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转包合同实用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工程转包合同实用篇一
甲方:_______(管理层)
乙方:_______(劳务层)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春城花园《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作合同书》进行补充,在《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作合同书》基础上,就本工程具体施工事宜及有关细节达成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1、竣工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进度控制节点:
8月份:屋面工程、楼地面工程,主要湿作业与修补作业,提供全部建设单位直包项目工作面,内墙腻子一遍完成。
9月份:安装工程,内墙腻子、楼梯抹灰、室外散水,竣工清理等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完成,具备初验条件。
1、 ____月____日之前,满足____月____日具备初验条件的各工种劳力全部到场。
2、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施工人员、机械的均衡连续施工,保证合同工期。
3、乙方须保证建设单位直包队伍的垂直运输等协调工作。
1、工程款支付条件:只有在全部按进度计划控制节点要求的进度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
2、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阶段:____月____日前支付工程预付款50万元。若乙方劳力不能满足施工条件的要求,不予支付。
第二阶段:____月____日前支付工程进度款50万元。
第三阶段:____月____日前支付工程进度款60万元。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9月底不具备初验条件,第三阶段工程款直到具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住宅使用功能及实体测量与观感评定标准均应符合合格标准,满足每户验收质量要求,不得出现超差现象。
3、在初验之前,按照每户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全部合格后方可报验。
本协议与《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作合同书》有不同之处以本协议为准。其它事宜执行20______年10月26日签订的《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作合同书》的有关约定。
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最新工程转包合同实用篇二
1.1在合同中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发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将工程项目委托给承包人完成的当事人。
(2)承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接受发包人委托并完成工程项目的当事人。
(3)协议书:发包人与承包人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通用条款所做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4)规范: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政府强制性标准、规范,以及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其它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
(5)图纸: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发包人负责设计时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时向发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它技术资料。
(6)工程师:由发包人指定并根据其授权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的人员。
(7)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施工内容之总称。
(8)区段: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节点工期或约定先行验收、移交的工程任何特定部分。
(9)验收:对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结果进行评价,以判定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10)竣工:承包人履行完毕合同约定全部义务(质量保修义务除外)并经验收合格。
(11)完工:承包人完成协议书特别约定的任何区段的施工并经验收合格。
(12)开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绝对或相对日期,协议书中约定由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确定开工时间的,则为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上指定的日期。
(13)竣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工程竣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4)完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完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5)节点工期: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从其开工日期起至该区段完工日期止的时间。
(16)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它场所。
(17)进场:承包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将人员、机械、材料组织进入现场。
(18)材料:将构成工程组成部分的,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切设备、制品、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建筑原料等各种主辅材料。
(19)发包人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委托发包人负责供应并委托发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款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
(20)技术资料:协议书中约定的,为保障设备的正常运作与有效维护,承包人应随同设备一起提供的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技术参数、线路图及其它相关资料。
(21)服务:协议书中约定由承包人所承担的设备安装、调试、质量保修及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义务。
(22)样板: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认的材料、施工方法及施工效果的验收标准。
(23)竣工验收资料:法律法规规定或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整理与提交的竣工图、施工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材料试验与检测报告、工程结算书等工程施工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开工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小结、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竣工图。
(24)合同价: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发包人所应支付的款项。
2.1 除协议书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
(2)《合同协议书》;
(3)《合同通用条款》;
(4)图纸;
(5)规范、标准;
(6)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或工程报价单。
3.1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单方变更合同及3.4款规定情况外,对合同的任何其它变更,除非清楚地以书面形式并由各方签字盖章,否则不发生合同变更之效力。
(1)因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违法的;
(2)因政府征收、规划调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因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条件的。
3.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的,合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3.5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超过30天,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连续停止施工超过30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6一方依据3.2、3.3、3.4、3.5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27条的约定处理。
3.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将承包人的所有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物料迁离工地。
3.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9除3.2、3.3、3.4、3.5款情况外,发包人与承包人任何一方欲解除合同时,均须事先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
4.1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发包人与承包人均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4.3发包人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4承包人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如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发包人有权撤销承包人的分包决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发包人因此蒙受损失,承包人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4.5当分包商就其所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承包人保证的质量保修责任期限超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时,承包人应在与发包人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结束后,将其对分包商的该项权利无偿转让给发包人。
5.1工程师既可为发包人委托的独立监理公司人员也可为发包人之员工,具体人员名单与分工由现场管理代表在协议书或向承包人出具的授权书中明确。现场管理代表可随时单方对前述授权进行变更或解除,此种变更或解除自通知到达承包人后即时生效。
(1)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2)巡视和监管现场;
(3)纠正承包人的错误施工方法;
(4)判定检验报批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
(5)隐蔽验收;
(6)各区段完工后的施工质量验收;
(8)指令承包人对现场施工安全隐患等进行整改;
(9)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行相关方案与计划;
(10)指令承包人制定或执行相关的赶工措施;
(11)验收承包人进场材料、设备并批准或拒绝其进场使用;
(12)指令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将不合格材料、设备予以更换;
(13)组织召开合同履行相关会议并指定承包人参加人员;
(14)指令承包人向在现场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配合条件;
(15)指令承包人完成与承包人合同义务相关的各项零星工作。
(1)签发开工令、停工令与复工令;
(2)审核与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3)工程进度与结算付款审核;
(4)指令承包人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施工人员或班组;
(5)竣工验收;
(6)免除、减轻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
最新工程转包合同实用篇三
乙方:
2、南省大通湖区深湘木业扩建工程的主车间的钢结构部分(钢屋架、屋面、防水)转包给乙方。
元/平方计算(包工包料)。
如果甲方不能在60个工作日内开工,必须一次性将合同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工程转包合同实用篇四
乙方(承接方): 身份证号:
丙方(中介方):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位于工程项目全部一次性转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建设独立管理,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2、乙方执行甲方与业主方签定的合同,如需更改,在转包成功前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与业主方协商修订。
二、转让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业主方所交保证金壹佰万元(1000000.00元),由乙方承担。签定合同后乙方即向甲方以定金方式支付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十个工作日内再交柒拾万元(700000.00元)。
该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层、地面主体结构四层梁、板、砼、浇、筑后由业主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如业主方以其他理由拖欠此保证金,由甲方先垫付此保证金给乙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拖欠,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前期投资建设的板房和其它费用,由甲方和乙方清理单据,乙方另行计价给甲方。
3、乙方进场后一月内交管理费(税后)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给甲方。
4、甲方在业主方承包的单价按04定额上浮5%,甲方转包给乙方按04定额上浮3%,其中2%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业主方支付进度款中按比例付给甲方。
5、甲方原挂靠兴义市天寿建筑公司,管理费为总承包费的1%,转包成功后由乙方继续履行此义务。
三、税费和保险费
工程已全部转给乙方,应由乙方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税费和各种保险费,甲方不负任何费用。
四、工程进度及竣工款
1、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层、地面主体结构四层梁、板、砼、浇、筑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工程进度款的60%付给乙方,时间为次月5日前。
2、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80%进度款。可转帐或现金支付,甲方不得以承兑汇票到银行其它的票据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间10个工作日内。
3、每次拔进度款,付帐后七日内乙方开据相应的金额发票给甲方。
4、工程竣工验收后的30天内办理完工程结算,6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达到结算的总价的97%,保留3%为保修金,保修金期满3月内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成立支公司
1、甲方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应在六枝成立四川荣慧建筑支公司。
2、成立支公司的目的是便于管理和交纳各种税费。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交给甲方的叁拾万元(300000.00)定金,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如甲方违约,双倍赔偿乙方。
2、乙方进场后如乙方资金不到位,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清退出场,并按工程的破方结算。
3、乙方建设工程投资到位,且按时保质量完成工程量,而甲方不按第四条第1、2款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赔偿乙方。
七、本协议不完善的事宜,甲乙双方另外补充条款,完成合同的真实性、更加便于合作。
八、信息费按甲乙双方承诺支付。
九、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人一份。三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最新工程转包合同实用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创业城二期续建九标段十三栋楼(11区3#.4#.7#.8#.9#.10#.11#.12#.32#.33#.34#.35# 楼 )”项目交给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独立完成。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上述项目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聘请期限自该项目开工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移交给建设单位之日止。乙方承诺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内容执行。
二、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由乙方负责组织、安排施工以及处理与此工程相关的全部事宜。
2、由乙方负责购进施工所涉及的各种材料及辅助材料。
3、由乙方负责组织上述工程项目施工所需全部资金。
4、乙方要严格按图纸施工,做好现场签证及完善增加工程的一切确认手续。若所更改内容和增加的工程项目未得到建设方认可的,一切后果及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向大庆油田房屋开发公司交付合同履约金(1000万元)人民币。招标代理费按照规定支付。
6、乙方负责与建设单位方进行协调,保证工程顺利地进行。
7、如建设单位拖欠应付工程款等款项违反施工合同约定的,由乙方决定是否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如乙方决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甲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手续,因诉讼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就该项目全额风险独立经营,自行承担亏损的风险和享有经营收益。乙方的经营收益是指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项扣除施工成本、应交甲方管理费、税金等之后的余额。
9、工程竣工后,若建设单位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仍保留乙方项目经理人身份,此协议继续生效,直至该项目完全终止。
10、工程要根据安全生产条例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由乙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在当地办理,乙方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意外保险,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不得拒绝。
11、乙方每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一次工程进度。
l2、如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经整改后仍未能通过业主验收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按工程总造价的_10%_向甲方赔偿名誉损失。
13、应乙方要求,或甲方认为该项目需要,甲方派人到该工地支持、帮助或协助乙方工作或办理该工程相关事项,均代表乙方,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4、甲方于开工前通知乙方。
15、乙方在取得工程款后,应将全部工程款用于本工程,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挪用工程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将工程收回重新组织施工(由甲方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已做工程造价),或者由甲方扣除下期工程款(相当于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乙方违约的违约金。
16、在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承诺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致的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的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上述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7、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期完工,建设单位拨付给甲方的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除甲方特别授权外,乙方不得以借款或其它形式向建设单位支取工程款。
18、建设单位拨付给本工程的款项,甲方在工程款到甲方户上后两天内甲方扣除管理费后拨付给乙方。
三、乙方向甲方上缴管理费、质保金按下列方式支付:
1、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___1_%向甲方上缴管理费,该款项在建设
单位支付的工程款中由甲方直接扣取。
3、 乙方凭发票、交纳税款凭证(银行小票)收据向甲方申请工程款;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及中途退出,如一方违约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且对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刻甲方公章、项目章和财务章等与工程相关的印章,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书,并处以协议造价20%的赔偿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3、如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导致工程未完工,则甲方有权选择有工程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经评估后由甲方重新组织施工,同时甲方有权保留追索乙方擅自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的权利。
4、如乙方施工期间与其雇用的施工人员存在欠薪行为或人身伤亡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或拖欠供应商的材料货款等经济纠纷在工程竣工之前仍未处理完结,甲方有权在工程款项中直接扣留工程款项用于清还欠薪或做为人身损害赔偿金、材料货款等支付给相关人员,乙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黑龙江省大庆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最新工程转包合同实用篇六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1、宁夏宝利达化工有限公司2、设计图纸内的一切要求:外围围墙的建设工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
第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由承包方进场施工;工程款按工程月度所完成的工程进度形象进行付款,每月在25号前申报进度款报审表;如进场不满一个月的按累计至下月报审月度进度款时审核、支付。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月度进度款支付按当月的价款总价的__%结算。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程期限及施工准备(开工、竣工时间)
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____天),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4、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四、承包方: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一、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工程中所用机械全部由承包人提供。
二、承包人所供应、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发包人有疑义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3、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第九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十条:承包方义务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发包人按每推迟一天为5000元处罚承包人。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_____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四条纠纷解决办法
一、向发包人所在地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方:_______(盖章)承包方: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