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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模板

作者: 曹czj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模板篇一

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对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和事业发展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近年来,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的作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下贯通、层层压实,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把管党治党各项任务坚决落到实处。

(一)从思想上解决为什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十分重要这个问题。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部门(单位)的“关键少数”,在推进本部门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本部门(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力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起到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保落实的作用,“一把手”作为班长,是第一责任人,更是起到核心作用。二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影响本部门政治生态的关键因素,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在成就事业,可以造福一方,用在以权谋私,使人迷失方向,对一个部门带来巨大影响。三是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可以保证监督体系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抓“牛鼻子”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各项工作要抓出成效,抓住“关键少数”,就有利于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核心是加强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二)从政治上解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什么的重点问题。派驻监督核心和重点就是政治监督,所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要聚焦到政治监督上来。一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党章党纪党规的贯彻落实。通过聚焦政治纪律和规矩的监督,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对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坚定坚决、不打折扣、落实落细,特别是当前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是否坚强有力,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党委(党组)必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密联系部门实际,聚焦短板弱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和任务3个清单,做到项项有抓手有落实。三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位高权重,要紧盯人事权、财权、事权,要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制度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体系,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管住关键人、管好关键事、管在关键处。

(三)在行动上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要构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一是加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最管用、最有效的监督。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近距离”监督作用。三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专责监督作用。要贯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的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侦察兵”和“前哨”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注重发挥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作用。

(一)坚持聚焦重点,督促落实责任。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定期交换意见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组长“常敲书记的门”,经常主动与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沟通、交换意见、提出建议,并建立沟通月度台账。定期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提醒,促进“两个责任”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坚持思想引领与警示教育相统一,一方面推动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正面先进典型为榜样,对标对表、深入查找理想信念方面问题和不足,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另一方面长期坚持、坚守两项警示教育:一个是每年年初驻在部门总结表彰大会结束之后,紧接着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另一个是每年年中,由纪检监察组组长结合典型案件,给驻在部门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二)坚持抓早抓小,掌握思想动态。要求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般要提前两个工作日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紧急情况要会前及时通报,保证党组重大事项协商于会前。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会、重要专题会议,在驻在部门研究决策事项时敢于进行廉政提醒,对不符合程序要求的敢于发表见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三重一大”程序执行不够严格、行政权力行使不够规范等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三级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即由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副组长与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立足早提醒、早纠正,推动责任级级压实、层层到位。2021年同驻在单位班子成员沟通30余次,“室组”联动对驻在单位1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分管领导约谈下级15次,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督导检查通报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前三名进行表彰,后三名通报批评,并向市纪委上报了驻在单位年度政治生态报告。

(三)坚持机制先行,掌握工作主动。协助党委(党组)梳理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把驻在部门各科室、二级机构的廉政风险等级按低中高三级,划分为a级部门14个、b级部门32个、c级风险岗16个,对三类部门在履职事项上报次数、谈话次数、检查次数等方面加以区分,从而优化监督资源配置,提高监督精准性。针对驻在单位党组的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建立同巡察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联合巡察组开展了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调查和民主评议工作,把督促巡察整改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20多次。如针对驻在单位机关党委没有换届、分局党委没有组建等问题,向驻在单位党组下发《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的纪律检查建议》,推动成立机关和分局各级党组织。

(四)坚持责任统一,形成监督合力。始终注重把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一体落实,推动形成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合力。首先,针对派驻机构改革过程中与驻在部门存在权力责任不明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与班子成员共同会商,并深入驻在部门内设科室开展工作调研,印发《关于建立与驻在部门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相关制度的建议》等,对纪检监察组与党委(党组)工作联系内容、方式和程序等进行明确和固化,督促厘清职责边界、增强监督实效。其次,围绕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对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的分析评估。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精准画像,制定《驻在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监督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事前监督看决策、事中监督看程序、事后监督看效果、发现问题必追责”的监督体系,驻在部门共上报重大事项及中心工作提请监督项44个,对没有按照规定报备的6名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提交政治生态报告两份,为下一阶段部署工作、作出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再次,牢固树立“四项监督一盘棋”的思维,整合利用信访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在资源、力量、流程、手段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对“一把手”的有力监督。比如,强化扩大信访监督,注意收集信访信息,并对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分析研判,实现对“一把手”的监督关口前移;又如,有效运用巡察手段,针对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与驻在部门“一把手”面对面沟通,直指关键要害、督促问题整改、抓实责任链条。

(一)权威不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身份障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往往被党组书记认为组长是班子成员,受其领导,有的甚至像其他班子成员一样被分包任务。手段单一。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监督缺乏手段,虽然要求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党纪、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但是没有相应手段,对班子成员只能以谈心谈话为主,很难进行监督。

(二)执纪执法规程不清晰。作为“四项监督”之一,由于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规定,在实际办理案件中,对于不同级别监督对象采用的谈话、初核、调取、查询等措施,往往是从严掌握,分别由纪检组组长、纪委协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层层审批,签字周期长,占用了大量时间,而纪检监察组人手少(3-5人),造成办案成本高。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到时间和空间影响,有时无法及时掌握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活动情况和问题,党内法规中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比较原则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或配套制度。

(一)优化派驻监督的制度设计。一是明确身份。应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主要是便于代表上级纪委监督“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而不是听命于“一把手”。二是明晰监督手段。明确纪检监察组可以通过哪些具体手段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如纪检监察组组长能否对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的查摆剖析材料进行把关,能否在民主生活会上代表上级纪委进行点评,能否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年度述廉述责材料进行审核等等。

(二)为派驻监督量身打造执纪执法规程。从目前监督现状看,派驻监督的人员数量、一二种形态办案数量在“四项监督”中占有较大比重,建议要从派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着手,制定执纪执法规程,特别是对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案件办理的权限设置,实现既办案依纪依规依程序,又要提高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相关配套制度,厘清监督权责,细化监督程序和内容,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制度化保障。

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模板篇二

   上级组织在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好下级一把手的前提下,要继续对其进行跟踪监督,决不能以为将某人推上一把手位置就算“大功告成”。在违法乱纪的干部档案里不乏这样的案例:有的人走在领导岗位或当上一把手后,他们身上存在的缺点甚至错误被人为地“掩盖”起来而得不到组织的及时警示和纠正,结果积小成大,慢慢变深,滑入泥坑。由此可见,那种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平常疏于教育,放弃监督,硬要重新调整班子活出了乱子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只会危害党的事业,错过干部教育的时机。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讲话时指出:“有些人早就有不廉洁行为了,但我们在考察干部时确未能发现,结果导致其中一些人仍继续得到提拔和重用。社会上有人把这种现象说成是‘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干部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我们要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加大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在经常性的考察中,要进一步拓宽视野,既要听取一把手的汇报,更要听取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还要沟通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以便去伪存真,准确地把握一把手的本质和主流。

同处于一个领导集体中,班子成员和一把手有更多的接触和了解的机会,监督起来最直接、最方便。但这里的关键是班子成员要有坚强的党性,敢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就一个班子而言,团结战斗不等于一团和气、彼此护短;尊重一把手不等于盲目信赖、庸俗迎合;互相监督决不是离心离德、搞“窝里斗”。毛泽东同志曾经告诫我们“身边要有不同的声音。所以班子成员都应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在坚持实事求是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坦陈己见,特别是对一把手该提醒的要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制止的要制止,达到优势互补和相互监督之目的”。

根据党章规定,共产党员不论职位高低、资历深浅,都要编入党的一个基层支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大量事实证明,只要各级机关党组织坚持正确的学习、生活制度,按照党章规定行使对包括一把手在内的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就能够有效地防范、遏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然而,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机关党组织行使监督的职能仍然在较大层面上没有完全到位,尤其是与监督领导干部相关的机制动力严重弱化。一些地方提拔、任免干部不征询机关党组织的意见,部分单位党组织(党委)民主生活会部吸纳机关的党组织专职书记参加,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和一把手不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党内活动,诸如此类游离于机关党组织监督之外的现象已酿成许多不良后果。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因受贿罪被逮捕,其反省中有这样一句话:“领导干部的组织生活不正常、失去来自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帮组。”他的这种“抱怨”虽然不能为其开脱罪责,但确实发人深省。

群众拥有监督权利,也最讲实际,他们对党和政府形象的评价往往是通过贴近其生活领域的党政领导干部这个窗口来观察的,“排头兵”的权利运行是不是为人民服务,是他们关注的焦点,评说的热点,何况“众人的眼睛”本身就有巨大的威力,可以弥补其他监督主体视野的不足,令伺机越轨者心惊胆战。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邓小平同志指出:“扩大群众的监督,很重要。”但是,由于认识、机制、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当前的群众监督尚缺乏应有的力度,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不愿监督。有的人难以跳出功力的束缚,以是否直接有害自己利益为前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不敢监督。有的人认为自己被人家管着,担心提了意见会给“小鞋”穿。三是不能监督。有的人认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活动空间大、层次高,加之不少东西被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情况不明自然也就谈不上监督。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注重教育群众树立全局观念,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参与监督。要注意发动群众辩证地观察领导干部队伍,克服行驶监督权利的机制。

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模板篇三

1、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从建设廉洁机关、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度,始终把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摆在重要位置,先后三次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和领会《监督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认识上提高,行动上落实。

2、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廉政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是深化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保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书记、局长对全体班子成员和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科室人员负责,科室领导对本科室人员负责,至上而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形成人人都是廉政建设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全局每位党员和干部,做到防微杜渐,预防在先。

3、注重内外监督,确保工作实效。为配合《监督意见》的实施,我们还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召开组织生活会,畅通网络、信访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积极引导和组织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积极支持和参与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

1、坚持理论学习。利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党组书记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增强全体党员的党章意识和党性观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

2、注重制度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抓好制度的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行为规范》等21项工作制度,并将这些制度公开,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

3、明确分工负责。在工作运行中,班子成员都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正职负责全面工作,坚持“四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着重对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一般性事务真正做到放手、放胆、放心,有效地形成了工作合力。

4、坚持民主集中。在研究工作时,能做到广泛地听取意见,民主集中,求同存异。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对“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进行集体决策,不搞“一言谈”、“家长制”。在共同处事中,相互交心通气,相互关心支持,充分发扬民主。

5、强化内外监督。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从政相关规定。成立局政风行风检查小组,扎实开展内部监督,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建议。重新制定一般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年度量化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同时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工作职能、许可事项、办事流程、政策文件等1452条信息予以公开。开通“新浪微博”等微博平台,发布微博300多条。及时维护并更新局门户网站信息,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6、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坚持认真开展述职述廉活动,集中就参加学习培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和个人廉洁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述职述廉,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存在的问题:一是群众参与监督党政正职的范围不够广;二是开展群众评议党政正职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监督党政正职的渠道,更好的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模板篇四

根据安排,下面,我代表华池县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作述职报告,请予评议。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甘肃时的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克难奋进,主动作为,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机构改革的成效初步显现,市场监管工作实现了高点起步精彩开局。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是2019年新组建的,一年来,我们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做到与党中央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一是坚持把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内法规制度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原文、悟原理,悉心领会新论断、新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和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按照规矩办事,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党组书记带头贯彻落实县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真正履行岗位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相关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一是落实工作责任。逐级签订《“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责任书》4份,召开党组会议19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12次,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8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3次,开展督促检查3次。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措施有机融合,实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要求。三是夯实党建基础。成立并完成了局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等4个支部的选举,健全了总支和各支部班子,高标准建成规范党支部8个,实现了行政机构与基层党组织的同步整合。四是严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全年共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12场次,专题研讨19场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4场次,党员大会8次,支部委员会12次,举办各类主题党日活动12场次,党员人均记录学习笔记3万字,撰写理论调研文章2篇,撰写各类心得体会8篇。各党支部按时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并对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三、作风建设不断强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躬耕不辍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是靠实“两个”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5份,《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28份,全年开展三级廉政约谈80人次,党组书记党课2次。二是突出权力约束。紧盯执法检查、审评审批、许可验收、窗口服务等重点岗位和人员开展廉政监督检查,抓住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等进行跟踪督查和明察暗访,先后开展党风廉政监督检查4次,有效防御了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廉政风险。三是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全力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启动会。先后开展集体学习7次,观看党史军史等红色题材主题电影5部,警示教育片3场,实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接受红色革命洗礼1次,撰写红色教育学习心得体会30余篇,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2份,72名党员干部默写《入党誓词》,正确率99%,收集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重温入党志愿书读后感32份,高标准召开了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组织生活会。四是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腐败作风问题自查工作,及时查摆全局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逐项靠实责任抓好整改,有力推动了全体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深入落实企业准入制度改革。今年以来,紧跟省、市、县三级“放管服”改革步伐,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按照“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全要素、全职能推送到甘肃政务服务网,实现所有许可事项在线办理,形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网归集、多方使用”的服务模式,建立完整的线上线下运行机制,受理、审批、发证全部落实“网上行权”、“一网通办”。截至目前,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099户,其中企业3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9户,个体工商户720户。推进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实现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登记,进一步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材料简化,环节减少,效率提升,减少企业办事成本。今年共核准各类市场主体名称1101件,其中网上自主起名339件,企业自主起名339件,企业自主起名核准率100%。二是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47号)文件精神,企业登记申请、受理、核准、发照等各环节均通过网上电子数据交换实现的登记方式,“全流程、无纸化、零见面”的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真正实现让企业和群众零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与此同时,从便民利企的考虑出发,充分尊重申请人的多元选择,允许继续选择在现有登记窗口办理的传统申请方式。今年共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135户。三是全面推行简易注销。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进一步降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整合流程减环节,简化公告省费用,合并受理减材料。截至目前,共办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简易注销登记139户,有效解决了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四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紧扣全县机构改革节点,及时下发全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成员职责、业务主办、具体工作。制定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5项,涉及34个抽查类别。完成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制定工作,“四库一细则”正在逐步完善中。今年以来,我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76个批次,抽查市场主体1392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公开513户(其中,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抽查33个批次,抽查市场主体459户,公示459户)。五是发挥年报公示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微信等媒体发布、推送年报公告100余条,工作人员上门宣传和指导公示500余次,提醒各类市场主体按时参加年报公示。今年,2018年度企业年报率95.76%,农专社年报率98.6%,个体户年报率94.35%。对未按时年报的70家企业、10户农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11户个体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同时,加大对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的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对长期未经营等情况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在全系统集中组织开展关于对长期未经营等情况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经排查清理,注销长期未经营市场主体1144户,吊销158户,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六是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随着各级部门对信用监管的不断重视,市场主体的各种信用信息不断得到各方引用。共向县纪委“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录入20098条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向“信用中国”录入6738条市场主体相关信息。截至目前,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共享推送企业信息1651条、个体户信息3798条、变更信息3077条、处罚信息325条、经营异常名录261条、简易注销公告271条、简易注销结果187条、注销信息162条、吊销信息45条、双告知推送951条。通过平台归集企业许可信息560条,处罚信息16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48条,抽查检查信息96条。七是全面开展“万名干部进企业、帮扶项目促发展”活动。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全县市场监管系统75名干部联系105户非公企业,围绕解读政策、非公党建、纾解问题、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通过走访调研,发现问题6大类73条,目前,已解决42条,剩余问题需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商解决。

五、深化质量提升工程。一是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大力培育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聘请兰州弘毅天承公司为我县知识产权全产业链服务代理机构,引导我县两户企业(华池县洲阳机械制造公司、甘农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全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活动4场次,举办了“商标、地理标志申请运用与专利知识实务培训班”1期,进一步提高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截止目前,我县企业法人、自然人共申请商标注册138件,实际注册商标37件,全县注册商标数累计278件。全年发明专利申报9件,实际授权2件。二是不断强化计量监管。开展了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免费检定工作,共免费检定1个集贸市场计量器具40台件,其他店铺衡器215台件,压力表476台件,血压计49台件,建立了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台帐,制定了《华池县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管理办法》,落实了计量器具配备、检定和管理的各项要求。对在用的民用“三表”的产品信息以及安装、检定、轮换、是否超期使用等情况登记造册,我县民用“三表”共计47791台件(其中电能表40800台件、水表5091台件、燃气表1900台件)。以学校周边的眼镜制配场所为重点开展自查,共检查眼镜配置店6个,对眼镜制配使用的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强检计量器具进行造册登记,对发现的6个眼镜店超周期使用计量器具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向检定部门提交检定申请,目前申请已提交等待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安排检定。检查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共4家,涉及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共24台/件。(其中:正恒机动车检测中心10台/件环境计量器具全部检定合格;华池县污水处理厂6台/件环境计量器具未检定;县政兴供热公司2台/件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未检定;华池县环境监测站6台/件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未检定)对3户14台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责令限期检定。在加油机专项计量监督检查中,共检查加油站7个,加气站2个,检查加油机28台,均在有效检定周期内;加气机8台,7台检定合格,1台未检处于停用状态。三是开展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彩钢瓦、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电动车经营户4户,电动车15辆,其中非标电动车7辆,已下达文书召回7辆;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1户,销售电动自行车4辆。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加强对经营户进行电动自行车标准政策方面的宣传,杜绝非标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车流通到我县销售。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摸排到彩钢企业11户,共销售灰色彩钢板1000㎡,蓝色彩钢板4050㎡。对不符合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彩钢要求7月1日前予以消化处理,7月1日后坚决杜绝蓝色色系彩钢瓦进入市场。实现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彩钢瓦存量基本消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市容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校服、眼镜(含镜片)等4类产品进行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共摸排到产品4大类71户。其中:学生文具、图书销售门市41户,儿童玩具24户、校服1户、配装眼镜5户。对校服、眼镜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企业建档,建立质量档案6份,抽取儿童服装2个批次,眼镜2个批次,至2019年年底,我县儿童和学生用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年度未发生质量安全投诉事件;没出现14岁以下儿童玩具及用品致伤问题。四是开展认证机构监管和企业标准自我申明公开监管。共检查认证机构认证人员12,认证监管平台执法监管率100%,检查产品标准自我申明企业5户,标准5个。五是开展质量文化宣传。印制了“ccc认证标志相关知识”、“产品质量鉴别常识”“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资料6000多份,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发放资料1000多份,接受消费者咨询100多人次。

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靠实监管责任。先后召开全县食品监管工作会议和推进会议,对2019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与下属食品稽查局、各乡(镇)食药监所签订了《2019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了层级目标管理。继续实行科级干部包乡镇包单位、一般干部包店包企业的监管模式,层层传导压力,靠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县、乡(镇)、村“三位一体”的网格化监管格局。二是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分别举办了食品经营环节“两方”责任约谈会和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会、全县集体聚餐承办者集体约谈暨培训会,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集体约谈记录和承诺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三是日常监管持续加强。按照省市县日常巡查事权划分规定和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全面落实“痕迹化”监管责任和“网格化”监管模式,做到高风险食品经营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巡查,低风险食品企业每2月巡查一次,其它食品经营单位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日常巡查。目前全县所有获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商场超市、批发部和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应用电子追溯管理系统;所有生产经营者100%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同时严格落实“网上巡查”和“记分管理”监管措施、截止目前,累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3200余户次,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四是持续推进电子追溯系统应用工作。所有获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商场超市、批发部和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年内达到100%应用电子追溯管理系统;所有生产经营者100%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网上巡查”监管措施,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备案工作;开展“明厨亮灶”提升改造行动,全县“明厨亮灶”提升改造实施率达到90%,学校食堂提升改造实施率达到97%。五是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加强春节、五一、端午等重大节庆活动以及“两会”、“高考”等重点时段的专项检查,全力保障食品安全。先后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大整治、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农村食品安全大整治等12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400余户(次),检查各类学校食堂128户次,监督覆盖率100%,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60余份,下发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意见书128份,没收不合格食品67种240余公斤。尤其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由县食安办牵头,联合农业农村、教育、公安、商务等10多部门开展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1700余户(次),下发责令整改24余份,立案8起。罚款6600元。六是持续抓好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我局坚持按照“制定方案、精心部署,提前介入、严格把关,驻点监督、全程监控,快筛快检、排除隐患”的原则,对承担重大活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坚决落实执法人员提前介入、全程跟餐制,做到活动前有方案、活动中全程监管,活动结束后开展有效评估,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今年以来,共完成陕甘边苏维埃政府成立85周年纪念大会、“津企陇上行”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5次。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零事故。七是检验检测有序推进。按照市局制定的食品抽检、快检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19年华池县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和《2019年华池县食品安全快检工作计划》,明确了抽验重点品种、时间计划要求,制定了快速检测目标、检测重点和项目。特别是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的安排部署,6月份开展了“你点我检、你送我检、问检于民保食安”活动,先后深入县百佳超市和南梁等乡镇开展快检活动,免费为群众检测从农贸市场购品开展监测服务,让消费者“零距离”感受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截止目前,全县共完成食品快速检测5528批次,其中合格为5500批次,不合格为28批次;已经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县级抽检550批次,占任务550批次的100%,其中不合格1批次;完成市级抽检92批次,占总任务量的100%,其中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批次食品依法完成了后处置工作。八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百家企业示范引领创建行动。以“食安甘肃”建设为契机,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定了《华池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单位和乡镇创建工作职责。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均明确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成员单位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10月份市委深改办的督察中得分96.9分,为2020年通过验收打下了坚实基础。积极开展“百家企业示范引领”行动,在食品生产、销售、餐饮不同环节,精心打造一批市级、县级示范引领企业,带动食品行业、推动食品产业、拉动中小企业整体水平得到提升。2019年,全县拟创建省、市、县级示范单位54户,目前,创建工作进展顺利,效果良好,等待省市验收。

七、从严整顿药械市场。一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集体约谈暨培训会,分别与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签订了《药械经营使用安全责任书(承诺书)》和《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约谈记录》,全面落实了药品经营使用者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工作。加大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严格落实“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确保了特药安全。三是全面落实药品流通使用风险评估公示。指导全县所有药品经营企业、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每季度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认真查找本单位、本企业药品质量风险环节、风险点,梳理公示风险防控清单,逐条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整改控制措施,及时公示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同时抓好风险问题整改和风险管控工作。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中药饮片、执业药师“挂证”、“陇原护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4个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12人次,检查单位402户次,查办药品案件3起,收回罚没款0.05万元。共出动执法人员812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402户次,办理药械违法案件4起,收回罚没款2.1万元。五是认真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和基层用药安全保障行动。截至目前,组织开展了6场宣传活动,悬挂横幅12条,设置宣传栏(板报)22块,发放宣传材料1030份。出动执法人员278人次,检查涉药单位130户次,涉药单位自查过期药品78盒,查处过期药品数量14盒,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已公示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20家,回收过期药品165盒(瓶),霉变虫蛀中药饮片2.5kg。六是全力抓好药品抽验工作。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的监督抽验。已完成省局药品监督性抽验15种22批次,完成市级抽检任务10批次,省级探索性抽检任务1批次。七是开展药物滥用及药械不良反应和事件监测工作。按照省、市局关于加强药物滥用及药械不良反应和事件的报告监测工作要求,结合县域特点,我们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符合自己实际的药物滥用及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监测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药物滥用和不良反应的收集和上报工作。截止目前,上报药品不良反应60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5例。八是加强化妆品安全的监管。督促企业自觉执行备案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定期自查等制度,加大商场超市、化妆品专卖店、美容院、美发店、养生馆等索证索票、标签标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8余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26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

八、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培训。为了更好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中,把特种设备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广为宣传,悬挂横幅2条,分发宣资料500多张,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意识。与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59户使用单位签定了2019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开展专项治理。一是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企业49户,发现安全隐患21条,现场整改15条,限期整改6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二是开展10蒸吨及以下违规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对2014年以来违规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2台燃煤锅炉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华池县康盛农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1台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对华池县盛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注册的1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督促其改为“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方式,目前该公司已经将燃烧方式变为燃烧甲醇。三是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召集全县28户电梯使用单位召开了电梯安全工作会议,对电梯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人员的配备,设备日常检查维护,档案管理及制度建立,电梯维保内容开展培训,督促各电梯使用单位进行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56户(次),电梯310台(次),共出动安全检查人员112人(次),下发指令书2份,现场检查出问题26条,现场整改8条,限期整改18条(截止目前已整改12条),剩余6条均为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人员无安全人员管理证,我局已督促其相关人员尽快培训取证。目前12365贴牌已张贴101台,电梯贴牌率:55.91%,82台电梯未发放贴牌,及时为电梯维保单位提交的维保信息做到了“网络绑定”及“纳入应急处置”处理,刷卡维保9台,我局正在积极督促维保单位对已贴牌的电梯进行刷卡维保。四是开展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庆二联轻烃厂、龙润能源科技公司2家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督促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促进使用单位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五是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治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集市、夜市、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数量、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进行摸排,严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行为。对一处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经销点涉嫌存在使用过期、报废液化气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经销点已被取缔,查扣超期、报废气瓶50支。三是开展甘肃省特种设备监管平台数据核实降隐患工作。一方面加强平台的应用和安全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今年以来办理电梯32部,压力容器98台,压力管道6条。另一方面认真做好平台基础数据核实降低隐患率工作。目前监管平台设备登记率是99.04%,设备检验率98.2%。

九、从严整治市场秩序。一是加强市场检查执法力度,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煤炭市场专项整治,规范整治27家,限期整改9家,进驻一级煤炭配送中心8户,抽检煤炭59个批次,23批次合格,其余批次正在检验中;查处一起销售不合格煤炭案件,罚款24710元。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共抽检农资(化肥、地膜)25个批次,其中一批次化肥不合格,立案一起,查封扣押不合格化肥2吨,收缴罚没款4994元。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共检查县级医院2家,延伸抽查乡镇卫生院2家,发现不同程度存在重复收费和超过规定范围收费问题,立案处理3起,其中华池县中医医院违规收费359.1元,没收违规收费并处罚款1795.5元;五蛟乡卫生院违规收费4235.2元,没收违规收费并处罚款4235.2元;山庄乡卫生院违规收费4885.6元,没收违规收费并处罚款4885.6元。开展物业抽查和转供电企业收费价格检查,检查物业公司12户,转供电企业22户,均存在未按照政府定价收费问题,目前已下发责令退款通知书16份,立案3起,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专项整治,对饮用水源地附近需整改的40家企业(个体户)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台账,目前已整改到位13户,其中我局牵头整改清理的2户企业(个体户)已停业,营业执照已注销。开展儿童用品守护行动、“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共集中检查1次,检查大型经营户80余户,发现消防隐患2条(无灭火器),已整改2条。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510余份,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到各个商户,有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广告市场和合同监管。依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和市市场监管局《转发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传统媒体广告、互联网类广告等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检查广告经营单位27家,其他各类市场主体80余户,查处广告违法案件1件,罚没款2000元。办理抵押物登记4件,抵押登记金额3150万元。

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目标,坚持局所联动,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压缩涉黑涉恶活动生存土壤。一是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工商所、各食药监所负责本辖区扫黑除恶巡查工作,把握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行为苗头,及时做好防范。二是强化宣传力度。结合各类宣传活动,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在市场(商场)设置举报箱,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作用,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涉乱行为。召开专题会议12场次,制作横幅、展板30个,入户宣传18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400余份,设立投诉举报箱50个,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信息1200多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抓住监管重点。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执法力量点多、面广的优势,通过走访座谈、个别了解、日常检查、受理消费投诉等渠道,从“诉转案”挖掘线索,不断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将商品交易量大,消费较为集中的商场、超市、专卖店、仓储中心、配送中心、批发市场以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和问题线索摸排重点区域,将市场监管领域易滋生黑恶势力的7项违法问题作为排查重点,安排人员逐门走访了解,做到不漏一户。同时,坚持什么违法违规现象突出就重点查处,什么地方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集中力量打击的原则,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查办案件5起(食品方面1起。药品方面1起,煤炭市场1起,农资市场1起,诉转案1起),上报涉乱线索1条。

十一、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一是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引导。开展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各相关部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投诉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用水用电安全、非法集资、网络诚信、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识假辨真的能力,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此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900余人(次),有效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华池县营造优良的市场消费环境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二是畅通消费维权投诉渠道。。以信息化为依托、以网络化为基础,实现信息迅速传递、执法快速反应。按照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系统工作要求及时受理、处置和反馈,第一时间完成各类热线转办的各类投诉,确保申诉举报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并依托投诉举报扩宽监管案件线索排查渠道。截至目前,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9件。其中,诉转案2件,立案收缴罚没款2800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692元,增加赔偿1870元,处理率达100%。三是积极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紧密围绕消费“安全、质量、价格、计量、服务、维权”六个方面,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引导经营者主动开展创建,动员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申报县级示范单位8户、县级示范店2户,申报市级示范单位和示范店各1户。

十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成立了重大案件核审委员会、制定了《华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普法学习计划》,重新制定了《华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疑难重大案件研讨制度》、《普法工作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18项制度。对国家总局新制定的法律文书40项中33种进行制作并按照下属二级单位各一套进行发放,使办案机构能够及时使用新的文书。申请办理了华池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为本单位申报137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建立我局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二是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采取集中交叉评查方式,对我局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查办的87起一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评查采取一案一表仔细核对检查,评查人员对评查的案件如实填写评查意见,按照谁评查,谁负责,政策法规股对评查人员意见进行落实,分管局长抽查的方式对评查过的案卷调阅。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28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03件(包括吊销营业执照75件,不予处罚1件,行政处罚27件),简易程序案件25件。截止目前罚没款入库合计7.94万元,法治核审案件119件,核审率达100%,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并将全部案件在信用中国平台公示。

十三、加强非公党建工作。一是夯实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基础。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实际,制定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指导方案,举办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辅导培训班。今年创建的延庆、甘农、源泰、盛力、顺城、建筑、神盾公司等7个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已初步达标。先后对甘农、源泰、大通、建筑公司4个党支部书记及8户企业支委成员进行了改选和调整,撤销了凤川、华东2个党支部,初步实现了组织设置更加优化科学,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的目标。根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确定华池县北地雪嘉合陇之航有限公司联合党支部为主题教育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了整顿工作方案,成立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4项具体整顿措施,目前党支部各项工作逐步规范,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强化非公经济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制定党员学习教育计划,积极开展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组织40名非公经济组织党务干部赴延安、梁家河开展党性锤炼活动。严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把政治审查关,目前吸收预备党员6名,确保了党员队伍稳步发展。对“三本台账”进行了重新摸排核对,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进一步规范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员党费收缴,目前清理转接党员组织关系20人,党费也能按照规定标准及时间按月收缴,队伍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逐步增强,从严管党治党氛围逐渐形成。三是落实“千企帮千村、党建促脱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动员非公企业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积极动员组织、引导鼓励全县非公企业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截至目前先后有7户企业,3个党支部投入财力120余万元,围绕4个产业开展了脱贫行动。其中盛力公司与农村种植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与4个村418户农户签订荞麦、黄豆略高于市场价收购协议,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和特色种植业,解决了群众销售难题。延庆公司在山庄乡大庄村新农村建设、乡村公路、村卫生所规划设计中,抽调公司技术人员进村规划、测绘制图,为该村节省费用7万多元。为紫坊畔乡堡子山村、五蛟镇杜右手村85户贫困户提供优质湖羊1350只,为五蛟镇刘阳洼村、乔川乡铁角城村农户免费提供1.5米以上油松11000株,提高了贫困户致富造血能力。神盾、福泰、神鹿苑、生枝建材、恒峰中药材5家公司优先接收建档立卡贫困群众57人务工,免费开展技能培训,稳定提高了贫困户收入。

总之,2019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组织上合编、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各项工作运行良好,成效明显,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理性研判形势,我们的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提站位、强担当,高效推进机构改革,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气神投入到市场监管工作中,坚决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模板篇五

      2021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意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构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对于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xx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制定《意见》,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有利于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制定《意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从近年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一把手”出问题占相当比例,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制定《意见》,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2021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意见》着眼政治大局,坚持严的主基调,牢牢把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政治性,明确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监督重点,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和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x个方面作出规定,对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提出要求。

坚定政治方向。《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出发,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主线,落脚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意见》通篇贯穿着领导干部要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

突出政治监督。《意见》开宗明义强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政治监督,明确政治监督的重点是“五个强化”,包括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的监督。这“五个强化”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概括,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着力点,目的是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落实政治责任。《意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谋篇布局上聚焦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统筹党内各项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格局,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既突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又规定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职责;既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又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既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 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关键少数”,“一把手” 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全篇各个部分。党委(党组)、上级“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五大监督主体,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类监督方式,都紧盯“一把手”;做实谈话提醒、民主集中制、述责述廉、干部人事管理、民主生活会、信访举报等各项监督制度,织密监督之网,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切实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坚持和完善制度并重。《意见》立足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新经验进行系统集成,既有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制度的重申强调和细化完善,又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比如,在《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的范围和形式,要求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不断提高述责述廉制度的执行效果。

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共同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实施。自觉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抓紧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加强分类指导,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把《意见》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 确保《意见》的贯彻落实。

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监督工作。一方面, 要自觉接受监督,明确权力边界、行为底线,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落实《意见》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意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另一方面,要增强监督意识,主动开展监督,不能患得患失、爱惜羽毛,当“老好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为党负责、为同志负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各级纪检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要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决贯彻落实《意见》对纪检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突出政治监督,紧盯责任和权力、探索总结日常监督的有效办法,并以严格执纪保障《意见》落地见效,增强制度刚性。同时,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对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意见》举措要求的监督推动,确保各方面扎实监督、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

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模板篇六

 今年以来,西固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区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主动担职尽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实效。

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理论宣讲、专题辅导和讲党课等活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不断筑牢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是将“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

三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十一届区委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纪委全会、组织宣传统战会议等,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工作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并在区委常委会议上10次听取和审议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按照省、市委下发的关于宣布废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认真对照、逐条梳理,全区共清理文件24件,其中宣布废止14件,宣布失效5件,修改完善5件。同时,认真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向乡镇街道延伸,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原则。区委始终不折不扣落实“四个服从”要求,严格执行《区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于全区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二)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坚持问题导向,对“七个有之”等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今年以来,开展约谈65人次,谈话函询130人次,防止干部出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和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84次、廉政大讲堂245次,剖析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释法。

二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落实计划报备制度化、全程纪实规范化、督查指导常态化,突出思想性和政治性,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制定下发《党支部制度汇编》《资料规整清单》等,让各基层党支部熟知在什么时间,什么范围,以什么样的标准流程,过组织生活,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全区814个党组织、19058名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在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用“主题党日”这个载体有效统筹,促使党员“四个意识”更加坚定。

三是制定党建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并严格实行《区委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和《党建工作“季度督导检查、半年观摩交流、年终考核评估”制度》,定期专题听取乡街党(工)委、部门党组(委)书记党建工作汇报。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4次,区内党建观摩2次,区外党建观摩会2次,开展专项督查2轮次,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书记进行约谈,各党委(党组)向区委汇报党建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切实传导了压力,靠实了工作责任。

(三)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一是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认真履行党委总揽全局、政府依法行政,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责,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定,在充分征求纪委监委意见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机构组建、班子配备、人员转隶、“三定”制定等具体工作,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二是在落实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区委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141”总体发展思路为统揽,以构建“128”现代产业体系为抓手,实施精致兰州西固计划,加快推进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决策重大事项16次,纪委监委在全区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全程参与,并适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及时进行约谈,对工作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的严肃问责。

三是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持凡提必审、凡提必考、凡提必谈,征求党风廉政意见2154人次,建立并定期更新廉政档案库,完成全区4名省管领导干部、36名市管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收集报送和全区1115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完善工作。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进一步整体优化村(社区)“两委”队伍和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全面推行重点对象资格联审、负面信息联通和清理处理联动“三联”机制,严格党员日管理。

“一站式”规范解决委机关、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审批程序和规范使用问题,推进办案工作一体化。

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函询通知书7份,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前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560件,整改率70.7%,其中发现并推动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174件,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177个。

运用“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30人次,占16.5%;

第三种形态14人次,占比7.7%;

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比4.4%。全方位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落细。对“四风”问题,时刻防范,露头就打,今年以来,查处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10人,查处并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8起12人。

(三)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员列席、监督指导全区154个科级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全程监督,特别是督促被谈话函询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讲透彻,强化经常性政治体检。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述责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测评大会上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素质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归入本人廉政档案。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规范开展审查调查,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三、着力构建监督体系,派出机构坚守职责定位开展监督注重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统筹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结合使用纪律、法律“两把尺子”,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政治纪律,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形成科学全方位的监督格局。首先,建立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协调联动机制,全区共11个综合派出纪工委,明确每个派驻机构监督6至10个部门,并实行交叉办案,带队开展巡察工作,形成了“探头”与“利剑”作用优势互补。其次,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乡镇街道纪(工)委联系机制,制定《西固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明确纪检监察科室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纪(工)委日常监督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全面实现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全覆盖”。再次,建立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协调常态化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实行巡察问题“双反馈”、线索移交制度,推动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等有机结合、成果共享。

虽然我区在政治监督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监督覆盖面还不够。主要是对“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监督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对退休人员的动态监督难度较大,“八小时以外”不可控因素太多。二是监督手段不足。当前,政治监督的方式主要还是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资料等常规途径,容易造成重复监督,监督效果不好。三是政治生态“像画”有待精准。在落实政治监督方面,当前查找和解决政治立场问题研究的力度还不够,特别是把握主体责任履行是虚是实、工作措施是松是硬、问题查找是空是深的能力还需再提升。四是问题发现不精准。有时巡察中过度过细关注被巡察单位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较少发现和提出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线索。从政治高度深入剖析发现问题线索还没有形成一种自觉,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仅仅是当作一般性的工作问题来看待,没有做到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待。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细化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逐步探索实践,形成一套完善科学有效的政治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党的建设全过程,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把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涉及我区问题的核查和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做到应核必核、应查必查、整改到位。同时,严格落实《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2018-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不断深化区委巡察工作,重点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强化巡察的震慑效果和加强巡察成果运用。

二是创新政治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强化巡察监督、党内民主监督、党内组织监督、年度考核监督、专项监督等的基础上,畅通问题线索渠道,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保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密切关注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的政治言行,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在政治言行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引导,妥善处置。将政治监督工作与政治生态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巡察整改、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内加强党办、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对外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网信、宣传、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形成政治监督工作的合力。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察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面监察,真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盯节点、抓具体、防反弹,推动积极主动、担当干事的风气全面形成。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高压惩腐、猛药去疴,又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实现思想教育、惩治约束和警示震慑相统一。严厉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握民生领域、脱贫攻坚、涉黑涉恶三个方面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与政治监督相关的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加强对开展政治监督的研究思考,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把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作为学习的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开展政治监督的能力和自觉。积极探索“以干代训”“业务比武”等实践培训的有效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练兵、在竞赛中成长。

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模板篇七

(一)系统性和完整性不够。从监督过程看,目前施行的干部监督制度,对事后监督,抓惩诫的规定多;从监督的渠道上看,主要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都缺乏有效的制度,上级监督、同级监督效果成效不明显。

(二)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区在现有的干部监督制度中,有不少制度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在具体如何发扬民主,怎样实行集中,缺乏必要的程序和操作规范。

(三)刚性和权威性不足。首先,对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准绳和依据不是十分充分,有的具体措施实施起来难以保障。其次,具体制度刚性不足,在实践中做了可以,不做也可以,或违反了没有办法进行惩处。

(四)制度成效显现不明显。现有制度落实不到位,没能起到应有的监督效果,是当前区干部监督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对现有制度缺乏强有力的落实措施和手段,也就是缺乏确保党内监督制度落实的有力监督制度。实际执行中,有的制度成效一般。

(一)力量集聚效应发挥不到位。近年来,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甚至是“声色俱厉”,但是在实践中,对干部重选用轻监督、重教育轻监督、重事后惩处轻事前事中监督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主体客体的监督意识不强。从干部监督的主体来说,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认为,要正确行使权力,主要靠“自觉”、“自律”,监督不监督无所谓;有的认为监督会束缚领导干部的手脚,影响改革发展等,造成干部监督主体监督意识不强。另外,由于现在权力运作的封闭性,一般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权力使用情况不知情、不了解,难以监督。有的人认为对班子或领导干部行为不了解,不知情,感到无法监督。从监督客体来说,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性不够,有的领导干部虽然张口闭口讲加强监督,但实际上是“叶公好龙”,可以监督别人,但别人不能监督他自己,在主观上存在着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同级监督是与自己不合作、党员群众监督是对自己不支持的思想。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力过于集中。长期以来区在干部监督过程中过分强调集中,从而导致权力的过分集中,仍然沿用过去的一些做法,不能适应执政党建设的要求,特别是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致使权力集中在一把手和少数直接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干部手中。同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一把手负总责,削弱了集体领导的作用。在强调班子团结时,存在矫枉过正的问题,对那些敢于提意见的副职和一般干部视为不配合工作、不团结他人,致使班子内部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所削弱。

针对区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快区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建设进程,我们必须使干部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种监督形式的落实,要在四个干部监督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把这些措施制度化,使各监督主体权责一致,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种监督形式的落实方法和工作程序,逐步推进干部监督制度建设,使监督主体、客体把遵照、执行干部监督制度,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自觉行为。

(一)要在建立干部监督工作集聚配合机制上下功夫

1、实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组织部门是干部专职管理部门,是出生产力的部门,是干部监督的核心主体。在干部监督上,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组织部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权力运作过程实施监督。但是在干部监督上,光靠组织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如对触犯了党纪政纪的干部进行查处就属于纪检部门的职权范围,而对违纪干部查处情况如何又反过来影响对干部的监督效果。因此,组织部门应加强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力求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参与与干部的监督管理。具体地说,应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联合,以便于更全面地把握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全面监督;加强与人大的联系与合作,支持人大对政府班子成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政府、司法部门的监督;加强与司法、宣传、审计部门的联系,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加强新闻单位对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

2、实现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密切配合。一方面,坚持自上而下的监督,应明确下管一级的监督责任制,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层层监督的目,逐步形成权力制衡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坚持现有领导体制的前提下,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对专门监督机关充分授权,使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真正成为使监督权的权威机构,强化其监督职能。

3、实现干部监督工作信息互通共享。在现代信息社会,监督主体之间应相互沟通情况,建立起统一的情报信息网,实现信息共享,发挥监督整体功能的协调性,强化干部监督工作效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重大案件相互通报制度,以进一步提供有益的线索,协同配合;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档案库,在保密条件下,监督主体互相调阅,对各自掌握的违法违纪案件互相通报,以便提高监督水平;三是建立疑难案件经验交流制度,在干部监督的实践中,监督部门如果碰到疑难案件,或者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障碍,定期进行探讨研究,提高监督主体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在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机制上下功夫

1、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与领导干部自身有关的重大事项,向组织如实报告,主动争取组织的监督,避免个人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2、强化对领导干部用权全程监督制度。一是对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监督。决策行为是领导活动的重要行为,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监控,可以帮助领导干部防止很多错误行为的产生。凡属应由领导集体决策的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决策,不得由个人专断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的决策失误,应追究责任。二是大额资金支配行为的监督。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资金的使用应由财务审批委员会集体审批,日常资金使用要按月定期进行通报,从而有效地制约财务行为,规范财务支配权的运作。三是用人权的监督。凡单位内部干部的提拔、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干部管理中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通过对领导权力行使全程监督,延伸和拓展对干部的监督空间。

3、坚持开展巡视工作。

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利运行的监督,了解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在政治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了解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是否落实议事制度、办事程序、决策机制等;了解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是否有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有无滥用权力为亲属谋取私利的问题,是否管好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了解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没有违反规定,存在任人唯亲、买官、卖官等问题;了解领导干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是否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关注和解决他们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无违法乱纪、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等问题。通过巡视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在建立干部日常考察监督机制上下功夫

1、加强对干部学习教育监督

加强对干部教育的监督,是干部监督工作不可然视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各级干部教育主管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确定各级各类干部岗位知识的储备目标,明确要达到的知识水平。组织部门对学习后是否达到目标要求实施职能监督,定期组织述学、评学和考学,把学习成绩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2、加强对干部工作绩效的监督

对干部工作绩效的监督能否做到科学、严密、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干部监督工作的质量的高低。因此,在实施对干部绩效监督时,应进行刚性考核,具体应把握这样几点:一方面,注意把握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即,不仅要监督干部平时的操行是否规范,更要注重监督干部任期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另一方面,注意把握考核手段的灵活性。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细化量化标准,对在不同层次、不同基础条件下所创造的工作业绩进行对照比较,主要看位次、看水平、看发展。

3、加强对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

针对干部工作的新情况,进一步拓宽考察渠道,既要监督干部的工作圈,又要监督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在方式上可采取公开考察、回访考察、审计考察、走访考察、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通过对干部“三圈”的考察,更全面、更深入、更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全面情况。

(四)在建立干部监督机构奖惩机制上下功夫

有权应有责,权责要一致。对干部监督机构行使监督职能休有相关的责任追究措施,做到有职有责,奖惩分明,是推进干部监督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对有监督职权,因不敢监督或不愿监督造成的失职、过错行为,严肃追究其监督机构和个人的责任。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对公道正派、依法办事,敢于和善监督的机构和个人要给予表彰,使监督者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得到鼓励。逐步形成监督上级不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不怕影响团结,监督下级不怕孤立无援的工作局面,创造一种敢于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模板篇八

近年来,针对新形势下党政“一把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吉安县立足防范,着眼治本,不断完善和创新干部监督机制,提高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和法院等部门了解掌握“一把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特别是了解掌握“一把手”是否利用职权为家属、子女和亲朋好友开脱罪责、纵容包庇等行为。二是从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了解掌握“一把手”是否依法纳税,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直接或间接违规非法经商,从中渔利等行为。三是从组织、人事等部门了解掌握“一把手”是否在评定职称、调资晋级、年度考核、发展党员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现象或行为。四是从群众来信来访中了解掌握“一把手”八小时之外情况,通过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重点对党政“一把手”生活圈、社交圈情况进行监督,解决了领导干部工作之余的行为难掌握、难了解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修订和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常委会表决制度》等规章制度,规定凡研究决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战略部署,指导方针和重大决策,以及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等必须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干部事项,还应逐个表决,不允许个人说了算,保证了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执行。二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明确了党政“一把手”在同一单位任职满三年或职务变动时必须进行任中或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对经济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组织出面谈话教育,打招呼,敲警钟,并责成改正;对问题较多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实施诫勉;对严重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近三年来,共实施县直部门和乡镇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105人,发现并查处了34起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7万元。根据审计结果,有2名干部被诫勉,4名干部被免职,8名干部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名因职务犯罪被判刑。三是落实对“一把手”廉洁自律的监督。针对“一把手”独掌人、权、物大权的特点,提出了“四不、五严禁”的纪律要求。“四不”即工程承包不插手,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不插手,涉嫌亲友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插手,有关亲友的人事安排不插手;“五严禁”即严禁“一把手”傍大款,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发包承包;严禁违反规定干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租、出让拍卖;严禁超越职权规定插手和干预拨款贷款,严禁为经济诉讼案件当事人说情。

     一是实行“末位淘汰制”。为树立干部“无功便是过”的观念,解决干部干好干坏、干多干少、干与不干一个样等突出问题,县委加大了对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考核力度。对年度综合考核排位倒数第一名和连续二年倒数第二、三名的乡镇,排位倒数第一、二名和连续二年倒数第三至五名的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视为不称职,实行末位淘汰,调整其职务。二是实行“四管好”制度,县委要求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不但要管好自己,而且要管好班子成员,管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并把执行“四管好”情况作为考核党政“一把手”是否胜任领导职务的重要内容和标准。三是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政“一把手”应根据县委的有关规定,如实地向组织报告本人及配偶和子女婚丧嫁娶,出国出境,经商办企业,住房变动等重大事项。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党政“一把手”所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负责审核,对不按规定报告或所报告的事项与事实不符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报告人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是推行“一把手”年度考廉制度。县委规定党政“一把手”每年年底要就个人廉政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写出报告,报告的内容须经一定范围内的干部群众评议。同时,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利用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对全县党政“一把手”廉政情况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内容涉及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执行配用交通工具规定,民主作风情况和不以权谋私、收受礼金礼品等5个方面,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对考核不合格的“一把手”予以调整;发现严重问题的交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该制度实行3年来,全县共有7名党政“一把手”因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而被调离岗位,有5名因问题严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二是建立廉政谈话制度。明确规定下列情况应当进行谈话: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有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一般问题等。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三是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强化班子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查找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突出问题。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只谈问题,不讲成绩,班子成员敢于指出“一把手”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建立了社会监督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信访举报为主的群众监督,法检两院的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老干部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等。

     一是县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党政“一把手”进行管理监督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县委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监督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使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有章可循。二是建立了“一把手”推荐干部和决策失误连带责任制。坚持每年对“一把手”在选人用人上的情况进行一次抽查,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任人唯亲,造成用人失察或不良影响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一把手”视情节轻重,实行诫勉或给予纪律处分。至今已追究了2名“一把手”的责任,切实加强了对“一把手”在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三是开展对行政机关、经济管理(服务)部门形象测评活动。为努力营造外商投资及经营的良好环境,使我县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每年两次对行政机关、经济管理(服务)部门进行形象测评,由广大干部群众和外来投资者给被测评对象在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服务意识等方面量化打分排名,并在各新闻媒体公布。对测评位列前5名的单位“一把手”进行表扬;位列后3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受通报批评单位“一把手”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在新闻媒体上谈整改打算。对连续二次位列后三名的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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