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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100字模板(十二篇)

作者: 曹czj

很多人在看完电影或者活动之后都喜欢写一些读后感,这样能够让我们对这些电影和活动有着更加深刻的内容感悟。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100字篇一

故事中还有一个吟痴先生,他很爱诗。因为他有一颗追求完美的心,所以他对自己的每一首诗都不满意,。这位老人还有一段感人的故事:年轻时,他爱上过一个开朗、神秘的女孩,名字叫可人。但是,这个女孩出现得很不一般。她是在一瞬间悄悄地来到这里的。她是个魔女, 半夜能通过牵牛花和吟痴谈心,并且可以送他一串风铃。但是,命运拒绝了他们,可人将在不久后离开这个小村庄,她要随父母到一个没有年龄的国度去。在那里,人们永远年轻,幸福地生活着。可人很想让吟痴和她一起去,可是,却遭到了吟痴的拒绝。几十年后,当吟痴就要将他的诗稿付诸东流时,在皎洁的月光下,可人再一次出现了。她将最后一打诗稿抛起,穿梭在诗稿之间,翻阅着那些诗稿,嘴角还挂着微笑,散发着悲伤的眼睛里浮着淡淡的喜悦。当她问起吟痴为什么没有陪她一起到那个国度去时,吟痴说:“我不想舍弃我的年龄,它给了我衰老,也给了我阅历和智慧,我感受过欢乐与悲伤,爱与被爱,这就是年龄老去的收获。对逝去的岁月我毫无遗憾。”每当读到这里,我的眼泪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来,从这里,我知道了年龄的可贵:它可以让我们懂得生活,在享受生活中发现岁月流逝过程中那些有价值的东西。是啊,酒越陈越香,爱越老越执着。

里面有14首诗,下面这篇我最喜欢:

我的诗只能付诸东去的流水,流水潺潺流过你温暖的家园。

你望着窗外有萤火低低地飞,听着屋檐下迟归到燕子呢喃。

你是不是夜夜期待着我归来?还是日久天长早已遗忘了我?

我真想急切切扑进你的胸怀,为你再一次唱出我心中的歌。

如果有一天消失了你的身影,我还会向群山呼唤你的名字,

我还会静静地倾听你的回应,还会期待着我们重逢的日子。

我感受到春风向我轻轻地吹,它最知道我的歌应当献给谁。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100字篇二

《乌丢丢的奇遇》是金波写的一篇散文。

一只蝴蝶为了和去年救过他的蔷薇花相会,逆风飞行。虽然天气有着大风,她却毫不气馁。 蝴蝶奋力向目的地飞去,却还是顶不住强风暴雨。最终,一阵大风把她吹到了河心。她的灵魂还在继续向百花园里飞去……蝴蝶 不幸死去了,但蝴蝶的灵魂肯定还在寻找着那朵蔷薇花,与她相会。

我被蝴蝶的执着、坚持所震撼,感动。风这么大,连人都很难行走,蝴蝶为了一个约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这是为了什么?如果换作我,我一定会安慰自己说:算了,风雨这么大,太危险了,今天不去蔷薇花一定不会怪我的,改天去也没关系。然而蝴蝶依然坚定不移地逆风飞翔, 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怯懦。

生活中像这只蝴蝶一样拥有坚定信念、坚持不懈的人还有很多。比如说,爱迪生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一生都坚持进行发明创造,发明了很多东西,造福了人类。有时就连昆虫也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呢!知了的幼虫为了变成成虫,坚持不懈地爬到树枝上结茧,变成成虫。一只只小小的蚂蚁在运送食物的过程中不也是靠着坚持不懈的精神,最后才能积少成多吗?

无论是拥有这样精神的人还是动物他们都是可敬的。普里尼曾经说过:“在希望与失望的决斗中,如果用你勇气与坚决的双手紧握这着,胜利必属于希望。”蝴蝶逆风而行,一切只为了那个美好的承诺!

我们也应该有坚定的信念,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在学习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这些困难像一座座山一样拦在我们面前。如果我们不能勇敢去面对,那我们就无法翻越那一座座山。而成为一个弱者,一个胆小鬼。如果能坚持不懈,坚定信念向上攀登,那这些山在我们眼里就会像一个个小泥丸,被我们踩在脚底下。我们就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就能站在山上领略四周的风景。

狂风虽然猛烈,但无法吹散蝴蝶的信念。 让我们做个有坚定信念、坚持不懈的人吧,成功会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100字篇三

工作之余,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书籍之中尤其偏爱的就是史书和古诗词。最近在看《史记》,这书很厚,都是文言文,读着挺费劲,但是读进去了也很有意思。读到《项羽本纪》时,里面最精彩的一节就是《鸿门宴》了。《鸿门宴》是项羽和刘邦的分水岭,中国象棋也是由项羽和刘邦争霸所演变而来的。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也正是因为他的性格,让他招贤纳士,让他统帅三军,让他“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欣赏,但也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我尊重,但他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由此可见,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100字篇四

靠在书架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散发着淡淡的书香,书香中蕴含着黑人追逐自由的执着,母爱的力量,忠心耿耿的悲剧下场……朱自清先生说得对,黑人,白人,黄种人都是人,都是平等的,无贵贱之分,每个人都有追逐自由的权利,关键是自己能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汤姆叔叔原是好心的希比尔先生买回来的黑人,但因希比尔先生没有足够的钱还债,无可奈何地要将汤姆叔叔,还有伊莱扎唯一的儿子哈里当钱一样,把他们贩卖给赫利。汤姆是一个忠心耿耿的黑奴,无论主人怎样处置他,他也毫无怨言,但伊莱扎并不是,她是一个勇敢去追逐自由的女子,所以母爱让她有意识地带着孩子逃走,最后成功抵达加拿大。汤姆一次一次地被人贩卖,在一路贩卖的“旅途”上,汤姆认识了纯洁得就如荷花的伊娃,伊娃很喜欢这个曾逗她玩的汤姆叔叔,就连她父亲对汤姆也非常满意,汤姆以为这下他可以抱回回家的希望了,可好景不长,伊娃因病重而永远地合上眼睛,男主人给人杀害了,黑奴的自由的权利就交给了自私的女主人了。汤姆最后一次被贩卖了,这也是他最后一次的黑奴生活了。后来,他在这里认识了种植厂里的两个女仆,她们都有着向往自由的强烈追求,在一次机会里趁机行事,成功逃跑了,但汤姆却坚持原则留下来,最后忠实换取的代价是死亡,当乔治少爷赶到的时候,汤姆叔叔已给莱格里鞭打得奄奄一息,然后随着乔治少爷的祷告悄悄地走向那没有奴隶,没有痛苦,只有平等相处的天堂,那幸福的天堂……

汤姆叔叔已经给“黑奴贩卖是理所当然”的认识洗脑了,就是因为他没有意识到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权利去争取自己的自由,所以才被人任意控制,最终以结束生命告终。而勇敢去追求自由的人,却往往会遇到一所不到的惊喜,最终能实现自己想要的东西。

联系生活,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你想要得到的东西,不但需要你辛苦的付出汗水,有时还要你抱有勇于拼搏与改变现状的那份决心才可以达到目的。我们不能只等着天上掉馅饼,而是勇于追逐才可以获得成功!

十九世纪末叶,美国盛行著一种毁灭人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奴隶制度,势将非洲等落后地区的黑人,强制押解到新大陆,做家畜式的买卖。

这个故事中,令人感动的地方使人无法忘怀,让人感到悲伤的情节也不禁落泪,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悲情故事,故事中充满了许多温馨感人的情节!好了,不多说,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令人感动、愉快、悲哀的故事吧!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100字篇五

《史记》读至此,我就知道该停下来写点什么了,或许,不单单是为了我心目中英雄——他,还有他的她吧!他是项羽,他唤他的她为“虞姬”。

于是我穿越这千年蹉跎岁月的层层阻挡,走进与司马迁一起尘封的那一册汗青,走进只属于他与她的那个夜晚,走近他与她于乱世之中的那段并不仓促的对白。

我来的那个夜晚,垓下有一个出人意料的好月色。只是,无论是垓下还是天下,楚霸王的夜晚都来得太早了。

月色初上,寂静了这一片狼藉的战场。项王的乌骓马静静地立在帐外,与旷野里的风一起陷入伸手可触的落寞之中。身经百战的项王转身进帐的那一刻,留给身后的明月一个过于落寞的背影,一如他的沉默无言。他累了,是的,他太累了,以至于可以暂时忘记这还是楚汉争雄的一片杀场。

“王,你回来了!”

虞姬迎了上去,却心疼的一眼看穿了他眼中一望无际的孤独。

项王笑了笑,没有解下战甲,就径直上了床。帐里的灯越发亮了,是了,夜又深了。

不久,项王就睡着了,不知梦中他又回到了他昔日的战场,独挡着千军万马,还是回又到了他与她的初见,碧月映西楼,总之他笑了,并且用一个充满孩子气的声音轻唤:“虞姬!虞姬!”

坐在他身边的虞姬征了一下,一滴泪不经意落到了她的王的脸上,睡梦中的项王并没有被惊醒。虞姬充满爱怜地轻轻地为她的王拭去。

“王,我在啊!王,我怎会离你而去?”

帐外歌声骤起,楚韵独有的相思与缠绵似一味温柔的毒药,喂给每一个站在帐外的士兵。虞姬站起,于仓皇的夜色中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或许,这一仗真的不用再打了,胜负之数,任何一个人都已了然于胸,她又凭什么不知道。

项王醒了,他明白这歌声意味着什么,他自己尚且无法抵御,又凭什么要求他的士兵。在那一片交织的楚歌声中项王为自己默默地置了酒。连眼神的交流都不需要了,虞姬则拔出项王的佩剑舞动起来,舞出这个英雄末路的旷世悲凉。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项王击案缓歌,把每一个字都敲进了虞姬的心里。

虞姬啊!我该拿你怎么办啊?她的王落泪了,面对着千军万马这红尘的战场,他可以称王,面对着他最心爱的女人,他却落泪了。

而虞姬,这个处于乱世的女子,此刻却出奇的清醒了,因为她可以允许她的王失败,却不允许她的王绝望。他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神,所以她不愿给他倒下的机会。

这一支舞所拥有的决绝和悲壮已远远凌驾于她的西楚霸王之上,因为这是一支死亡之舞。舞的尽头,灯灭了,虞姬倒下来,带着对这个世界,对这个男人的最后的一丝牵挂。

“虞姬!”他抱着她,泪如雨下。

他忽然明白,原来这场战争一被开始就不再只属于他,也属于她。

“王,你的剑。”她说,“突围吧!”

他哽咽着,接过剑,不去看她的眼睛,却终究点了点头。

突围?没有你,我的突围又在哪里?

帐外,敌人的号角已然响起,他的对手是谁,再也不重要了。失去牵挂的项王变得无比强悍,又变得无比绝望。而他留给她的那个点头,是男人给女人的一个永远无法兑现的诺言。

项王又跨上了他的乌骓马,一如他的第一次出征,战马还在嘶鸣,而手中的剑却早已折断了。他将走近了他历史的最后一个篇章,带着一个王者的所有未卜和必然。

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多情的旁观者,我可以穿越千年的历史,却无力改变这个故事应有的结局。

王的她死了,她的王也会死,纵然上天还会给他一次机会。

好想看看乌江,看看乌江上那个如血的残阳,看看那个最后一刻仍然固执于“天之亡我,我何渡为”的男人的脸上的最后一份坚毅。

他注定是英雄,却注定得不到天下,但他与她却曾经拥有唯一的彼此,这就够了。

我叹了一口气,知道逃不出历史的黑字白纸,只好重重地合上了翻开的汗青。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100字篇六

初读《受戒》,看着文中光怪陆离的和尚生活,脑中真只有“荒诞”二字。首先,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去看,和尚应该是正而八经、吃素念佛、不近女色、严守清规的。然而文中的和尚却吃肉打牌娶老婆、杀猪抽烟唱淫歌,活象一堆江湖混饭吃的骗子。其次,小明子与小英子的“初恋进行曲”。小明子先是莫名其妙地当了和尚,后是与小英子日久生“情”。个人认为,这类型的透明恋情很有肥皂剧的味道。再次,是文中所谓“正经人”――“一个打兔子兼偷鸡的”。“偷鸡”这行当,是“正经人”所为吗?……一个个“荒诞”的设定层出不穷,第一次看完《受戒》真的只是“荒诞”而已。

为了不让自己仅仅停留“荒诞”的层面上,我便把课本上有关《受戒》的部分浏览了。对于课本上讲到的一些观点,我有自己的看法:

一、离题之说。

“小说的题目是《受戒》,但‘受戒’的场面一直到小说即将结尾时才出现,而且是通过小英子的眼睛侧写的,作者并不将它当成情节的中心或者枢纽。……”

课本列举的这些例子,会让人觉得离题。我觉得其实不是的。我觉得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二、“桃花源”之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的主人公却应该是这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理想生活。”

我不讨论这“主人公”观点正确与否,我要说的是我不赞同课本中“桃花源”的说法。照着《受戒》原文来说,和尚们不守清规,我若是当地的村民,我就会觉得活得不安稳。例如文中写到:“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的结果,还不如说这分明是借着和尚的幌子来诱骗良家妇女。另外,对于和尚杀猪的描写我也觉得不爽。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三、“超功利”之说。

关于这一点,我是听了同学的发言后深有感触的。文中和尚有“攒钱”的“本事”,把“和尚”当作职业,可以白吃饭、分辛苦钱……这实质还是在追求功利。

以上,是我对课本的一些看法。

除却课本,我又看了一遍《受戒》。我始终觉得“受戒”在文中只是一个“形式化”的东西,它对于“和尚”而言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作者应该是想借这些和尚来讽刺社会上一些名不副实、尸位素餐的人吧?

关于《受戒》文中选用的对联,我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大肚能容”联和“一花一世界”联,其实这两副对联就算不是明白地出现在文中读者也会联想到,但作者既然明白地写了出来,那就不得不说了。“大肚能容”,容的是一群混饭吃的和尚;“开颜一笑”,笑的是和尚道貌岸然的行经。“一花一世界”与胡为的和尚成为了鲜明对比。这种反差还是在加强所谓“受戒”的形式化。最后就是小英子家的楹联,“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这副对联有个跟和尚有点关系的传说:宋朝是苏东坡与高僧佛印是忘年交。佛印这天在做鱼汤喝,东坡突然来访逮个正着,佛印想隐藏自己做的鱼汤,但是东坡早已发现。东坡没有明白指出佛印的鱼汤,但是就用这副对联的上联引出了“罄有鱼”的答案。这个故事与文中和尚的行径多少有些共通点,天下对联何其多,作者偏偏选了这一副,我想大概也就是这个原因了。个人认为,这副对联在文中一有暗示小英子与明海的缘分、二有照应荸荠庵和尚们不受清规的作用。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100字篇七

爱情固然美好,就像绚烂的花朵,它可能是人一生的向往,拥有一个人一生的快乐和幸福,但在不轻易间它却将安娜带入痛苦的深渊,就像飞蛾扑火一样在爱情中灰飞烟灭。

安娜原本期盼和弗伦斯基过着幸福的生活,她才有了勇气,对她来说他就是希望和寄托,而弗伦斯基呢?他似乎只是一种征服感,就像猎人战胜猛兽一样,这种爱谈不上伟大。安娜对爱情的渴望让她忘却了苦恼,爱情的力量就是如此强大让她冲破世俗。安娜才决定投入新生活-----和弗伦斯基在一起。

不过,安娜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牵挂,对儿子的愧疚与罪恶是她陷入了矛盾和痛苦。她对生活和理想失去了信心,失望的她最终以自己的方式结束了生命,寻求心灵的安静。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她的身躯是,不知安娜是否后悔她的一生就这样结束,她被世俗嘲笑和讥讽,她完全追求的爱情也将粉碎,经过心灵的折磨,她以死来证明对社会的反抗,对真爱的执着。(我很是佩服)

我敢相信在现在的社会安娜这种形象还会受惩罚,我们企盼的和平人性,我想怀疑是否还存在。在哪?但安娜还是没有对现实妥协,她,一个柔弱的她还是没有对现实妥协,她,现在需要的大概是无痛苦,无干扰的生活吧,但现实给不了。

爱情是什么?对安娜来说,她又是否得到过?她所追求的是和她在一起不抛弃她,在任何时候都在背后永远给她依靠的人,但她却得不到。

火车从她身上驶过,发现她只是一个脆弱的女子,她无力抵制。因为她决定死亡,一个常人无法乱下的决定。在孤独的身躯背后我还看到一个孤独的灵魂,来时一人,去时一人。孤独是这个女人的结局,悲惨是这个女人的宿命。

火车驶过时,轻轻地,不要打扰安娜安静的生活。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100字篇八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100字篇九

《蜻蜓眼》是作家曹文轩的作品,这本书中包含着许多情感,比如快乐、愤怒,当然还有惊讶。这个作品中,故事情节很复杂,而且这是一个有3代人、三个地方的故事。本书的主人公名字叫阿梅,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故事吧!

事情的发生地点分别在法国马赛、中国上海和中国四川宜宾。这个故事是从法国马赛开始的,阿梅的爷爷和奶奶在一家咖啡店中认识,结了婚后生下四个儿女,并且来到了中国上海,他们建起了温暖舒适的.家——蓝屋。阿梅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也是其中唯一的女孩。她是一个混血小女孩,既善良又可爱,还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小钢琴家”。

在阿梅幼小的时候,整个蓝屋每天都会回响着钢琴的旋律。每当阿梅弹钢琴的时候,奶奶都会十分专注地听。有时阿梅会闭着眼睛弹,她的手指好像自己在钢琴的键上来回地跳动,那旋律,好像是钢琴自己发出的一样,浑然天成!看着看着,我的耳边似乎就响起了那行云流水的旋律。

因为阿梅的奶奶是法国人,所以阿梅是混血,自然和别的人不太一样。可就是因为她们是外国人,才导致一场灾难的降临:有人造谣阿梅的奶奶是间谍,质问阿梅的奶奶发报机和电台在哪?

但此时,爷爷怎么也没有力气对付了,因为他已经老了,过了一段时间,爷爷就死了!紧接着奶奶也去世了!

我想,大家看完这本书,一定会非常的惊讶:以前的世道为什么会那么地不讲理、不公平呢?但是现在,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所以我们应该珍惜,应该守护现在的和平与和谐!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100字篇十

“牛儿还在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这首让人心酸的歌使我回想起王二小的故事。

我读第一遍《王二小》时,不由地想:王二小死了太可惜了,鬼子太可恨了,连小孩子都杀!我想着想着不由得泪流满面。王二小真的太厉害了!他镇定,不怕鬼子凶恶,走到山坡上引鬼子上钩;他机智,在鬼子拔刀时,装成害怕的样子,骗过鬼子;他勇敢,能将敌人引入埋伏圈,又把乡亲们带到长城脚下躲避,自已出来应付可恶的鬼子。而鬼子呢,太狰狞了!他们凶恶,在村子里烧杀抢掠,连小孩都杀,杀人时,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任凭鲜血直流;他们残忍,连自己人都不放过,屠杀后,弃尸山野;他们野蛮,会把人煮了吃,或直接掏心挖肺,然后把肠子挂在树枝上,让太阳把肠子晒干,再放入他们的肚子里……

王二小为了救老百姓,他出色地完成了自己赋予自己的使命,最后却英勇牺牲了。王二小,小小的孩子,在敌人的刺刀面前,那么从容,那么机智,那么勇敢。我们怎么不会油然而生敬意呢?对比他的英雄行为,想起自己离开妈妈去上学时,眼泪鼻涕,不停哭泣的情景,真是羞愧得无地自容。

读了这个故事,我有很大的收获:做一个像王二小一样勇敢、机灵、遇事沉着的人,是我的目标。我还知道了做人要有责任感,要义无反顾地去完成肩负的任务, 同时我更领悟到做人要懂得奉献,这种奉献不一定是为了国家奉献生命,而是可以为建设国家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或者为此而奋斗!

“牛儿还在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 ”随着这首歌又一次响起,我的读后感落幕了,王二小感人的故事,我们要永远铭记!

点评:这篇读后感首尾都出现了思念王二小的歌曲,可谓构思巧妙,情感真挚,意味深长。习作第二段的对比描写非常出彩,对敌人的憎恨,二小的热爱之情溢于言表。之后,又通过自己和二小的行为对比来表达自己的羞愧之心。层层对比,层层递进,最终自然地化为自己丰富的阅读收获。这篇习作也告诉我们:王二小的事迹和精神将永垂不朽!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100字篇十一

《藤野先生》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此文感人肺腑,让我感慨万端,回味无穷。为什么呢?因为作者的一颗爱国心,一段师生情深深地感染着我。

《藤野先生》一文回忆了作者在仙台留学期间的生活,记叙了作者与教师的相识与相处,还有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中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傍晚时分在学跳舞的喧闹。这是鲁迅厌恶不已的,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儿,他与藤野先生相识。藤野先生为鲁迅添改讲义,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子裹脚。在这诸多片断中,我看到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教师,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遇到这样的教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认为我师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一文不仅仅只回忆作者与藤野先生之间的师生情,也记录了作者的心路历程。由学医救国到文艺救国的转变,其中的“中心思想”就是爱国、救国。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之时,他本以为他的梦很美满,预备毕业回来当个伟大的军医,可当他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看到了中国人的麻木不仁。这时,他才深刻认识到,学医能够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他发现,要想拯救人的灵魂,仅有用文学来当武器。于是开始提倡文艺运动。

我读《藤野先生》所读取到的是鲁迅“寄意寒星全不察,我以血荐轩辕”的报国之心;对于中国人的热爱,对于中国的热爱——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为了拯救中国人的灵魂而从文,而不是以自我个人利益为目标。

我读《藤野先生》所感受到的是鲁迅对藤野先生的感动、感激和怀念之情;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鲁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即使藤野先生的形象深入人心,却少有人记住他的名字——藤野严九郎。

《藤野先生》记叙的确实是一段感人的师生情,一颗动人的爱国心。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100字篇十二

暑假里,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一共读了三遍。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看了。

七岁的爱丽丝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天,她跟姐姐一起来到河边看书,姐姐高兴地看了起来,爱丽丝看了看这本书,觉得很奇怪,这本书没有对话,也没有图案,为什么喜欢看呢?她想,要是我能变成一朵菊花,那多有意思啊!然后她看到一只奇怪的兔子,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它从背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怀表,口里还念念有词:“快迟到了,快迟到了”爱丽丝说:“这只兔子真奇怪,我一定要跟着它!”爱丽丝跟着这只白兔,来到一棵矮树后面,兔子从树后面的洞跳了下去,爱丽丝也跟着跳了下去。

爱丽丝发现那只兔子可以用脚收住,可是爱丽丝发现自己用脚收不住,她一边掉一边发现,有一些罐子,她拿起来一看,发现那些罐子是空的,然后她想扔下去,可她觉得要是下面的人发现了,那可怎么办,所以她又放回原位了。她就一直往下掉,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了。一直掉了很久,终于掉到了洞底。

她找不到应该要往哪里走,她看见那只兔子正急急忙忙地赶着呢……

我看完以后,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喜欢看了,但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这只是爱丽丝做的一个很奇怪的梦。

我很想跟大家分享一句话:“你这样不礼貌,你那样也不礼貌。”这句话我听了,感觉很难受,因为故事应该是很有趣的,而不是你有没有礼貌。

像我平时睡觉的时候,从来没有做到过这种奇梦,我做的梦都是真实的,接近日常的生活的,甚至有的时候连梦都来不及做,就睡着了。我还在想,我的性格,会是爱丽丝梦里的哪个人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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