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员工守则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内容 员工守则制定标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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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守则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内容员工守则制定标准篇一
1. 用工部门根据人员现状,本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的原则,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送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内部调配。
2. 聘用程序:
行政部门面试并审查有关证件→根据需要做工作性测验或专业知识的测试→相关用人部门面试、笔试→特殊人员由总经理室审查或复试→资料送回行政部。
3. 面试人员经核准雇用,应按公司规定日期到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并交验下列资料,否则视为拒绝受雇,报到通知因而失效。
3.1 身份证。
3.2 学历证书、培训经历证明。
3.3 职称证。
3.4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由公司视实际岗位需要而定)。
3.5 一寸照片三张。
3.6 年内有效体检合格单。
3.7 劳动手册。
3.8 其它经指定应校验的文件。
4.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者外,其余人员均应试用六个月(含受训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 凡试用人员经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 国家法律政府规定不得雇用者。
(2) 发现通缉在案者(正式录用亦同)。
(3) 经公司指定医院实施体检不合格者或发现有传染病者。
(4) 不能胜任工作、不接受合理指挥或不遵守公司规定者。(即违反劳动合同条款约定者)
(5) 提供不实个人资料者。
(6) 曾经受有期徒刑以上处罚者。
6. 员工在试用期间,每月由部门负责人对员工当月工作表现在《员工试用期评核表》上记录,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总结并签字确认后上交行政人事部存档。试用期满,行政人事部经理及相关部门经理对其做出考核鉴定,并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行政人事部及部门/车间负责人与员工面谈确认转正事宜。
7. 员工在试用期间休假累计超过十天(不含休息日),其试用期时间作相应延长。
8. 试用期间,公司与员工均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需以书面形式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员工离职后,如再重新加入公司,需填写《复职申请表》交行政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入职,其工龄按最近一次加入公司的时间计算。
9.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一经确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人事档案
1. 员工档案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和保管。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培训记录、个人资料、升迁记录、工资福利、表彰及处分记录等。员工离职后,此档案留存本公司。
2. 员工入职时需真实地填写《员工登记表》,对于提供不正确或虚假情况者,视为违反公司诚信原则,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作为解雇的理由。
3.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全部考勤、晋升、调动、降职、调薪、培训、奖惩、绩效考核与评估等,都将记录保留在员工档案资料中,直到劳动关系结束或终止。
4. 若有以下事项发生变动时,员工应立即填写《个人情况更新表》并向行政部报告,同时将相关资料送行政部备案,否则公司将会认为员工虚报资料,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以处分。
(1) 本人联系电话、住址发生变化时
(2) 新取得某种学历、资格、职称时
(3) 婚姻状态发生变化时
(4) 发生意外或病痛时的联系人
(5) 本人的姓名
(6) 其他应告之的事项等
5. 除工作所需,员工不得私下打听他人的个人情况。
三、工作时间
1. 公司按法律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和标准工时制。员工如因工作需要须在假日加班工作的,公司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具体参照《加班管理制度》。
2. 所有加班必需由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录入考勤系统。没有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不予支付加班费。
公司的安排。
四、考 勤
1. 打卡手续:
1.1 员工每日上、下班均须打卡。
1.2 员工上下班如有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经理证明,并经行政人事部核准在考勤卡上签注,其余一律视同旷工处理;因任何原因漏打卡者,每月三次以内及时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核实签字后方可有效。每月未打卡超过三次按照迟到、早退、缺勤制度处理。
1.3 员工因事需早退或公出,离开公司且当日不再返回者,应打卡后方得离开公司。否则视为未打卡处理。
1.4 考勤卡必须保持完整清洁,如因考勤卡记录不明而影响薪资核算者,除有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重新核算。
1.5 本公司员工打卡,如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均以旷工一日计
1.5.2 伪造或涂损考勤卡者;
1.5.3 有迟到早退情节,而故意不打卡者。
1.6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下班不得无故早退,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罚:迟到、早退每分钟处罚2元,每月超过3次以上,按4元/分钟扣款。超过30分钟,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罚3天工资,累计旷工满3天,作自行离职处理。
1.7 员工工作时间中因公外出或因公会议需填写公出单,未填写公出单者视为旷工。
1.8 丢失考勤卡,须申请补办,并扣罚款10元。由此而影响人事部门核算工资的后果自负。丢失门禁卡、工作证,须及时到行政部补办,并支付20元成本费。
2. 公出
2.1 员工因公外出一律事先填写《公出单》,注明公出时间、公出地点、公出事由,并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部门经理公出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2.2 《公出单》在员工离厂时交当值保安后予以放行;
3. 旷工
3.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3.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一日论处。
3.3 员工旷工时间不满半日的以半日计算。
3.4 员工旷工按【(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工时】的三倍予以扣除。
3.5 无故连续旷工满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三日,予以无补偿解雇。
4. 员工的出勤情况为员工表现评估的内容之一,与绩效工资或奖金挂钩。
5. 加班考核规定
5.1 所有加班必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为有效,没有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公司不予支付加班费。
5.2 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因公司生产需要加班,雇员应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并配合公司的安排。
5.3 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部分)支付办法按国家规定给付。
5.4 员工每日应办事项,应于当日规定上班时间内完成,如确因公司订单必须在规定上班时间外加班完成者,应事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始得加班。
5.5 员工因故不能加班者,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得离开。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亦按公司制度处罚。
5.6 加班结束后,应于加班单上注明加班时间内之工作内容。
5.7 出差员工除暂调外不得请领加班费。
6. 假 期
6.1 员工休息及其休假,原则上依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实施。
6.2 请假规定:
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内)、丧假、工伤假、公假、年假等。
6.3 请假程序
6.3.1 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并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应于事前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叙明请假理由及天数,办妥请假手续及工作移交手续,并报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紧急情况应先征得上级同意,在事后补写《请假单》,并向行政人事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3.2 请假天数在三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请假天数在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由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报部门经理批准;请假天数在七天以上,经部门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请假工资按(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予以扣除。
6.3.3 除有紧急情况,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的,应至少提前一天申请;请假在七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的(含十五天),至少提前三天申请;请假在十五天以上的,至少提前七天申请。
6.3.4 请假时数最低计算单位及累进单位:最少以半天为计算单位及累进单位。假期未满而提前上班者,本人须于上班当天亲自到行政部销假,否则不作出勤记录,并按预先请假时数计算。请假时数在8小时以内的,不得办理销假手续。
6.3.5 假期已满而因故未能按时上班者,必须最少提前一天与公司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同时请他人代续假,否则以旷工论。
6.3.6 事假,病假之累计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6.4 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月不得超过7天(含双休日、法定假),全年不得超过14天。
6.5 病假:员工请病假除需填写《请假单》外,必须提供请假当日,镇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以事假论。如因急病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必须事先征得主管同意,到勤后补办手续。外来员工返乡期间因病未能上班者,须提供当地乡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方能以病假论。病假工资支付按相关法律规定。
6.6 婚假:员工初婚可按法律规定享受婚假,但应向公司提交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和存档。婚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并在领取结婚证后3个月内休完,逾期不补。婚假须一次申请用完。
6.7 产假:女性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生育的,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执行产假;男性员工配偶生育时,按国家法律规定给予相应天数的产假。申请休产假时,必须提供行政人事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
6.8 丧假:员工请丧假应附死亡证明及与死者关系之证明文件,并按下列规定给假。
6.8.1 直系亲属,如员工之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者,给予丧假三天。
6.8.2 非直系亲属,员工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同胞兄弟姐妹,给予丧假二天。
6.8.3 丧假工资按照月工资的70%计算。
6.9 工伤假:员工因工受伤时,由所在单位主管立即向行政部递交报告,经工伤鉴定委员会鉴定,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
6.10 公假:
6.10.1 依照政府法令应给公假者,凭有效证件办理。公假期间,工资照给。
6.10.2 员工奉公司指派参加进修,考察,开会等,可持出差申请单按实际需要向直接主管请公假。
6.11 年假:
6.11.1 工龄满5年的员工享受年假7天,以后每满1年增加1天年假,直至14天。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员年假14天。
6.11.2 不定时工作制人员试用期满后即可每年享受14天年假,年度内年假可冲抵事、病等假。
6.11.3 年假为全薪假,年假请假3天(含3天)以上者需提前3天办理请假手续。
6.11.4 年假不得跨年度累积,逾期未休者,公司不会给予薪金补偿并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6.11.5 雇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职工,请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注:以上所谓“天”是指工作日(请假日期连接周六、日需向直属主管报备)。
7. 薪金福利
7.1 本公司员工薪资按工作繁简难易,职责轻重及所需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岗位要求等要素支付,支付标准由员工与公司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议定。员工薪资于次月十五日发给,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如员工对工资有任何疑问或异议时,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咨询。
7.2 薪资以八小时为一日计算。延长工作时间的,以生产流程卡、加班申请单以及打卡记录上登载为准。无加班申请核准,或各项记录记载不清,或逾越核准权限部分均不予计算。延长工作时间计算单位按三十分钟进计(小于30分钟不计,大于30分钟小于1小时按30分钟计)。
7.3 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部分)的支付,按不同工作岗位规定,分别以综合计时、不定时等工作制的有关规定给付。
7.4 各部门一线员工加班费用结算当月统计,次月调休未完的随下月工资发放时一同发放。
7.5 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部分)之工资依下列标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时制计算薪资的员工除外),本守则所称法定节日加班工资计算,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给付。
7.6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据有关规定代为申报,纳税金额将直接从雇员当月薪资中扣除。
7.7 员工严禁泄露自己或他人的工资, 严禁打听他人薪资状况。违反者一经查出, 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解雇处理。
7.8 本公司福利项目下设爱心基金、生日基金、员工活动基金三项。
7.8.1 爱心基金:通过公司每月提留+员工爱心捐助+临时募捐的形式设立爱心基金,用以扶助思彤公司特困员工。公司成立爱心基金审核小组,用以审批并处理爱心基金运作各项事宜。员工爱心捐助自愿,需捐助或退出者请直接到行政人事部登记。
(1) 特困员工的定义:系指上海思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职员工,因某种原因致自身或直系亲属面临困难,需要资助者。
(2) 特困范围的界定:
1)员工自身或直系亲属身患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却又无力筹措资金治病者。
2)员工自身或家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难(如水灾、火灾、地震等)而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者。
3)员工子女因资金问题而无法继续学业者。
4)其他经爱心基金审核小組认定可以视为特困的情况。
(3) 特困补助的申请:
1)员工根据自身困难的需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2)审核小组接到申请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召集会议。该会议以小组成员80%出席率为有效。审核小组对申请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
3)情况紧急者经总经理同意后可另案处理。
4)审核小组有权向申请员工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员工不得推托抗拒。
(4) 特困补助的执行:审核小组将审核决议上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执行。行政人事部负责向审核小组及总经理报告执行情况。
7.8.2 生日基金:公司在职员工,生日当月可获得生日礼金及贺卡一张。
7.8.3 员工活动基金:通过公司每月提留+特殊申请的形式,设立员工活动基金。
(1)员工活动基金的定义:指用于员工各类有利于树立企业文化、树立团队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的活动。
(2)员工活动项目的申请及执行:员工活动项目由各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或由行政人事部按需发起组织。行政人事部对活动申请审核并预算经费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行政人事部负责向总经理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员工守则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内容员工守则制定标准篇二
1、 当顾客进入店内,以亲切的微笑迎接顾客,并说“欢迎光临”,顾客离开时 需说“谢谢光临”。
2、 有礼貌地接待顾客,对待老客、常客能直呼其职称或姓氏(如李小姐、 张先生等)。
3、 主动为客人递上托盘与夹子,适时促销,根据顾客的不同类型而适当适时地提醒顾客,促销产品。
消费者分类:时尚型消费者(推新品、高价位产品)
即兴型消费者(推本店独有、特色的产品)
实惠型消费者(推性价比高的产品)
4、 保持良好的仪容,机敏、灵活的工作状态。
5、 尽量记住常客的口味及嗜好。
6、 工作时间内不得化妆、聊天、吃东西。
7、 口袋中随时携带笔,服务时女士优先。
8、 保持环境整洁,但尽量避免在客人面前整理卫生。
9、 营业场内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动作轻。
10、 动作要规范,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11、 任何时候,都要适当地运用礼貌用语,积极主动,热情周到,让顾客享受到完全满意的服务。
12、 不得对客人进行评论,说长道短或是倾听顾客之间的谈话。
13、 服务的英文含义:service
s—微笑, e—专业,r—机智,v—乐于助人,i—主动发掘问题,
c—彬彬有礼,e—工作热忱。
14、耐心、细心地解答顾客之疑问。
15、如有可能,尽量请客人留下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更好地服务顾客。
情况下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
18、员工应具备的基本内、外条件
(1)内在条件:
a、丰富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b、高度的工作兴趣与爱好。
c、亲切的服务心态。
d、认真负责,敬业乐群。
e、良好的语言基础。
(2)外在条件:
a、头脑、眼睛、手脚及心情等活动
头脑:反应敏捷,记忆力正确,丰富的专业知识。
眼睛:眼到手到,不可视而不见。
手脚:需要配合适当的要求,避免不必要的动作。
心情:经常以沉着冷静的心情去服务顾客。
语言:有礼貌,声音清晰且音量适中,使用标准语言。
态度:亲切诚恳,自然大方。
站立姿势:身体站直,抬头、挺胸,要有精神,不能把手放在口袋里。
b、卫生与服装:
手:服务前先洗手,指甲修剪清洁,不可涂指甲油。
脸:淡妆,保持优雅的外形。
头发:切勿模仿时尚发式,应梳理整齐,长发扎于头巾内。
香水:上岗时间内不宜使用。
汗水:勤换衣,切勿让汗水渗透上衣。
口臭:上岗前4—6小时不可食葱、姜、蒜等有异味的食物。
制服:干净、整齐、使衣服时常保持良好的状态,着黑色裤子。
鞋袜:着与肤色相近的袜子,穿黑色鞋子。
裙子: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过膝即可)。
饰物:除结婚戒指外,不允许佩带任何饰物上岗。
19、上岗前的准备——调节心情
今天我开心!”
(2)给自己的一个漂亮的妆扮,增加亮点。
(3)笑一笑,回忆令自己高兴的事。
(4)调班或调休,出去happy一下,把所有的烦恼忘掉。
20、正式上岗前之回顾:
地面清洁、货架整洁、货物排列有序,仪容仪表符合、各样配件准备充足。
21、我们的顾客最希望得到的是:美味的食品、愉快的购物经历、期待再来的价值,这也是我们努力的目标。
22、服务格言:
你希望别人对待你的,你就去这样对待别人,你的态度影响别人,它又将反过来影响你。
23、服务是具备高度劳务性的,是要我们自觉、主动去做的,保持一个好的心情去上岗,好心情投入工作会给客人好的印象,提高公司知名度及形象,加之各类软硬设施的齐备,将造就一个全新的理念。
员工守则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内容员工守则制定标准篇三
1、部门为五天工作制,每日8:30至17:30,周六,周日为公休。
2、每周一,三,五上午9:00为例会时间,安排工作,务必准时参加。
3、公时间内,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杜绝私人电话。
4、不准在办公室会客,如有业务客户来访,须提前报告主管领导,安排会客时间和场所。
5、办公设备有专人管理和使用,不得乱动乱用电脑,描仪,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6、外出采访要提前报告主管领导,以保证采编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采访工作顺利进行。
7、采编人员外出领取专用认刊书要登记备案,领取人员签字。如未能签单应及时交回主管部门,在编号处签字,可在下一次采访时使用。
8、专用认刊书系报社与客户之间的法律文书,采编人员作为报社的业务代表,与客户签单后,需将认刊书(原件),文字材料,照片一并交回主管部门,做为制作版面和依法备案之用。
9、采编人员为客户撰写的文章,一律使用中国改革报社文头纸打印,校对无误后传真或送达客户审阅,重要文章需由主管领导把关。
10、提取支票前,要报告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将安排车辆和财务人员去领取支票;如客户支付的是现金,应提前请示主管部门,原则上不能用现金结算。
11、采编人员要严格遵守部门的规章制度,不能做有损报社形象的任何事情,一经发现解除合同,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员工守则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内容员工守则制定标准篇四
○上班途中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及乘坐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帽。
○一线员工服装扣好扎紧,禁止佩戴领带,禁止穿拖鞋、背心作业,女工禁止披散长发和穿高跟鞋或裙子作业。
○任何时刻不得无故逗留徘徊于他人工作地区,不得在工作时间内闲谈,严禁打扰他人工作或分散他人工作注意力。
○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请人代替作业或串岗操作。
○严禁员工酗酒后上班,工作场所内严禁酗酒。
○行走于车间时不得阅读任何文件或刊物书籍。行走绿色通道,不走捷径,不穿越物料堆放的缝隙。
○禁止在工作中的高架吊车下方或悬空重物下走动。
2.设备操作守则
○不熟悉的机械工具不得擅自操作或使用。不是自己操作的机器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乱动。
○未经主管允许,任何机械、电器等的安全防护均不可随意取下或拆除。
○设备在操作中若有异音、异味或过热等其它异常情况,应即停机检查并报机修人员查明原因。
○操作设备须熟知其动力,不得超速或超负荷。
○在人员进行操作和行走经过的机器外面不得有裸露的齿轮及皮带轮。
○开机前必须试验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发现异常及时报修,否则不准开机。
○如因生产工艺确需,组合机组分离使用时,必须报设备主管同意,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开机生产。严禁在机器运转时攀到机器上面清除垃圾。
○印刷链动装置必须有安全装置,防止链条断裂跌落。堆码架升起时不得随意在下面操作。
○机器运转时不得随意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如确属特殊情况须在机器运转时进行以上工作的,须征得主管同意并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压力容器使用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不准采购无安全合格证书的伪劣产品,使用期限内必须做定期的检查试验。
○不使用不坚固的工具或机械。不得用椅子、木箱或其他物件充当临时梯子,不得使用不坚实的梯子。
○传送工具、物件及工作物等,严禁抛掷。工具、物料放置在高处时,须确保不跌落击伤他人。若须从高处抛下物体,地面上应设围栏或绳子禁止人员通行。
○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工作时,应使用安全带或设安全防护栏杆以防坠落,并应事前提出申请经经理核准后作业。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带。
○不得用手代替机械工作,不得用手辅助送料或出料,不得直接用手清扫机器垃圾。清擦机器时必须停机,清扫重要部位时要防止他人转动机器,必要时派人监护或挂停机牌警告。
○不得依靠或坐在运转的机器上。
○离岗时必须按设备操作规程关闭设备。
3.用电作业守则
○车间用电开关箱必须标识明确,与用电设备一一对应。
○车间晚间照明必须满足生产要求,并能分区开关控制。
○变电室专人负责,变压器地线接地网符合供电局要求,并与用电设备连网,确保自动保护装置完好。避雷针系统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检测。
○临时用电,必须向设备部门申请。临时电线不准随意乱拉,应绝缘良好,在生产现场需严加防护,不准横过交通要道。
○夏天电扇必须统一安排,固定位置,防护罩齐全,运转无异常噪声。电扇统一编号,专人管理,使用后统一保养和入库保存。
○对危险机器及电器进行保养修理时,切掉电源开关后须挂上安全标签,注明“有人作业,勿合闸”。严格按谁断谁合的原则操作,严禁未断开动力源而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
○高压配电房每天检查并做好记录。
4.交通安全守则
○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
○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载行驶。
○驾驶员在开车前需对车刹、车灯、油箱等进行认真检查。工作时要集中注意力,不得违章驾车。
○铲车驾驶员在车间内作业,必须低速行驶,不得带物举高行驶,转弯鸣号,后退时信号灯明亮,不得碰撞建筑物和物料,必要时应配置语言报警。
○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后,车速不得超过10千米/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非铲车不得在车间内行驶。
5.环境卫生守则
○厂内工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并定期实施大清扫。
○通道用油漆明显划分,通道上不得堆积物品。
○物料的存放、堆积应安全、整齐,存放工具备品等的物料架、工具箱应排列整齐,并将名称标示出来。
○机器漏油应及时进行修理,漏下的润滑油或受到油料污染的地面,应及时清除,以免造成伤害。
○厂房内保持空气清新,通风良好。
6.防火守则
○电焊工、气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且配置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若需在禁止明火的场所进行电焊、气焊、电钻或使用明火时,必须向总务安保科取得动火许可证,并在配备好灭火器和做好隔离措施后,安保部门派人到现场监察,由电焊工或气焊工进行施工。
○灭火器、消防水带及其他急救消防设备,必须放置于指定地点,红色通道保持畅通无阻。
○禁止携带危险物品或易燃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易燃废物,限堆放于指定地点,并配备灭火器。
○工作场所各通道、出口处不得堆置物料或设备,以免阻塞通道或出口。
○加油区内防火器具必须齐备、有效。
○车辆废气排放口不得堵塞,加油机、马达、油泵严防泄漏,且不准在阳光下暴晒。
○消防器具不得用于非消防目的的用途上。
○厂区内除在规定时间内的指定吸烟区吸烟以外,严禁吸烟。
○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完好性和有效性,保证能随时派上用场,保证消防用水时刻均有,并且水笼头能灵活开启。
员工守则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内容员工守则制定标准篇五
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评奖、晋升和推选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必须严肃对待,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条考勤对象:温泉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草原监理所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干部、职工采用考勤登记制度。
㈠考勤由专人负责、每日记录。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登记考勤,每月公布一次机关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并报财务室执行。
㈡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本局制定的机关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请假,有事外出事先向办公室告知,领导之间要相互通气。一般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外出办事也要事先向办公室说明事由,以便办公室随时掌握,方便联系。
㈢执行国家规定的机关上下班时间(下称规定时间),即八小时工作制,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一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岗位等。
1、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下乡、出差除外)。
(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钟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第五条工作时间不得酗酒、睡觉、大声喧哗,不得玩游戏、上网,不得打牌、打麻将,影响工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第六条请销假制度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负责人审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任何情况下请假均需书写请假条(请病假的还需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并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局长签字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方可准假。请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出差
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单,说明外出事由,报销出差费以派差单和考勤登记为依据。驾驶员出差实行实报实销,其它干部下乡无出差费。
第八条旷工
㈠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旷工半天。
㈡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等未经批准擅自休息的。
㈢持假证明休病假,经查证属实的。
第九条处分
对无故旷工影响工作者,按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旷工半天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1天工资;每旷工1天扣发2天的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者,扣除年终干部考核第13月奖励工资,并实行待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上报县劳动人事局予以给予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__年月日起执行,各站所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