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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学校财务收支审计条例

作者: 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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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学校财务收支审计条例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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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国家教育部发《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在统一财经政策、统一预算管理、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的前提下,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在校内部分单位设立二级财务机构。

第五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

1.负责制定全校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拟定校内财经政策,参与学校经济方面的决策。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负责完成决算工作。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配置学校资源。

4.负责全校的财务收支和收费管理,负责事业性支出的校内价格的制定和审批。

5.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对二级财会机构的业务领导和监管工作。

7.积极开展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8.负责校内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维护学校财经纪律。

9.负责全校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10.其他财务与会计工作。

第七条学校根据综合管理和财会业务的需要,在校内相应单位和部门设立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为校财务处的派驻机构,其财会人员由财务处委派,其财会业务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监管。二级财务机构的设立由校财务处提出,经分管人事和财务的副校长会商同意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学校按照《会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校财务处和二级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学校财务处正职的任免应事先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副职的任免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的财会人员归口财务处统一管理。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考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由校财务处会同人事处办理。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奖惩、继续教育等统一由校财务处组织实施。

第九条全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工作。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会计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学校财会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条学校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进行财会工作。对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财务处、二级财务机构、校科技产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校内财会人员的聘任实行回避制度。各单位责任人、财会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工作,同一单位内的会计和出纳也不得是亲属。需要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等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学校预算内、外一切财务收支均须纳入预算范围,由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预算外资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预算由校财务处根据学校年度计划和各单位收支计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的情况,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江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后执行。预算一经批准,即对学校财务收支活动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为了维护学校预算方案的严肃性,经批准的预算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区别情况进行办理。其中:调减预算由财务处直接办理;需要追加预算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由校长审批;金额在20万元以上需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财务处根据审批报告或决议办理预算的调整。

第四章学校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学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纵向)、其他经费拨款(房改经费、医疗经费等)。

2、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的收入,含学生学费、住宿费、培养费、各种办班收入、实验教学服务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3、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其开展的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附属中小学独立核算单位上缴的收入等。

5、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企业利润等。

第十六条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交由财务处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校内各单位不得截留、隐瞒、挪用、私分学校收入。学校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校财务处,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第十七条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由校财务处审核报经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其他任何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学校的发票、收据归口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财务处按照国家规定领购、登记、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据,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统一印制或监制校内结算、管理票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领购、印制、买卖、代开、转借和销毁票据。

学校校办企业其生产经营应使用税务发票,其发票的购买、使用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办理,按规定可使用行政事业收据和校内收据的除外。

第五章学校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等。

1、事业支出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2、经营支出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相互配比。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所发生的支出。学校应在保证事业支出的需要、保持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随年度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核批,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与国家拨给的基建投资统一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按项目进行核算。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单独列支。

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进行补助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条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有关部门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要求单独核算,并定期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按不同的经费支出类别和金额大小分级审批。

学校的各类开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数控制。校各级财务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预算确定的项目、范围、支出的额度安排各项开支。对超出预算和无预算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支出审批,应指定一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实行专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树立勤俭办学的观念,严格控制支出,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实际发生数。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中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对涉及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等方面的开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维护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以及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校财务处报告。

第六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六条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二十七条学校结余除专项资金结余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全部转入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前或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等。

第二十九条修购基金可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转入,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可转入修购基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第三十条职工福利基金可按事业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或按照其他规定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待遇等支出。

第三十一条学生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是按照规定从教育事业费和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学生贷学金、生活困难补助、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住房基金是由学校按照国家的房改政策出售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形成,用于建设职工住宅、住房补贴及其他支出。

第三十三条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立其他专用基金。

第三十四条专用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设帐户、单独核算”、“区别性质、专款专用”的原则。专用基金统一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并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使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八章学校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三十六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

第三十七条货币资金的管理

1、现金是指学校及二级核算单位的库存现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数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准的限额,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使用。

2、银行存款是指学校及各二级核算单位必须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银行帐户,学校银行帐户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对独立核算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校办企业,经校财务处审核批准,可在金融机构开设银行帐户。银行帐户的变动或撤消须报经校财务处批准。

学校及校内各二级单位的银行存款户应按不同帐号设立银行帐,必须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及时、定期逐笔核对相符,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列明未达帐项。

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制度,不得坐支现金。

第三十八条应收及暂付款是指学校应收未收或暂时垫付,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而形成的停滞在结算过程中的资产,体现为学校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债权。

学校应加强对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必须及时、定期对应收及暂付款进行清理、结算,促使应收及暂付款及时收回和报销,不得长期挂帐。对校内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占用应收及暂付款,如差旅费借款返校超过半个月,汇出款项超过两个月未办理结算手续的,财务部门在催还无效的情况下可在个人工资和单位预算指标中扣还。特别要加强对离校人员的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以免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学校应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建立坏帐核销制度,对于确实无法回收的款项,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若属个人原因应追究个人的责任,若属非个人原因,应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未经审核批准,财会人员不得私自核销坏帐损失。

第三十九条借出款项是学校借给校内附属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和校办产业)的各类周转金性质的款项,一般借出期限为一年以内。

借款单位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归还学校借款。对逾期不还学校借款的单位,在催还无效的情况下学校将对单位领导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从其相关经费中予以扣还。

第四十条存货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过程中而购置的各种器材物资,包括专用材料和物资、低值易耗品、文具办公用品等。学校为了保证教学、科研等活动正常进行,必须加强对材料的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材料采购、验收、保管、领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材料物资的安全完整。

各单位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并上报校财务处。

第二节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二条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学校财务部门会同有关分管部门制订。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学校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校办产业用房、库房、学生宿舍用房、职工宿舍用房、食堂、招待所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物包括道路、桥梁、运动场、停车场(库)、纪念碑或塑像、水塔水池、围墙等;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水、通气、通油管道、通讯、有线电视线路、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专用设备是指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如电教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医疗、体育器械、交通工具等。

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的各种通用性设备。如办公用家具、计算机、空气调节器、一般文体设备等。

文物及陈列品是指学校拥有和接受捐赠的供教学、科研或收藏、展览、陈列用的各种文物、古物、字画、纪念物品等。

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院系、单位、科研课题组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各类书籍、期刊和杂志。通过光盘、磁盘存储的电子出版物亦作为图书管理。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没有包含在以上五类中的固定资产。

第四十三条学校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分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制度。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要经过有效的论证和可行性研究,避免重复购置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第四十四条学校对成批量或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和进行招投标制度,以降低购置成本,减少浪费,防止学校权益受损。

第四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经单位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备室与设备管理处等有关部门鉴定后经相关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设备处核销固定资产帐。对单台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报废、转让,需上报国防科工委批准,20万元以上的需报财政部批准。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入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和核算,在支付必要的清理费用后全部转入学校修购基金专款专用。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报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三节无形资产管理

第四十七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十八条学校无形资产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下由有关分管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及各分管部门应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效益,保证无形资产的完整,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第四十九条学校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外购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费用计价;自研的无形资产须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后按实际发生的有关费用计价;接受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可按捐赠方提供的反映其价值的资料入帐,若无资料可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入帐。

第五十条学校无形资产的转让和投资应当严格审批程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学校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节学校对外投资管理

第五十一条学校对外投资是指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投资。

第五十二条按照投资方式的不同,学校对外投资主要分为经营投资和债券投资两种。经营投资是指学校出资兴办的校办企业或与其他企业联办的合资、合作企业;债券投资是指学校通过购买债券方式进行的投资,包括购买国库券和其他各类债券。

第五十三条对外投资的原则,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为前提,不得用国家财政拨款和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资产进行对外投资。

第五十四条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法定评估机构由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委托和聘请。

第五十五条学校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都必须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学校重大对外投资行为(含对校内投资)应当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对外投资属于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应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资产的划转手续。学校二级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本单位的对外投资,确需对外投资的,应先将方案报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初审,认为确有必要或可行的,再报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

第五十六条学校必须明确自身与被投资企业或单位的产权关系和经济关系,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学校各单位及被投资企业和单位不得使用学校的资产从事期货、股票等高风险投资。

学校对校内各单位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用资产超出学校核定的部分实行有偿使用。

第九章学校负债管理

第五十七条负债是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第五十八条借入款是指学校因借贷行为而形成的负债,指学校向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其他部门借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科技开发、校办产业周转等。

第五十九条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借入款项时,应坚持谨慎原则,严格控制借款规模,事先制订详细的借款计划和还款计划,必须经过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同时要加强对借入款项的管理,确保其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保证借入款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学校任何单位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向金融机构和外单位借款,不得向社会公众集资,不得给所属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不得将银行帐户或营业执照转借他人或变相转借他人。

第六十条应付及暂存款项是指学校因未及时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而形成的一种负债。

学校各单位应加强对应付及暂存款项的管理,指定专人管理,保证及时清理和结算。

第六十一条应缴款项是指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税务及主管部门的各类款项。

学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类应缴学校的款项,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十二条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代管款项主要内容包括党费、团费、工会会费、挂靠学校管理的各类专业协会、会议费等。代管款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属于学校,但应将有关经费管理办法报财务处备案,并作为核算的依据。学校财务因履行管理工作,征得委托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第十章学校内部财务清算

第六十三条学校内部机构经学校批准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内部财务清算。

内部机构进行财务清算时,学校应成立清算工作小组,对被清算单位的财务、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各项财产、债权和债务帐目,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等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四条被划转、撤并的内部机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校财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查后呈报校长审批,分别按照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内部机构,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2、撤消的内部机构,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和设备处共同研究处理办法。债权的追索原则上由原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

3、合并的内部机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和设备处按规定进行调配。

第六十五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六条学校财务部门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二级核算单位财务报告制度。对实行二级核算的单位应按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和校财务处的要求,定期向学校财务处和审计法规处报送财务报告,并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其真实性进行检查,以保证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情况。

第六十八条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的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状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九条财务分析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经费支出与公用经费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生均费用支出增减率等。

学校二级财务机构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由校财务处统一设置和修订,以便于分析、考核校内各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

第十二章学校内部财务监督

第七十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全校各单位必须接受学校财务处和审计法规处的财务监督。

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对二级会计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审计。

对重要的财务会计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向金融机构借贷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均应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根据校务公开的原则,定期在有关会议上通报学校财务状况和预、决算情况。

对会计资料不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其职责和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维护其正当权益。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责任人追究其领导责任。

为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把经费收好、管好、用好,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方针、政策、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合理、合法、合规。

二、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各项专用资金,缴纳各种税金和有关费用。

四、按规定使用各种票据,严禁使用“白条凭证”和。

五、不属于本单位的经济往来,不得在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开支。

不准租借银行账户、支票、公章等。

六、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现金使用范围,现金发放手续的规定,不得账外设账。严禁现金坐支、套取现金,严禁设立小金库。

七、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除发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劳酬费、奖励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以现金支付。

八、严格现金收付手续,坚持“账钱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九、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岗位证书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调动工作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前,不得离职。

十、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十一、严格凭证审批手续,报销凭证须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重大开支须报学校行政讨论决定。

十二、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对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按要求保管。

一、收支管理制度

1、设兼职会计、出纳管理幼儿园收支事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幼儿园所有的收费项目,所有收费均开具幼儿园收据。

2、报销手续必须健全,原始发票必须具有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开票人签字。原始发票内容如不能反映详细情况的,需附件说明。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及验收人签署,方可由会计审核,园长签字同意后报支。

二、票证管理制度

1、所有收费票据和内部结算凭证全部由会计保管。

2、各种票据使用前必须实行登记备案,票据必须加盖幼儿园公章。

3、票据开票人开票收费时,相关项目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收款人应签字或盖章。记帐联应定期向会计缴销,票据使用完毕后,存根联缴交会计,并领取新的票据。

4、建立财务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有关业务归档后须编制清册,专人保管。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2、随时反映财产物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财产物资收发手续齐全,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有接收人验证证明。

3、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财产清点制度,对财产物资的管理实行永续盘存的方法。

4、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外借,必须经园长同意后向保管员借取。借用必须登记。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4、对财产物资进行科学编号和存放,便于清查、保管。

四、财务相关人员职责

1、会计员职责

(2)、工作认真细致,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按时完善报帐手续。

(3)、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反映,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精打细算,协助园长搞好学期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经费,计划开支。

2.出纳员职责

(1)、认真做好往来帐目登记,做好现金收支工作。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手续齐备。

(4)、坚持原则,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名方能报销。

3、保管员职责

(1)、对全园的财产全面管理,做到随时收验、入库、分类保管,存放地点清楚明确,做到心中有数,每半年清点一次,帐物相符。

(2)、新购入物品凭发票入帐,领用或借出物品手续齐全,领用人和借用人必须签名或盖章。

(3)、严格做好三防(防盗、防火、防潮)工作,保证物品的安全、卫生、整洁,杜绝霉烂变质,做到手勤、脚勤。

(4)、做好开学前的物品准备工作,对各班财产进行清点,做到有计划供应、学期末对财产进行一次核对,生活用品做到日清月结。

(5)、及时供应所需物品,对园里的物品,做到有数有帐,发现丢失和损坏及时追查。

4.采购员职责

(1)、按食谱要求有计划地配合食堂,及时采购好所需物品,做到价廉物美。

(2)、关心集体利益、尽量做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减少浪费,执行物品验收制度,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3)、配合制订好食谱。

(4)、负责采购幼儿园日常所需一切用品。

为认真执行上级的财务报销规定,合理使用经费,特制定以下报销制度:

一、各科室的包干经费支出贯彻“一支笔”审批原则,由分管领导批准报销,借款或一次报销达5000元以上者,须经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三、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可靠内容完整,金额清楚,大小写相符,并注明用途,经办人,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报。

四、报销、借款单据经会计人员审核后,出纳员方可付款。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回原借款单。

五、个人一律不得私自借用公款,否则要追究会计及出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因公需要借款的,必须填开借款凭据,注明用途,差旅费借款后在回校后一周内必须报帐,购物的应在借款后30日内报帐,否则从本人工资中扣回。

七、科室领导应严格控制支出计划,各项目金额应在计划内使用,对各项物资、办公用品、各种纪念品、奖品的购买,由总务仓库办理入库后才能报销。

八、凡学校职工出差,不报出租车费,住宿费按实际住宿票所开天数在限额内报销,无填制住宿天数的按一天计算,超出部分自理,各种标准参照豫财行[1996]第2号文件。

九、各科室不得私设小金库,乱收费,收入及时上缴财务,支出凭据报销,不得坐支现金。

十、招待费必须经办公室办理,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一条:为了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订制度。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费用的性质、费用的用途、费用的预计金额、款项支付预计时间等要素,先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待取得总经理签署同意的“用款申请单”后方能执行。

第四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第五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遭受财务经理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六条: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七条: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第八条:当事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和已经审批过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送交本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合理性进行审查,部门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部门经理的名字。

第九条: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送交财务经理进行审批,财务经理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稽查。财务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财务经理的名字。

第十条:当事人将取得本部门经理、财务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通过公司内部单据传递程序报送到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一般仅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单”总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第十一条: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以及“用款申请单”后,应在3天之内送交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手上领取资金,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长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亦同。

学校财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学校财务收支审计条例篇二

一、主要成绩

我市民办教育办学规模从小到大,办学水平由低到高,办学效益由隐到显,现已基本形成教育门类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的民办教育发展格局,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一)办学环境不断改善。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民办教育大力支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问题,在相继出台《娄底市发展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规定》、《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和《关于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八项规定》之后,今年8月出台了《关于选派公办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问题的会议纪要》(娄府阅〔20xx〕70号),为民办教育事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创造了良好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各县市区加大对民办学校在土地征用、自主招生、教师待遇、融资贷款等方面的扶持保障力度,为其提供了大量支持,解决了不少问题。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工作,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观念不断改变,态度日益端正,民办教育工作的大环境逐步优化。

(二)办学规模迅速扩大。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498个,在校(园)学生(幼儿)100152人,教职工4447人,建筑总面积761399平方米,固定资产价值8.6亿元。民办教育已覆盖幼儿教育、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其中民办幼儿园393所,在园幼儿58463人,幼儿园所数与在园幼儿人数分别占全市的89.3%、74.98%,在全市幼儿教育中发挥主体性作用;民办普通中小学12所,在校学生16645人,占全市中小学生总数的3.1%;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3所、在校学生26946人,占全市中等职业学生总数的45.92%;另有民办高等职业学院1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69所。

(三)办学质量日渐提升。随着民办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市涌现出一批理念先进、条件优越、特色鲜明、质量较高、声誉较好的民办学校。20xx年受国家、省级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较之往年明显增多。涟源私立行知中学、娄底商务职业学校和新化清华幼儿园被评为“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潇湘职业学院院长范彦江、双峰国藩实验学校校长李润良、娄底恩雅幼儿园园长陈莉被评为“全国民办教育先进工作者”;双峰国藩实验学校、娄底湘中文武学校和娄底恩雅幼儿园被省教科院评为“湖南省特色实验学校”。同时,近年来,我市民办普通高中高考二本上线人数和比例逐步增加,在社会各界产生了良好影响。

(四)办学效益全面凸显。经济效益方面,减轻了政府投资办学的压力。20xx年,全市民办中小学共投入经费约10000多万元,节约公用经费250余万元,支付教职员工工资5000余万元,为政府减少投入15000多万元;社会效益方面,缓解了人民群众对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接纳在校(园)学生(幼儿)10万余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办学校普遍存在的大班额问题。举办民办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各类教育培训学校等,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政治效益方面,扩大了社会就业。各级各类民办教育为社会提供了近5000多个就业岗位,化解了各类矛盾,推进了和谐进程。

二、主要工作

(一)大力开展奖励表彰活动。为激励全市民办学校及举办者的办学热情,我们认真开展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先进推荐、评审和表彰,并做了大量细致地具体工作,全年先后表彰了娄底市8个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13个先进个人,奖励10万元;确认并支持民办教育机构重大建设项目7个,奖励24万元;确认并支持特色建设项目单位建设5个,奖励16万元;向盛国家推荐并表彰3个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3个民办教育先进工作者;帮助2所民办学校和1所幼儿园成功申报湖南省民办教育特色实验学校;组织开展了“全省民办学校优秀校长”的推荐、初评工作。

(二)深入开展专项调研活动。为加快实现“教育强市”目标,大力推进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开展了三次民办教育专项调研工作。一是基层调研工作。6月下旬至7月上旬,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张定良同志和市教育局局长封旺洲同志,带领有关人员,采取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统计分析、专题研讨等方式,先后对娄底中心城区和双峰、新化、冷水江、涟源4县市的15所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进行深入调研,摸清了我市民办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剖析了娄底民办教育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加快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二是外地学习考察。我们组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两次前往常德市,学习考察常德市民办教育的好政策、好办法,重点了解常德民办学校教师基本养老保险的成功经验。三是基本情况摸底。为了全面了解全市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我们下发了详细的调查研究摸底表,对全市民办学校的基本设施、校产校舍、学生和教职工数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地统计、汇总,基本掌握了我市民办教育的各种情况。

(三)认真组织专题培训。8月份,我们利用假期时间与省教科院、长沙师范共同举办了为期15天的“全市民办幼儿园园长管理培训班”和“全市民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聘请省内16名幼教专家和优秀幼儿园园长进行讲课辅导,来自各县市区100余所民办幼儿园的285名园长参加了培训,较好完成了培训任务,达到了培训的目的和效果,受到了广大民办幼儿园的好评。

(四)妥善处理来信来访。20xx年,我们共接到市长、书记信箱转来信访件3份,市人大、市政协代表的提案各1份,日常群众来访18人次,针对上述来信来访我们详细调查了解,严格按政策处置,积极妥善地进行解释说明和协商调解工作,努力做到了“来信来访满意、上级领导满意和民办学校满意”。另外,针对娄星区和开发区民办教育机构交叉管理的矛盾,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议,较好地解决了民办学校地域归属划分不清的问题。

(五)努力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的功能。做好市民办教育协会日常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我们在人手少、事情杂、任务重的情况,克服各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民办教育协会的几项重要工作:一是及时完善协会的组织机构。今年,5月中旬开始我们进行大量的各项准备,于5月28日成功召开了第二届娄底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的领导班子;二是进行全方位的调研工作。市民办教育协会牵头,针对我市广大民办学校提出的民办学校发展资金、教师社保、公民办教师双向交流等突出问题,抽调专门人员积极开展专项调研活动,形成了《娄底市民办教育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及市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开展沟通协解工作。通过协会向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反映民办学校发展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多渠道、多方位地采取措施,尽力为民办学校排忧解难。

(六)扎实开展年度评估检查工作。10月下旬,制定了《20xx年娄底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检查方案》,分别开展了全市民办学校年度评估检查工作。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局组成年度评估检查小组,对省和市本级批办的34所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年度办学情况评估检查,各县市区按照《方案》对所属民办学校进行年度办学情况评估检查。同时,对今年的评估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对各民办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并由相关的会计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七)重点开展规范管理与整治。

按照“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优质服务”的工作思路,与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密切协作,着重开展了五项专项规范整治工作:一是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力整治无证办园、违规办园等行为;二是中招工作。20xx年,我市实行“普职分流,统一招生”改革,民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民办学校,树立大局意识,服从全局一盘棋的需要,针对民办学校发展的实际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确保民办学校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尤其是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克服困难、令行禁止,实现了普职分流52%:48%的较好比例;三是开学工作检查。每学期开学之初,我们对所有民办学校都进行开学情况检查,及时掌握民办学校办学动态,对各项工作做出正确指导和部署;四是突出安全工作地位。高度重视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常规检查和年度评估检查时,都把安全管理检查当作一项重要的内容,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指出、限期改正;五是校园建设工作。积极支持全市开展的“三创”活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国家卫生城市、创全国文明城市,号召全市民办学校争创“园林式学校”活动,并按“三创”活动要求,进行专项整治,共同营造美好城市、美丽校园。

学校财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学校财务收支审计条例篇三

伴着收获的喜悦,又是一年重新开始的时候,我将面对的是又一批面容稚嫩的孩子,我也清楚的知道他们在两年或三年之后会更成熟,我也清楚自己在他们的人生旅途中只是一段回忆。但是这毕竟是一段的开始,从学校、家长、老师或者是社会的任何一个人都希望他们能健康的成长,正常的发展,不断的超越自我,达到他们理想的境界。我们作为他们初入高中的思想和行为的启发和领导者,肩负的职责和任务何其艰巨!

回顾三年来我的工作历程,抱着对学生、对工作、对学校负责的心态,认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做好份内的每一件事,努力开展工作。

三年来,一直工作在教学的第一线,教九年或七年两个班的数学,有一段时间还兼两个年级的数学教学,我作为负责教学业务工作的领导,对业务精益求精,主动用先进的教学理论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在七年级坚持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率,xx年,本人被评为市数学学科骨干教师,二00九年获区评优课一等奖,在全国第四届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说课大赛中《生活中的平移》获二等奖,撰写的论文《实行电子备课,推行教学改革》被评为省科研成果二等奖。

三年来我一直从事班主任工作,在班主任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因为自己是学生的先行者,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他们。三年来,我和学生之间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我非常尊重信任学生,关心热爱学生,只要是我的学生无论表现子坏,我都一视同仁。对性格孤僻的学生,我给予更多的热情帮助,用自己高尚的品行感化他们,使他们恢复自信,走出自我评价的误区。在我的努力下,学生在生活或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就是他们心目中要找的其中一人。

首先作为教导主任和年部主任,我能正确定位,牢固树立两种意识,努力做好校长的助手。

1、突出服务意识。教育是服务,管理更是服务。教导处主任和年部主任的工作是琐碎而繁杂的。我坚持两条原则:一是加强学习,弘扬正气;二是乐于接受群众监督,自觉做到“三不”,即工作时间长不计较,工作任务重不叫苦,做的事情多不厌烦。我始终认为,一个人无论他的职位高低,能力大小,都要对工作尽一份责任,献一份力量。尤其是担任了教导主任以后,我更是不断告诫自己,要自己的以身作则,来赢得教师们的信任与支持。在工作中,我要求自己做到,对待同志态度谦和,和教师建立起平等的合作关系,不勾心斗角,注重团结,容人容言,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处处起带头作用,要求老师做的,我自己一定要先做到,以身作则,在考核中做到了公平、公正、认真,倾听老师的呼声,捕捉他们的意愿,从而使得各项决策、措施符合实际和大家的要求,三年来累计请假不超过五天。

2、重视合作意识。作为一名中层领导,必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晓”,起桥梁沟通作用。因此,我正确认识自我,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顾全大局,融合群体、择善而从,在管理中形成合力,在校长的指导下,制订好教导处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使学校教学工作更有计划性、针对性、实效性,并注意总结教育教学方面的经验,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运作正常。

其次,努力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各方面工作。如:制定教务工作计划和教学行事表、征订发放教科书、编排课程表、常规检查、组织考试,核算考试成绩、串课、查课等等。

三年来,作为领导班子成员的我紧密团结在校长周围,和其他成员团结一致,同心协力,齐抓共管,xx年中考公费线考上17人,xx年中考公费线考上13人,09年中考公费线考上18人。

班级管理要科学化,育人工作要高效化,这是每个有事业心的班主任所追求的目标。首先,班主任要高度认识德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它是激发自己努力工作的内驱力。其次,班主任要认识到“德育为首”的重要性。再次,德育作用于集体、集体又作用于德育,决不是“单打一”,而应是“合打一”。这样想,这样做,才能取得德育的效应。

学校财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学校财务收支审计条例篇四

我校自20xx年1月成立以来,就确定了创"百年名校"的校园文化战略规划,明确提出了以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办学方针,具体提出"学做人、学做事、强体魄"的培养目标。我校一切工作都以此为指导思想来开展。教学活动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根据学生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特色,开展有的放矢的教学。尽可能提高道德水平、知识水平和身体素质水平。培养有利于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劳动者。

1、学校理事会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贯是我党坚持的基本路线,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社会是当前国家的方针政策。我们科技中专学校,也通过思想解放等活动的学习,逐步认识当前职业教育的特点和生源特点,逐步认识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学校发展的长期规划,把创办"百年名校"作为远大目标,把培养什么样的劳动者和怎样培养这样的劳动者,作为实现目标的步骤,逐步积淀校园文化。

2、以道德建设为基础,以"技术立身"建设为中心。

想、不幻想,不自欺,不他欺,不迁怒、不贰过的要求。做事上严格守时,全部、正确完成任务,服从、服务我们的服务对象。技术上提出每人有一手绝活的要求,你是某一方面的技术能手,你是不可替代的技术能手,你是这一行业的技术能手的要求。把技术立身的理念根深蒂固的置入学生的思想观念里。把科学民主的种子播撒在学生的心田里。校园文化建设向多元化发展。

3、校园文化需要管理制度建设和目标激励建设。

制度是外在的约束、是刚性的管理,也是为提高学校发展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围绕学校核心价值观及目标,制订了近、中、远期发展规划及思路,明确了学校发展方向来制定必须的制度,是必不可缺的。但学校教育的目的是把制度的约束,转化成学生内心自我的约束。同时学校将学生德育教育纳入重点学科,放在教学首位。为将学生培养成具有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具有良好素养、规范道德行为的合格人才而努力。为将学校建设成有文化底蕴的百年名校而努力奋斗。

学校管理科学规范。学校实行理事会督导制,校长聘任制,优秀教师签约制,招生责任制、多劳多得统筹制。一年来来,学校以"建优秀教师队伍、育优秀人才、创百年名校"为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学生为本、服务社会、取得合理化报酬"的理念和塑造"心正、技身、有创造力"的优秀人才为教学目的,坚定不移地走"质量立校、就业兴校、文化强校"之路,狠抓学校管理,大力倡导和弘扬奉献精神、创新精神、拼搏精神和争先意识、自律意识。学校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考核量化制,制定了涉及学校管理、教育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实现了管理的严格、实用、高效,形成了"以德育为首位,以教学为中心,以身心健康教育为重点,以就业为目的"的职教办学模式和展开全面教育以内容为突破口、以怎样展开教育为手段的具体教育模式。逐步在形成"求真、敬业、成功"的教风,铸就了"求实、勤奋、创新"的校风。

学校财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学校财务收支审计条例篇五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一、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徐州地铁项目部自接到公司文件通知后,认真组织学习,依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公司有限公司财务收支检查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在会计基础、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固定资产、资产管理、税务管理、“小金库”治理、社保金提取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财务自查分析总结

改中,会计报表根据公司要求上报,上报数据及时准确无遗漏。

(二)会计核算自查:切实规范徐州地铁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规范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会计报告,结合徐州地铁2号线09标一工区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编制了会计核算方法,在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政策选择上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集团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办法,项目部建立了责任成本管理及核算实施办法并按公司规定及时编制上报。

(三)资金管理工作自查:项目部银行账户管理使用及票据管理情况严格根据公司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操作、按照公司规定定期进行库存现金盘点、抽检和银行存款对账调节,不存在白条抵库、不存在个人大额备用金长期挂账及大额备用金整借整还情况;我项目部2015年9月进场,由于合同等各类因素的影响,公户一直未能开设,经考量,垫资款打到个人卡上作为前期资金周转费用一次取出留作工程施工用。项目资金的支付审批手续及程序符合公司规定。

(四)固定资产管理自查:因新上项目,无固定资产购置的情况。一旦产生必定按公司规定进行确认和计提并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临时设施、周转材料按规定摊销,做到账务处理依据充分、手续齐全。

存在有车辆实力,没有车辆保险费,维修等费用开支情况;不存在安排亲属人员机械设备之类的参与其中,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六)税务管理工作自查:财务人员有较强的税务防范意识,做到无发票不审核不支付,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个人所得税足额扣缴。

(七)“小金库”治理工作自查:项目部建立和完善了长期有效的“小金库”防范机制,杜绝“小金库”现象。

(八)社保金提取自查:社保基金、工会经费等已足额计提,不存在少提或多提的情况。

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情况

(一)劳务队录用、合同签定自查:项目部在劳务队录用方面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劳务队伍录用审批流程进行,欲在我项目部进行劳务分包的队伍,先提供资质项目部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对符合资质要求的劳务队,上报公司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再请公司成本部门派专人来项目部协助项目部计划人员进行合同谈判,以保证所签定的合同单价符合公司指导价规定,未出现实际支付单价高于合同单价的情况。

(二)劳务合同执行自查:我项目部不存无合同施工、无合同付款、超计价、超付款及大额现金支付劳务款等情况,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禁止劳务队进行资质更换、二次分包或转包,禁止对劳务队进行合同外补偿,劳务队施工完成后及时签定结算协议。

(三)劳务台账自查: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工作内容,及时登记更新各种台帐,如《劳务合同管理台帐》、《劳务计价流水台帐》、《单项工程计价台帐》、《劳务队结算台帐》等。

(四)物资设备采购自查:本项目暂未大宗采购物资。如工程后续开展后,需采购,则严格按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项目部自购材料采购时也会按照三比一择的方式进行询价比采购且采购发票与合同签订和收款单位相一致,没有亲属之类的人员参与其中。

(五)安全质量自查:我项目部自开工以来,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不存在任何处理费用;在徐州市政府、业主、监理、指挥部等单位组织的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整套程序闭合。

(六)公用文书自查:集团公司、工程公司的项目任职和成立文件尚未发至项目,上报申请的人员任命符合业主的要求。其他会议记录、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无潜在风险。

四、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重大经济决策自查:项目部“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公司党组[2015]60号文要求,重大检查事项,重要设备购置、大宗物资采购及人事的任用都严格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无违法违规问题。大额资金的支付都需要项目经理和党政主管共同会审签字后进行支付,严格执行公司规定。

五、企业领导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我项目部严格遵守集团公司下发的《四项基本制度》,不存在领

导人员滥用职权安插亲属包工队、机械设备为本人及亲属谋取利益的行为,所有劳务队、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单位的选用、单价谈判等要经常项目部党委、领导班子集团上会讨论,然后按照会议结果录用劳务队、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单位。

六、通过本次自查,发现项目部平时存在的业务不够规范问题,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严格自己,在公司领导的监督指挥下更好的完成公司赋予的工作,为迎接国家审计署审计做好准备!

项目负责人:

中铁十二局徐州地铁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学校财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学校财务收支审计条例篇六

在教育局领导下,金诚高中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与民办教育的法规,坚持从学生实际出发,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方针,办学取得了良好效果,学校自检工作报告。

物理实验室与化学实验室保证了高中教学必做的分组和演示实验,达到两人一组。

48台微机,免费为学生授课。

语音室共48个耳麦,供学生听力使用。

经不断调整,现有教师师德较高,业务精良,基本具有“四不倒”精神—难不倒、问不倒、气不倒、累不倒。教师全部坐班,课后为学生辅导。班主任坚持思想教育工作,经常家访,受到家长好评。

1、 德育三结合互动模式

一结合是师生互动;二结合是学校与社会互动;三结合是家长与学校互动,工作汇报《学校自检工作报告》。对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2、 因材施教的分层次教学模式

授课分类,辅导分人,作业分等,测试分题,便于教学,便于辅导。不放弃每个学生,使各种层次的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提高。只有这样才能面向全体,全面发展。

3、“四能”培养训练模式

对学生终身的四种能力确定具体目标。学生毕业前做到:能写一手硬笔字;能做简短生动的即席讲演;能说常用英语500句;能掌握微机操作的基本技能。除高一学生外,达标率为79%。

20xx年高考综合升学率为87.5%,列鞍山地区民办高中第2名。20xx年共有毕业生179名,被高等院校录取170名,综合升学率为94.9%,其中一本8名。考入本科院校学生占61%,省专占33.9%。

于20xx年11月与二职专合并,教师互相听课,学生相互参加教育活动,两校学生可以相互渗透,教育资源共享。

没有违规现象发生。

问题:

1、 由于校舍刚刚搬迁,原实验室还需一段时间恢复。

2、 现代化教学手段不足,学生阅览室资料不全,需要在近期解决。

金诚高中的办学条件已经改善,在新的董事会领导下,决心把学校办强办大,打造学生管理的新水平,打造来年升学率的新高潮,打造来年招生的新局面,向示范性民办高中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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