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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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一
(1)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范情况。
(2)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登记情况。
(3)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
(4)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
(5)严禁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控制高风险食品和原料措施的落实情况。
(6)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
(7)食堂基本条件和卫生环境,以及食品加工、贮存和保温、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情况。
(8)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制度等信息公示情况。
(9)处理剩菜物品及清洗消毒等工作记录情况。
(1)制定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上墙,依据此制度严格执行。
(2)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
(3)采购有索票记录并登记在册。
(4)餐具卫生、整洁,配有消毒橱柜。
(5)食堂卫生情况良好,做到一餐一打扫。
(6)藏柜内做到生熟食分开存放、保持清洁。
(7)食堂内通风、排水情况良好。
(8)食品储藏间未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用品。
(9)及时处理剩菜物品、不过夜留存,定期做好消毒、清洗工作记录。
(1)实行主体责任制,完善责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更新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活动,组织学习食品卫生以及安全方面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单位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意识。
(2)规范内部管理:对食堂的全面工作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从人员、采购、保管、加工等所有管理环节进行细化并狠抓落实。
(3)建立和完善食品、原料采买的索票、索证及明细登记制度。
(4)禁止使用一次性碗、筷,杜绝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5)保证厨房地面排水沟畅通,及时清理积水。
(6)将物品摆放整齐,生熟食分开存放,杜绝提供隔夜、变质的食品。
(7)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二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责任落实
1~5月份,东湖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与辖属9个社区工作站、3个股份公司签订《20__年度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层层抓落实,抓实效。为切实地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东湖街道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张远翔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袁志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统筹东湖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落实。东湖街道由各副处级以上的领导为牵头、组织挂点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各基层、社区、工厂、企业协助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辖属9个社区工作站、3个股份公司也相应设置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股份公司配置了一名专职协管信息员,协调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与此同时,东湖街道还围绕市区政府食品安全中心工作,联系本辖区实际,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一系列的监管措施,真正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排查整治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督机制,为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元旦、春节、“五一”期间,东湖街道把食品安全工作与“清无”工作相结合,继续开展“清无”行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组织安监、市监、执法、卫监等部门分别到太白路吉之岛商场、喜荟城购物广场、布心、大望乐福超市、彩世界华润商场等开展市场销售商品及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肉、粮、油、水产品和糖果以及饮料等食品。
2、3月1日上午,东湖街道联合东湖市监所、东湖派出所取缔了位于布心山庄东区无证无照经营的“钉子户”——“天津狗不理包子店”。该门店曾被多次投诉,东湖市监所执法人员曾多次到现场查处,责令其停止营业,并耐心疏导其按规定办理证照。但该门店经营者对执法人员行政建议和责令整改等行政行为置之不理,并通过各种阻扰手段拒绝停业整改。因此,东湖街道最后联合东湖市监所、东湖派出所执法人员强制对该门店进行查封,收缴其全部经营生产工具。
3、4月11日凌晨,根据线索在东湖街道成功捣毁两个“黑豆腐”生产加工窝点。这两个窝点分别隐藏在大望村一间民宅内和梧桐山塘坑仔村一间废弃工业厂房内,生产加工环境极差,并且涉嫌滥用食品添加剂,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为一举捣毁这两个非法加工窝点,4月10日上午,由罗湖市场监管分局陈建民副局长率领食监科相关工作人员来到东湖市监所,亲自拟定和部署相关行动方案,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4月10日傍晚,东湖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大望股份公司集结后,分别在大望和梧桐山社区的两个窝点周边蹲点守候。为了获得更有力的证据,执法人员克服了闷热、被蚊虫叮咬等困难,耐心等待收网时机。4月11日凌晨3点左右,这两个“黑豆腐”生产加工窝点的大门相继打开,当事人端着刚做出来的豆制品正准备往外送,立即被守候了一夜的执法人员逮个正着,随后执法人员立即控制了加工现场。在大望村窝点内,执法人员看见一排排豆腐有的直接堆放在地板上,有的堆放在腐朽的木架子上,卫生条件非常差。一男子正光着膀子,在作坊里忙个不停,汗水还不时“挥”进豆浆里。而梧桐山塘坑仔村窝点的规模较之大望村窝点要大,现场有一台挂墙式豆渣过滤器,可是就在这堵墙上却长满了霉点,同时地面上污水横流,卫生条件同样极为恶劣,一袋袋黄豆没有采取防潮防虫措施,直接就放在地上,旁边还堆放着“杀泡大王”等食品添加剂。对此,执法人员对现场所有的豆制品约50公斤予以销毁。
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三
根据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园建立健全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成立了清河区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园长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副书记为直接负责人,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并配备了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了责任到人。
1、食堂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相符,并有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定期体检,并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设有独立的食品库房、粗加工间、细加工间,洗消间等。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蟑螂、防污染等设施,通风良好,食堂内片环境整洁,能每天清除垃圾。
3、食品原料的采购能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及食品入库登记制度,及时记好进货台账,并与所有的食品原料供应商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书,保证其食品的质量。幼儿园食品原材料尽量做到当日采购当日加工,不采购国家禁止使用或者来源不明的原材料。库存食品定期检查保质期,原材料贮存符合国家标准。
4、食堂餐饮用具按照规定定时消毒,配有专门存放餐具的保洁柜。餐具清洗消毒专池专用。刀具、砧板按生、熟严格分开使用,食品的存入能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5、清河区幼儿园食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并做好记录,留样的时间和数量符合要求。
6、幼儿园严格执行陪餐制度,幼儿园统一制定配餐表,陪餐人员负责对饭菜口味、质量、数量及食堂卫生进行监督评价,并认真记录。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教师及家长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幼儿园通过发放宣传单,大屏幕、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幼儿园大门外出现经营小食品的流动摊点。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幼儿园通过上食品安全健康教育课,教育幼儿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使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四
在年初,我镇就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监管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畜牧站、镇安办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村(居)委员村主任,并签订了20xx年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由镇安办组织工商、派出所、畜牧站、学校对我镇辖区内的学校、超市、副食品店、饮食店、零售的水果副食摊点、销售猪饲料的摊点进行了三次食品安全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未发现有我镇饲料经销商非法瘦肉精和对用猪水喂养畜禽的情况。
副食品经销商没有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没有问题乳粉,只发现一家小卖部由十几袋儿童食品过期,检查组当即要求其整改,并没收其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镇聚集地开展了多次的食品安全法的宣传,镇政府开会时,多次组织干部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并要求各村进行宣传,讲解食品安全工作,并组织人民群众学习《食品安全法》,并进行了检查,了解人民群众对掌握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对《食品安全法》的掌握程度。
企业承包的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行留样、进货渠道、发票等,以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上是我镇今年对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各单位的认可,总体自评结果为优秀。
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五
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