是律师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因此,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2、加强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针对律师流动频繁、较为分散等特点以及律师党员组织关系缺乏统一管理的现状,要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的党组织管理体系,切实理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凡是在律师事务所从业的党员律师,其组织关系都应当转到律师事务所的党组织中来,各律师事务所在办理党员律师的工作调入或调出时,必须同时接转党组织关系。

3、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支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在律师队伍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培训;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v^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切实加强“三项教育”,不断增强律师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推进我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4、联系行业实际积极开展组织活动。要结合律师工作实际,注意应用计算机多媒体、电教设施等现代化手段开拓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积极探索“灵活、小型、多样”的支部组织生活形式:结合律师事务所的战略发展目标和现实状况,丰富党建活动内容,以党建活动带动所务建设;结合“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以党风建设带动行风建设,以党员队伍建设带动律师队伍建设。

七、加强律师队伍文化建设

积极探索律师行业文化。律师文化建设作为一项政治思想建设工程和信念工程,是律师队伍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是广东建设文化大省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要认真研究部署律师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推动开展文化建设活动;要通过撰写论文、开展征文、研讨活动等形式,广泛收集律师文化的相关资料,开展基础性研究,积极探索能反映岭南特点、*律师行业发展规律、体现时代特色的律师行业文化,引导律师形成正确的职业理念和高尚的精神品质,张扬律师的行业精神,培育完善的律师职业人格。

律师协会工作计划篇五

2017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30号文件为统领,紧紧围绕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一基本要求,大力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品牌形象建设及行业基础建设,组织和引导全市律师运用专业优势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不断完善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体制的创新与改革,充分发挥协会在反映诉求、提供服务、规范行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团结和引领全市律师为“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与重点工作,积极搭建平台,引导全市律师为首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二)加强对律师代理群访群诉及其他大案、要案、敏感案件的指导,探索建立大、要案通报、研讨制度,制定出台《关于组织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协助调解、主持和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与市总工会、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合作,组织推荐律师参与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及保险合同纠纷调解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律师在化解纠纷、平复矛盾中发挥作用。(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三)指导区县律协组织辖区律师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三进”活动,协调专业力量对口支援律师人数较少的区县,为其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

(四)积极组织专业律师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亦庄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和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为律师拓展业务搭建平台。(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五)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组织和推动律师为城南行动计划、中关村科学城、未来城以及城乡结合部改造等北京市重点项目开展法律论证,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六)进一步发挥协会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服务团、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律师顾问团、北京律师行政应诉工作服务团等的作用,与市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合作,组织律师参与涉及我市社会生产生活主要领域合同示范文本的研讨、起草工作,为律师扩大社会参与、拓展业务领域搭建平台。(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一)积极配合全市律师培训基地的筹建工作,制定律师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将律师思想政治培训、党员律师培训、合伙人培训、律师业务培训、实习律师培训等统一纳入律师培训基地统筹安排。(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二)按照高素质首都律师队伍建设的要求,组建北京律师培训师资库;以政治教育、职业道德、管理知识、业务技能等培训内容为重点,优化设计律师培训课程。(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三)适应律师服务于首都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做好诉讼、仲裁、调解、普法、涉法涉讼信访等专项法律服务技能培训;增加法治理念教育、时事政治教育、执业观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的培训课时;针对女律师的职业特色与性格特点,开展女律师职业形象系列活动。(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四)继续扩大律师涉外培训的规模和数量,年内邀请外国专家、学者、律师为北京律师举办讲座10余次,覆盖面力争达到1000人次。(外事委员会)

(五)邀请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管理人员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系列讲座,为会员了解、借鉴国外及境外律师事务所的先进管理经验搭建平台。(外事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六)从行业发展战略角度继续实施并稳步推进“北京青年律师阳光成长培训计划”,针对青年律师的执业需求,由资深律师组成阳光导师团向青年律师面授执业技能,开办民诉、刑诉、非诉三期阳光小班,通过“传、帮、带”的形式帮助青年律师快速成长。(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七)及时总结北京律师的业务成果,本着扩大惠及面的原则做好成果转化,年内推出两份《北京律师法律报告》,出台六份《北京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两份《北京律师业务合同范本》,出版六册《北京律师业务案例集粹》和四册《北京律师论文集粹》。(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一)根据中办30号文件精神,配合市局起草《北京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对行业需求进行梳理分析和提炼汇总,并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建议。(秘书处)

(二)制定全市律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并组织各律师事务所签字承诺;进一步完善执业律师宣誓制度,将诚信执业的相关要求写进誓词,强化律师执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会员事务委员会)

(三)制定并在全行业推广包括律师事务所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在内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本,引导律师事务所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四)建立长效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全员定期轮训制度,并将其作为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组建律师事务所管理培训讲师团,定期组织律师事务所管理人沙龙活动及新建所合伙人管理知识培训;针对投诉案件涉及的有关问题,不定期向律师事务所发布管理提示信息,指导律师事务所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

(五)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制定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和问责制度,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配合市司法局建立被处罚、处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通报制度,督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

(六)根据司法部部颁规章的要求,出台《律师事务所对律师进行年度执业考核的规范性指引》,在此基础上完善北京市律师年度考核制度。(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七)建立重大及敏感投诉案件集体评议制度,切实提高投诉案件审查处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针对涉及律师事务所管理不规范引发的投诉案件组织专题研讨会,为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供具体指导。(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八)会同有关部门,打击违法违规从事法律服务经营行为;在部分城区法院和看守所设立显示屏,提示群众聘请执业律师;聘请法院或公安工作人员为律师行业监督员,就周边地区违法违规从事法律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权益保障委员会)

(九)以贯彻落实中办30号文件为契机,配合市司法局落实律师行业权益保障措施和行业扶持政策;配合市司法局与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律师关于车辆信息、人口信息查询等问题;配合市司法局与人事社保局协调,完善行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配合市局与市地税局协调,进一步完善行业税收政策。(权益保障委员会、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

律师协会工作计划篇六

xx年年,市律协在局党组和律协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广大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开放稳定大局,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带领广大律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律师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我市当年新增律师事务所14家,新增执业律师150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4%和10.9%,是增加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最多的一年。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各类律师执业机构116家(其中,律师事务所112家,公司律师事务部3家,香港律师行驻济办事处1家),执业律师1556人(其中专职律师1422人,兼职律师116人,公司律师18人),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1501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931件,代写法律文书及解答法律咨询68110件,法律顾问单位达到1955家,业务收费实现15656万元。

一、坚持不懈抓党建,夯实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基础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协会工作规划,坚持不懈地抓好律师队伍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夯实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基矗一年来,律协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学理论、强素质、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的意见》、《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等系列学习文件,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及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及时总结表彰了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君义达、德衡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博翰、众英、常春藤、环周、科创等单位加强政治学习、促进律师工作的先进经验,并把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的好做法在全市律师行业进行学习和推广,确保律师行业的政治学习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协会高度重视新成立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在今年新建的14家律师事务所中,凡具有3名以上党员律师的成立了党支部,不具备单独成立党支部条件的通过挂靠等方式成立了联合党支部,对新加入律师行业和外地来济执业的党员律师,在办理律师执业手续时,一并办理党组织转入关系,确保每名党员律师都纳入党的组织生活中,进一步扩大了党组织在律师行业的覆盖面。目前全市律师行业共有基层党支部36个,党员律师454人,占律师人数的29%。

今年6月,我们组织千余名律师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统一考试,无论是参加人数还是考试秩序,均得到盛市巡视组的好评。党的xx大胜利召开后,律协党委立即制定学习方案,及时召开主任会议,迅速在广大律师中掀起了贯彻学习xx大精神的高潮。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律师的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盛市委组织部门和部、厅有关领导来济调研时,对我市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被评为济南市基层党建示范点,王广仁律师当选为山东省九届代表,成为全省律师担任代表第一人。

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市律协着眼于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走规模化发展、优势互补的强强联合之路,在更高层次、更大舞台上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律师协会工作计划篇七

一、本所由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和行政人员组成。

二、管理委员会会议为本所的决策机关。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本所的章程,研究决定本所重大事项。

本所的日常工作在主任的领导下进行。本所根据需要设两名副主任,并可根据需要设立专业(专门)部门负责人。副主任按分工对主任负责,其它工作人员对主任或副主任负责。

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办公会议,决议及研究决定本所内的一般性问题。

三、本所律师应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律师执业证,品行端正、具有实践经验和专长。行政人员根据岗位设定聘用条件。所有工作人员都可按本制度的条件推荐律师或行政人员。

四、凡经履行申请审查程序,签订书面合同,都可以成为本所律师或行政人员。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实习律师等其它人员来所工作可以口头协商的方式决定。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未达成协议的,原合同关系解除。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为事务所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人事管理是指对本所员工的考核录用、培训、考核、晋升、辞职、辞退、退休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 员工的录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并在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经过考试或考核评议后择优录用。

第四条 员工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1、董事会确定员工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广告;

3、组织招聘考试,确定预选名单进行考核评议;

4、确定最终人选;

5、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 员工培训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统一安排。

第六条 本所实行年度业绩评价制度,且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认真严肃搞好对员工德、能、勤、绩的考核工作。考核实行自我评价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被考核者应事先提交工作总结材料,被考核者所在部门根据其表现提供初评意见,最后由本所考评小组或董事会决定员工年度考核评定的等级。

年度考核评定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积和不称职四级。员工的考核与职务晋升、奖励等相联系。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优秀将予以晋升或嘉奖。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员工给予警示,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者可予以辞退。

第七条 员工的职级分为助理人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

第八条 员工职务的任免:

1、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决定;

2、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

3、部门经理由董事长决定;

4、项目经理由部门经理决定。

第九条 为促进员工全面发展,事务所推行轮岗制度,一般工作人员的轮岗

由部门经理决定;部门经理的轮岗由董事长决定。被轮岗员工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交接手续到新岗位上班。

第十条 员工辞职必须在1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组织人事部门作用调动不受此限),经本所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具有执业资格的各类专业人员到了国家规定不得执业的年龄界限时,应当办理退休以及转股手续。如果董事会认为需要,仍可予以返聘,但不再担任事务所任何领导职务,不拥有事务所的股权,不再行使业务报告的签字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xx-xx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总所)章程》,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所员工均实行劳动合同制,由本所主任会计师代表本所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根据分工及个人情况分别确定,合同期满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第三条 本所分所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升薪、辞退等人事管理工作由分所所长直接负责,并报本所备案。

第二章 员工招聘及录用

第四条 本所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各类专业人员组成。所有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向社会招聘。

1

第五条 本所员工均应依据其本人的业务水平、专业资格、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任免或晋升。

第六条 本所制定各等级员工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项岗位职责。

第七条 本所实行先试用后聘用制度,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内表现突出者,由主任会计师或管理合伙人决定是否缩短试用期,试用期表现不好者,可随时解除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本所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及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本所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条 员工聘用条件:

(五)已取得本所需要的执业资格,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

2

有中级以上职称;

(六)其他符合我所工作需要的人员。

第九条 招聘主要流程

全所应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以指导全所的人力资源工作,各分所应根据总所要求制定分所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并报总所审批。

各业务部门和分所应根据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制定人员聘用计划。

本所招聘员工,由用人部门提出用人申请并报综合部,经主管合伙人批准后,综合部发布招聘通知,并协助用人部门实施面试。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试用或实习,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

第十条 员工离职及解聘

(一)员工合同期未满,自愿要求离岗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报告,由所在部门及人事部门提出意见后报主任会计师或总经理审批。

(二)本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人事部门可提出解聘建议,经主任会计师或总经理批准予以解聘。

1、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胜任工作者;

2、无故不服从本所安排和管理者;

3

3、事业心不强,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者;

4、不遵守本所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情节严重者;

5、玩忽职守,给本所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7、其他不符合本所用人原则的情形。

(三)辞聘或被解聘员工离所前,须办理财务、公物用品、工作交接等离所手续,并交清违约金、培训费等款项,具体标准由本所制定,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否则不予办理劳动保险、档案等转移手续或不予发放离职补贴。

(四)辞聘或解聘员工的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所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章 员工劳动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 本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休假制度、员工后续教育和培训制度。

第十二条 本所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因病、因事不能工作,必须执行请假制度;因业务工作需要加班,按加班制度办理。

第十三条 员工执业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十四条 员工如与客户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决策的利害关系,应当向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第十五条 员工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六条 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不得擅自向客户发表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对客户的评价和建议,由本所指定人员统一与客户进行沟通与协调。

第十七条 员工对客户提出的有关咨询问题,应当认真考虑,保证咨询意见合法合规,若无把握,应请示上级人员后再答复,不得将不正确、不成熟的咨询意见提供给客户。

第四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员工的权利

1.员工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2.员工有按所付出的劳动享受报酬的权利;

3.员工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4.员工有接受后续教育的权利;

5.员工有辞职的权利。

(二)员工的义务

1.自觉遵守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忠于职守,高效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3.提高个人的专业水平,防范审计风险;

4.团结协作,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

5.努力维护事务所的形象和声誉;

6.为事务所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 员工培训

第十九条 员工培训是人事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本所将对员工提供各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机会。

(一)新员工入所须进行上岗培训;

(二)不定期举办各类专业讲座和专业研讨会;

(三)委派骨干人员参加国家会计学院等机构举办的专业培训;

(四)根据情况委派员工外出考察、参观、进修。

第二十条 凡经本所同意参加与业务有关的培训、学习,凭结业证经部门审核报销有关费用。

第六章 员工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 本所对员工实行定期考核制度。

(一)考核标准

1、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思想、敬业精神、工作作风、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精神、仪表仪态等。

2、工作能力。包括业务水平、专业知识、学习进取精神、工作创新精神等。

3、工作业绩。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与客户的关系处理等。

(二)考核办法

本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实行逐级考核,每年年底考核一次。

(三)根据考核情况,决定职务聘用及各类奖惩。 第二十二条 员工奖惩

(一)本所员工表现突出、工作优秀、业绩良好的,由本

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员工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本所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 人事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

第二十三条 本所的人事档案按属地原则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本所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第二十五条 分所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等事宜由分所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第二十六条 总所与分所、分所与分所之间人员进行调动,按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分所根据本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总所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本所董事会通过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律师协会工作计划篇八

乌律协发〔2011〕5号

关于六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工作分工

情况调整的补充通知

一、桑云会长全面负责律师协会和全市律师工作。

二、律师协会具体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秘书长向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并全面协助会长工作。

(二)王惠明副会长主要分管协会秘书处和“两专”委员会、财务监督管理、律师惩戒、律师权益保障和内外交流协调及律师受援工作。由常务理事沈国新、张建武、刘瑞平、马丽萍、董梅、房福利协助工作。

(三)张博副会长主要分管协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及规章制度建设、律师继续教育、律师民商事专业、律师文化建设、青年律师、规范管理建设和律师考核工作。由常务理事张建武、刘瑞平、董梅、苏文玲、房福利协助工作。

(四)裴珊副会长主要分管协会女律师、律师公益事业 1

工作。由常务理事刘瑞平、马丽萍、董梅、苏文玲协助工作。

(五)阿布都外力·哈斯木副会长主要分管协会少数民

族律师工作,与其他副会长共同做好律师宣传和受援及职业

环境改善工作。由常务理事刘瑞平、马丽萍、董梅协助工作。

(六)王恕维副会长主要分管协会会员事务及文体福

利、律师职业纠纷调处、律师非诉讼、刑事专业和宣传工作。

由常务理事沈国新、张建武、刘瑞平、董梅、苏文玲协助工

(七)沈国新常务理事分管协会律师劳动及社会保障专

业委员会工作;张建武常务理事分管协会律师涉外专业委员

会工作;刘瑞平常务理事分管协会律师行政专业委员会工

三、协会成立十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乌鲁木齐市律

师协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及规章制度建设委员会、乌鲁木齐

市律师协会会员事务及文体福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律师协

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

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财务监督管理委员会、乌鲁木

齐市律师协会律师惩戒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律师职

业纠纷调处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

会、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宣传工作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律师

协会内外交流协调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少数民族律

师工作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公益事业委员会、乌鲁

木齐市律师协会律师考核工作委员会。

四、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成立六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

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

行政专业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下

设金融专业组、公司及证券专业组、知识产权专业组、房地

产专业组、矿产能源专业组、民事专业组)、乌鲁木齐市律师

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非诉讼专业委员

会、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劳动及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民商

进一步完善制定各自的工作规则及制度,按程序报请审核通

过,以便更好地促进工作的开展。“两专”委员会分别由各

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牵头分管,同时吸纳部分律所主

任和律师参与管理和专业指导工作。并且各专业委员会的委

员会的工作中,发挥大家的智慧和才能,把我们的工作真正

做好,充分体现出协会的工作大家做,协会的事情大家干。

对以上工作的分工安排,希望秘书处及各位副会长、常

放心,促进我市律师事业又好又快的健康发展。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 常务理事工作分工调整补充通知抄送: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

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2011年1月20日印发

律师协会工作计划篇九

在学习经历方面,从9月至207月,就读于安阳市实验中学高中部;年9至2014年6月,就读于北京国家检察官学院法律专业,同时参加北京大学法律专业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证书;2014年取得律师资格;2014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在工作经历方面,从2014年10月至2014年2月,在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实习,担任书记员;2014年2月至今,在大沧海律师事务所担任实习律师、律师。

在思想政治方面,我积极要求上进,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拥护党的领导,并于2014年12月加入中国^v^。

案件、安阳鑫盛机床公司诉讼案件、安阳超越实业公司境外上市项目等,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在今后的职业规划方面,我立志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作为一个新人,要多多向老同志学习,和同事搞好关系,同时,也要根据新岗位的需要,不断补充自己的专业知识,在法律方面为局领导出谋划策,当好助手。

当然,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少缺点和不足,如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法律知识理解的不全面等。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以高度的自觉性,正确的认识自己,严于剖析自己,从一点一滴做起,努力学习、积极探索,在前进中充实和提高自己,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自己不断的进步,为安监系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律师月度工作总结报

为将自己所学的理论转化为律师实务,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和所有新律师一样,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在律师事务所接受诉讼和非诉讼业务锻炼,学习办案经验,以及如何拓展市场,规划律师职业,从而展开另一种职场人生。

刚开始,主要的工作是协助老师解决相关的业务,包括: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虽然工作辛苦,但也学会不少实践真知。

一、在受理案件后,协助老师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请老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整理卷宗过程中,从已经审结的案件中学到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逐步熟悉。

二、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学校模拟审判一般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实践中的民事审判,在通过程序在化解、调和双方矛盾的同时,也有灵活的一面。

三、在跟随老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比如,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一年的实践,也从中领悟了诸多律师在办理案件中的职业风险。

四、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常有脱节的地方,这常是常有的疑问。这让我们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对此,我们抓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实务的转化。

律师月度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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