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推荐)(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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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推荐)一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科室分工、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划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主要负责同志与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了层层签订,全员签订,全员承诺。三是班子成员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按季度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全年共召开4次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局党组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了廉政教育活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得到增强。一是坚持廉政教育学习。在坚持党员集中学习和局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基础上,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条例准则,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并做好学习笔记,使廉洁自律意识得到提高。二是深入开展廉政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镜鉴》、《警钟》等警示教育片,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宣讲身边反面典型,在党员干部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加强案件查办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重视处理来信来访工作。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明确信访分管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坚持“有访必查”制度,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及时组织力量认真调查与核实。二是组织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工作,全力支持纪检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协调督办。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需要配合办案的,主动配合,帮助排除阻力和干扰。
(四)深化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形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干部形象,健全完善了局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规范日常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炒股票、上网聊天、看电影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干部作风得到明显改变,树立了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形式还不够活泼,内容还不够丰富,激发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还有欠缺。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研究还不够,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思想认识不深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学习政策与指导实际有时未能有效结合起来,对于工作规律和经验总结不足,导致工作做得多,经验出得少。
(三)对工作的督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督查还没有做到常态化,对少数同志非原则性的小错误小问题没能做到严肃对待,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自身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着力夯实基础,持之以恒正风反腐。
(二)加强理论学习。要继续加强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和领会其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重点学习,多思多想、学深悟透,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三)强化监督执纪。积极寻找案源,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查处;加大查办违纪案件力度,做到惩防结合,达到发现一个问题线索,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片干部的警示作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推荐)二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会一”制度意见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会一”制度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现就进一步规范“三会一”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教育引导党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规范“三会一”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有效解决突出问题,防止党内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准确把握“三会一”制度的基本原则 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简称“三会一”)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的必要措施。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又称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党员大会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日常工作。
1、支部大会的职权 (1)定期听取、审议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认真讨论本单位中心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3)选举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和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支部书记以及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4)讨论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包括:讨论并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并决定党员退党、除名和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5)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负责落实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党员的教育管理等。
(6)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
2、开好支部大会的基本要求 (1)按时召开支部大会。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设党小组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任期届满时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
(2)支部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会前,应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
(3)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应按时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全年不得少于四次,因故不能到会者,要履行请假手续。
(4)支部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其他委员主持。
(5)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大会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7)支部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员在7人以上的应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对全体支部党员负责,同时,也向上级组织负责,接受上级组织领导。
1、支部委员会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
(2)讨论制定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保证监督中心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3)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支部的自身建设。
(4)处理好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6)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2、开好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要求 (1)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实行集体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3)根据工作需要,支部委员会也可召开扩大会议,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听取意见。
(4)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或一名委员召集并主持。
(5)由支部书记或者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会议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议准备。
(6)会议期间,主持人要向与会人员报告会议议题,介绍有关情况,提出有关要求;会议要围绕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
(7)支部委员会要按照分工认真实施会议决议,并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8)做好会议记录,通报会议情况。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
1、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党支部决议,研究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落实支部分配的任务; (2)听取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党员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
(3)突出政治功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
(4)讨论自身建设工作,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等。研究讨论的结果是建议性质的,不具有决定性。
2、开好党小组会的基本要求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年初,应当根据党支部工作安排,做好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调整。
(2)每一次党小组会前,党小组长都应当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研究确定具体内容,并将议题事先通知本小组的全体党员。
(3)党小组会上,党小组长应当围绕中心议题,引导党员充分讨论,形成共识。每一名党员都应当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深入研究问题。同时,注意防止漫无边际,离题太远。
(4)每次党小组会结束前,党小组长都应进行归纳,作出小结,确定需要落实的具体事项,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督促检查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5)党小组长应当及时将会议情况向党支部汇报,记录本一般由党小组长负责保存。
(四)党 党是党组织以授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有效方法,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要体现坚持突出党性、理论联系实际、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按期开展和与实际需求相统一的原则。
1、党时间 每季度上一次党,也可按实际需求予以安排。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为党员讲一次党,可邀请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讲授党,党讲授者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外请授者须进行必要的身份审查。提倡开展普通党员讲党活动。
2、党内容 党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都要符合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突出党性教育。党教育的具体内容,应当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机关党员的实际,针对党员关心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统筹安排。
3、上好党的基本要求 (1)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
(2)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听党。
(3)要围绕党主题,组织党员讨论交流,把党讲授引向深入。
(4)每次党要认真做好记录。
三、认真负责,抓好“三会一”制度的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三会一”制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坚持开展,注重质量,抓好抓实,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机关党委要对“三会一”开展情况要进行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对各支部“三会一”情况进行公示,并作为星级评定的重要内容。党支部要建立“三会一”工作台账,详细记载党员参加“三会一”情况,并将此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