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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健康教育管理制度(热门18篇)

作者: 紫薇儿

在现代社会中,规章制度是各个领域重要的管理方式之一,它能够规范人们的行为和活动。规章制度范文的执行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的执行路径,以确保有效性和公正性。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公司职员得到必要的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规范公司相关的教育培训流程,确保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素质和意识得到逐步提高,防范安全事故,减少职业伤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班组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安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各类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与实施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用人部门负责实施部门各级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公司主要负责人(含各部门经理)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四)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它需要培训职业安全健康知识。

第五条科长级(生产调度)管理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本部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二)本部门及本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本部门主要危险因素及其识别方法、预防控制措施和机电、燃爆、消防常识。

(四)本部门工艺流程中主要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它需要培训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

第六条工段长、班组长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本部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二)本工段班组及本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本工段班组主要危险因素及其识别方法、预防控制措施和机电、燃爆、消防常识;

(四)本工段、班组工艺流程中主要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人身安全、火灾事故应急措施、报告、调查处理办法。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八)其它需要培训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

第七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学时的规定: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二)科长级(调度)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

(三)所有的工段长、班组长级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公司新入职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公司、部门、班组三级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

第十一条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二)通用技术、劳动卫生、安全文化知识;

(三)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事故案例和预防事故措施;

(五)消防知识等。

第十二条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状况、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纪律;

(二)本部门危险控制点(区域)、危险因素、有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三)本部门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处理措施;

(四)本部门具体消防知识。

第十三条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

(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责任;

(三)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工具和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

(四)实际安全操作示范及训练;

(五)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十四条部门内换岗(指同工种)的人员、跨部门换岗及所有变换工种人员、因事假、产假或其他原因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在上岗作业前必须接受部门和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工伤员工治疗康复后,重新上岗时必须接受部门级和班组级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从事“四新”作业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四新”项目的特性和安全操作等注意事项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见《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初次培训、年度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安排,安全技术部协同实施。

第十九条新入职员工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实施:

(一)新员工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按照《新入职员工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教材》内容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小时。

(二)新员工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安全技术部联合组织实施,按照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小时。

(三)新员工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由新员工所在班组长负责实施,按照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天。新员工的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除了经班长教育培训外,还必须实施“以师带徒”制,每位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由师傅进行现场实操培训,直到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四)新员工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中各级培训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进行书面或口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填写在新员工《员工入职三级培训教育记录表》上,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一。

第二十条对于各部门内部转岗的员工,各部门应参照公司三级培训制度和要求,建立相应的转岗教育培训规定,保障转岗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十一条跨部门调岗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培训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接受部门,由用人部门和安全技术部联合组织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并填写《转岗培训记录表》,经培训合格后,再由所在班组的班长对其进行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伤复工人员治疗康复后,应经过安全技术部对其进行复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对其进行复工培训的负责人要在《工伤员工复工通知书》(见附件二)上记录培训内容。

第二十三条工艺工装部主要负责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等“四新”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十四条对于新员工的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效果,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每季度进行抽查,主要对新员工培训效果及培训记录进行抽查。

第二十五条对于工伤员工复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与跨部门调动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效果,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每季度对受教育者进行抽查,主要是了解受教育者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对于其它各类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按年度对其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是了解受教育者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有效性、档案的完整性或再培训学时是否到达本制度要求等进行检查。

第二十七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与其它安全生产指标同时考核,其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十八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记录不完整,或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学时未达到要求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认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并在防止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三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附件

略。

门诊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应着装整洁。

诊疗前后应洗手,接触传染病患者后必须用消毒液消毒,然后再用肥皂、流动水冲洗。

二、门诊、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每天用用消毒液消毒,如被传染病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消毒液消毒。

三、体温表用75%乙醇浸泡备用。

四、一次性注射器每人一针一筒,用后针头及针筒毁形,并浸泡于消毒液。

五、压舌板用后浸入消毒液溶液浸泡,清洗烘干,再高压锅消毒。

六、消毒镊子要专用,用后浸入消毒液。

盛器要加盖,盛器每周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

七、敷料、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八、各种消毒物品应标明消毒人、消毒日期及有效期(消毒有效期一般为二周,梅雨季节为一周)及灭菌指示带;消毒液不得超期使用,碘伏与过氧乙酸稀释液有效期为1天,含氯消毒剂为3天,中性戊二醛为3—4周。

九、高压锅消毒要求:

消毒前先排尽冷空气,压力在20磅(120℃)维持15—20分钟。盛放容器要有透气孔,包装物品不宜过大,总容量不超过85%,物品间留有空隙。每锅用化学指示剂鉴定,每月一次,用嗜热脂肪芽孢生物指示剂检查高压锅灭菌效果,并作记录备查;高压锅要强检。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正常有序、扎实地开展,提高全校师生身体素质,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健全工作网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教育工作。

二、制定全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对健康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考查,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三、学校实行健康教育责任制。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对所属的师生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要求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学校教科处、医务室和心理咨询室负责健康教育的具体业务指导。

四、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方针。总务处负责督促食堂加强饮食卫生宣传,监督餐饮卫生,杜绝饮食性疾病。医务室要加强季节性疾病、突发性疾病、常见性疾病的卫生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五、健康教育包括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卫生保健教育,要利用黑板报、广播站、宣传橱窗、《心之语》报刊宣传健康、卫生知识,努力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卫生习惯形成率。

六、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健康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保证健康教育扎实有效地开展。

七、做好健康教育资料积累和整理工作。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坚持育人为本,根据中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培养中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1、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是: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2、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树立在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时的求助意识,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减少和避免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各种不利影响;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1、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以及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其重点是学会学习、人际交往、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常识。

2、帮助学生具有适应高中学习环境的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充分开发学习的潜能,在克服困难取得成绩的学习生活中获得情感体验;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和社会就业条件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进行职业的选择和准备;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的状况,正确对待和异性小伙伴的交往,建立对他人的.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1、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包括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旨在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2、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进行个别辅导是教师和学生通过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

3、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要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班级、团队活动和班主任工作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4、积极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学校要指导家长转变教子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5、做好平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专栏、黑板报等方面内容的定期更新;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纪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材料等定期存档。

1、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根据本地、本校教育教学实际,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要加强对教师和咨询人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3、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培训。要积极组织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学习、操作技能训练、案例分析和实践锻炼等内容。通过培训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强调集体备课,统一做好安排。要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通过教研活动,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难点,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带课题培训与合作研究等方式,推广优秀科研成果。

一、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幼关系,在一日常规教育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二、幼儿园应开设心理健康教师讲座、心灵驿站,帮助教师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幼儿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四、教师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幼儿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团队工作中,要发展幼儿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五、心理咨询室人员要热情接待幼儿和家长来访,注重幼儿的个别教育并进行幼儿个案分析和观察记录。通过开展角色游戏、主题教育活动等对日常行为规范进行正确引导,培养幼儿初步的人际交往能力。

六、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幼儿在活动中去提高意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七、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长园地、橱窗等宣传阵地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定期更新;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八、定期对幼儿进行心理测验,并做好家长学校心理教育工作。

九、积极开通幼儿园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幼儿园要指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十、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幼儿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调整充实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基础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水平上新台阶,特别健康教育工作逐步上正轨,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学习有关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宣传每年不少于12次。

二、要有针对性。根据不同的宣传对象,不同时间、季节、地点,宣传群众最为关心的卫生问题。

三、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网络的作用,及时了解群众的健康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卫生防疫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的健康保护意识。

四、要注意科学性。宣传的内容要实事求是的反映客观现象,要有科学根据。

五、要注意思想性和实用性。有正确的.思想指导,对群众中存在的医学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才能收到最好的宣传效果。

六、定期召开本社区健康教育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定期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服务活动、健康知识咨询活动。

七、开展有利于身体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一、学校把健康教育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形成校长任组长,下设健康教育任课教师,各班卫生委员的宣传教育网络。

二、制订好健康教育学年计划,学年末有总结,教师有教学计划,教案、评价,学生有健康教育读本。健康开课率达100%,每学期不少于六次健康活动。

三、班级设立卫生角,每月一次更换健康教育内容,卫生委员成为班级健康教育的监促者。

四、负责卫生工作的教师有责任管理好全校健康教育工作,当好领导参谋,及时提出工作计划,要求和方法。随时做好卫生知识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建立完善的.健康教育档案。

五、每周一次对全校各班学生进行健康行为检查,亮分公布,并把它列入班级量化考核中。

六、每月由宣传员出一期卫生健康教育宣传黑板报,定期刊出卫生健康知识阅报栏和墙报,并做好各项记录工作。

七、教育学生认真做好课间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保证每日睡眠时间不少于九个小时。

九、采取各项措施,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班学习,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保质保量上好每一节健康教育课。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正常有序、扎实高效的运行,保证全体师生员工有强健的体魄、良好的心态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去,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校长要熟悉此项工作和政策法规,配备专(兼)职校医一名。制定全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对健康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考查,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二条学校实行健康教育责任制。各处室对所属本部门的师生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计划要求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本部门的健康教育情况并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对健康教育做具体业务指导。

第三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方针。膳食科负责督促食堂加强饮食卫生宣传,监督餐饮卫生,杜绝饮食性疾病卫生宣传。后勤、医务室要加强季节性疾病、突发性疾病、常见性疾病的卫生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第四条健康教育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两个主要部分,必须同时进行,不可厚此薄彼。教务处要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第五条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学习和巩固健康知识。

第六条尽快完善学校心理咨询室,正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指导。

第七条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健康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保证健康教育扎实有效地开展,每学期结束前要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学校。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扎实做好学校教育健康工作,促进师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健康行为,努力提高他们的体质健康水平,完善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制度为重点,构建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学校卫生健康教育管理体系,使师生身心得以全面和谐发展。

根据我校实际,健康教育采取校园广播、板报和在校园网络平台上发布传染病宣传知识等方式,提高师生的卫生保健意识。

1、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用眼卫生及口腔卫生等常规宣传教育。

2、根据不同季节做好预防传染病、多发病的宣传工作。

3、认真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

4、积极开展有以防近为中心的卫生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每学期第二周的“防近宣传周”工作。

5、每年的“爱耳日、爱眼日、爱牙日、艾滋病日”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做好各班卫生委员的培训:期初召开各班卫生委员会议,重点布置本学期学校卫生工作任务,要求卫生委员在环境卫生、班级饮水机消毒、教室开窗通风、学生因病缺课、疾病防治、季节性的传染病防治、学生营养等方面,与校医室密切配合,把工作做好,并做好眼保健操培训。

2、近视眼防治:第3周为“防近宣传周”,通过卫生专栏(印刷)、广播宣传等形式进行防近知识宣传,控制近视率上升。

3、牙病防治:根据市防疫站要求,结合“9.20爱牙日”,做好爱牙宣传及正确刷牙方法宣传。

4、传染病防治:通过卫生专栏及广播形式,对学生进行秋冬季传染病食物中毒以及流行性感冒等防治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5、健康教育:结合学生爱眼、爱牙、营养、传染病以及学生六病防治工作实际,每学期刊出卫生专栏与广播宣传(3次),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教育。

6、疾病防治:及时上报各类工作报表,做好学生及教职工常见病的防控监测工作。

7、教育学生注意用眼卫生,认真做好二操,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在街(乡)政府健康促进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通社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的人员负责实施。

(1)介绍医院规章制度:如查房时间、探视制度、陪床制度、膳食制度等。

(2)介绍病室环境:作息时间、卫生间使用、贵重物品的保管及安全注意事项、呼叫器的使用等。

(3)相关疾病知识宣教:相关检查、治疗、用药知识指导,手术前后知识宣教、自我护理知识和出院健康指导。

2、门诊病人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一般指导(休养环境、良好心态、适当锻炼、营养饮食、伤口观察及就诊、医生复查等)、专科指导、个体指导。

1、个别指导:在护理查房时,由高级责任护士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进行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确定主题。门诊利用病人候诊时间,病房则根据工作情况及病人作息制度选择时间进行集体讲解。讲解同时可配合幻灯、模型、图片等,以加深印象。

3、文字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图画或诗词等,标题要醒目,内容要通俗易懂。

4、座谈会:在病人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护理人员组织病人对主题进行讨论并回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5、展览:如图片或实物展览,内容应定期更换。

6、视听教材:利用幻灯、投影、录像、广播等视听设备在候诊大厅及住院病人活动区域进行宣教。

1、评估健康教育对象的学习需要及接受能力。

2、制订相适应的目标。

4、根据教育对象选择健康教育的形式。

7、有针对性派发宣传资料。

门诊管理制度

一、处方使用 :

必须按照药品类别使用专用处方 。

二、药品用量 :

1、急性病 3 天量;2、慢性病 7 天量;3、行动不便者两周量;4、慢性病不超过1月量;5、出院带药不得超过一周量。6、急性病严格3天量,超出的,由科主任签字把关。

三、 开药原则 :

1、不得重复开药。(两次看病间药量未使用完又开同样的药)。

2、不得分解处方。[同一天开两张(含两张)以上处方的同一种药〕

3、用药必须与诊断相符。

4、不得超医师级别开药。

四、处方金额管理 :

每张门急诊处方平均药费定额(医保不超50元,留观处方不超100元;农保不超38元)。不得出现大额处方,特殊情况需审批盖章。

五、 处方书写 :

l、一张处方只限开5种药(补液除外)。

2、处方内不得缺项。

3、书写处方的剂量用法要规范

4、诊断必须用中文书写。

六、医务人员所开具处方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一)印制格式不合格

1、前记中“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栏目有缺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前记除以上必须栏目外,必须的“患者身份证明编号和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等有缺项。

2、处方正文无病情诊断。

3、后记中“医师签名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等栏目有缺项。

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处方书写不合格

1、医师未签全名,或只有医师签章没有签名;

3、书写不规范的商品名,不写通用名;

4、用不规范的中文或英文缩写或代号书写;

5、药品剂量、单位书写不正确或不清楚;

6、需进行皮试的,处方上未注明;

7、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

8、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注明修改日期及签章,或缺其中之一者;

9、其他项目书写有缺项。

(三)不合理用药

1、药品的适应证有与临床诊断不符合的;

2、药品间有配伍禁忌;

3、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

4、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开具权限不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要求;

7、贵重药品使用无指征或用法、用量不合理。

(一)门诊部工作制度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 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 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 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 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6. 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7.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会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8. 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二)门诊诊疗制度

1. 门诊医师必须遵守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工作应认真负责,保证诊治质量,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并注意做到“三首、四轻、五个一”。

2. 热情接待患者,根据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3. 根据门诊条件及病情需要决定检验项目及治疗方法,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掌握好适应症和禁忌症。

4. 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以适当的治疗。

5. 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

6. 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

7. 幼儿及老、弱、病、残者优先就诊。重危病人应予以应急处理,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病人介绍其病情及应去的就诊医院。

情及预后。

9. 在诊疗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隐私,落实遮隔措施,对患者进行体检、影像检查、心电图检查和身体隐私部位治疗时有遮隔措施;文明就诊,做到“一人一诊室”;妥善保管病历,医务人员不随意泄露患者信息。严格执行病史借阅、复印相关规定,防止患者信息泄露。

(三)专家、特需门诊管理制度

1. 我院专家、特需门诊由已经取得主任(副)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2. 专家、特需门诊由门诊办公室负责统一排班。预检处、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

3. 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符合要求,在诊疗服务中起到表率作用。专家除完成门诊量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

4. 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要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病员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就诊。

5. 专家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门诊办公室停诊。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停诊,门诊办公室将不予受理。特殊及紧急情况例外。

6. 各专家原则上不能停诊。如因外出进修、学习、出国等原因而必须长期停专家门诊的,必须提前两周(十个工作日)至门诊办公室登记备案,并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停诊。

7. 专家因学术活动而暂停专家门诊的,必须持邀请单位、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培训对象等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停诊。

8. 若有专家自愿退出专家门诊的,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提前两周(十个工作日)报人事科、医务科、门办。

9. 若不按规定执行者,按本院《奖励处分规定》及劳动人事制度予酌情处理。

(四)专科专病门诊管理制度

1. 各临床科室应充分发挥本科特色,满足社会医疗要求,开设各类专科、专病门诊。

2. 专科专病门诊应由科室提出申请并填表上报医务科,经医务科审核批准后通知门诊办公室具体落实安排。

3. 为保证专科专病门诊特色和相应技术力量,每一专科专病门诊应有3人以上参加,并有高年资3年以上(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作负责人,如有缺员及时补充。每位负责人不得超过2个专病门诊。

停诊,必须事先联系代诊人员并报告门诊办公室,以便及早通知预约病人及早做好安排。

5. 专科专病门诊应发扬专科优势,妥善保管病人资料,合理利用病人病例探索和总结经验,提高诊疗效果并争取在疑难专病的科研上有所突破。

6. 科主任应加强对专科专病门诊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门诊办公室负责对各个专科专病门诊进行绩效考核。

8. 医务科

(五)预约医疗工作制度

1. 加强医院实名制预约诊疗服务,制定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不断提高预约就诊的比例,并逐步拓展到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其他环节。

2. 弹性安排门诊时间,鼓励医务人员开展实名制预约门诊服务、减少患者挂号、排队、候诊次数和时间。

3. 做好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医院间的预约转诊服务。

4. 完善门诊管理制度,保证一定数量的专家按既定安排出诊,加强门诊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提高患者有效就诊率。

5. 妥善安排医疗资源,根据就诊病人数量和峰谷及时调配医师。

6. 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合理安排患者就诊过程,增加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时间。

7.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患者出具检查报告,对于不能当时出具检查报告的检查项目,可通过电话提供检查结果,对外地患者提供邮寄检查报告等服务,在提供检查结果查询服务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尊重患者隐私权。

(六)门诊病历制度

1. 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病人不论初诊复诊都应建立门诊病历。

2. 门诊病历要求用水笔、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3. 门诊病历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在挂号时就应填写清楚。

4. 医师要将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理意见等记载于病历上。

5. 每次诊察都要填写日期,病情急重者还要填写时间。

6. 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住院原因或转诊摘要。

(七)开具门诊疾病病假建议书的规定

1. 开具疾病病假建议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急诊由当班医生开具),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疾病病假建议书。

2. 门诊病人履行挂号、就诊程序后,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是否开具疾病病假建议书。

3. 疾病病假建议书应客观、全面、内容包括:病人的相关信息、疾病诊断、建议病休假时间。每项诊断都应在病历中记载诊断依据,并与有关检查结果相符,病休假建议应在病史中记载备查。

5. 疾病病假建议书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假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6. 职业病、传染病等专科疾病病人的疾病病假建议书必须由相应的专科或专科医院签发。

7. 疾病病假建议书需主诊医师签名、加盖医师印章、并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印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疾病病假建议书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8. 疾病病假建议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八)开诊前准备制度

1. 医护人员按规定着装统一,服装整洁,准时挂牌上岗;工作时注意保持微笑,态度良好,仪表符合医院相关的规定,不戴耳环,不化浓妆,不涂彩色指甲油,不穿拖鞋及拖鞋式时装鞋,对病人实行主动靠前服务。塑造医务人员良好形象。

2. 护理人员提前做好各种诊室物品准备(治疗室还要准备好消毒器械设备处于备用状态)。

3. 各种单据的规范存放,呈备用状态,检查诊室内的无菌物品在有效期内,存放符合院感要求。

4. 督促并协助保洁做好诊室的清洁卫生工作,每周定期消毒电脑的键盘及鼠标等。

5. 注意保持候诊区内环境的整洁,注意节能。

(九)服务台工作管理制度

1. 提前上班,挂牌上岗,仪表端庄,着装规范,态度和蔼,礼貌用语。

2. 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保持预检服务台安静无喧哗。

3. 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及服务流程,熟悉公费医疗、医保政策及门诊专科、专家出诊等信息,解答问题耐心细致,准确预检、导诊,执行首问负责制。

4. 维持门诊大厅秩序,主动为患者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和便民措施(为残疾人、老年患者提供轮椅、协助就诊,保管寄放物品、提供雨伞、一次性茶杯等)。

5. 熟练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汇报流程,处理好各种应急事件(负责转送患者等)。

6. 负责门诊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按时、适时更换宣传板,并做好记录。

7. 保证轮椅、投币电话等正常使用,如有损坏及时报修。

8. 虚心听取患者的意见,记录备案,并及时汇报领导。

9. 接待病假盖章时,必须严格核对医生签名、图章、病历和病假日期,相符后再盖章。

10. 保持服务台环境整洁,每日2 次用500 mg / l 含氯消毒液擦拭工作台、桌面。每次接触传染患者后,及时用1000 mg / l 含氯消毒液擦拭桌面,并消毒双手。

11. 做好各种病理报告的签收和登记工作。

12. 下班前负责大厅空调、电脑、大屏幕的关闭检查工作。

(十)预检制度

1. 重视预检分诊工作,设立预诊处,负责此项工作。

2. 对初诊病人进行预诊分诊,较准确地引导患者进入相应专科避免挂错号要转科、转诊的麻烦和矛盾,注意筛选传染性疾病与非传染性的疾病,复诊的病人引导其自主挂号,减少排队等候的时间。

3. 发现危重病人及时通知有关工作人员并作出相应处理。

4. 及时发现传染病人,实行早期消毒隔离,通知导诊人员带至指定地点,按传染病的预检分诊流程处理。同时注意自我保护措施的落实,以免引起院内感染。

(十一)各诊室工作管理制度

1. 护理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佩戴工号、准时上岗。

2. 开诊前检查、清点物品并登记。急救物品、氧气袋、血压计、轮椅等呈良好备用状态。

3.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体温表、诊室、诊疗台、电脑等清洁消毒工作。无菌物品规范放置、使用,有效控制院内感染。

4. 做好就诊患者第二次分诊和优先就诊工作,做到一人一诊室,并做好重患者的护送工作。

5. 做好诊室内医疗器械、药品、消毒剂、及麻-醉-药和精神药处方的管理工作,备好急救用品、药品,一旦遇到患者病情突变,及时做好应急处理。

6. 严格执行护理操作常规,做好本诊室患者的各项治疗护理工作。

7. 认真做好结诊后整理工作,清理诊疗台、诊疗床,添置各类申请单、化验单, 统计当天的工作量,关好水、电及门窗,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十二)消毒隔离制度

1. 门诊病人流量大、病情杂,在诊疗和候诊过程中很易相互接触,因此凡发现传染病人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就地隔离消毒并根据病情转送传染病房或隔离病房,或转送传染病医院。

2.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设立临时检疫岗,对可疑者进行重点排查并及时处理。

3. 注意对门诊诊室、治疗室内的空气、地面、墙壁、桌椅、推车、轮椅、担架等用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4. 确诊或疑诊为法定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防止漏报、错报并按院感要求及时做好消毒隔离的工作防治疫情的扩散。

5. 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做好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登记报告。

(十三)处方填写制度

1.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2.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3.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病患者、医师应开具2至4周处方用量。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6. 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7. 患者享有知情权,对需患者自费的药品项目医生应在取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开具,并请患者在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后在付费时交付收费窗口保存备案。

(十四)门诊手术制度

1. 门诊手术须经医师诊察后决定,术前应向患者执行告知义务,说明手术目的、经过、注意事项并预约手术时间等。

2. 术前应检查手术部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3. 手术所用的敷料、器械及手术区域皮肤准备,均按消毒、备皮常规进行。

4. 参加手术人员须按手术室无菌技术常规施行。手术时应细心认真,充分止血,缝合前检查敷料及器械,以免遗留物体在创口内,病理标本应妥善保管、及时送检。

5. 术后给患者适当护理及休息,并预约复查及拆线日期,视病情需要亦可留观察室观察。手术经过由医师详细记录于病历内。

6. 门诊手术室应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整齐,定期进行彻底清洁整顿和手术间空气消毒。手术器械定期检查、消毒,保证手术顺利进行(可参照手术室常规施行)。

7. 术前谈话、签字、执行知情同意制度,维护患者的知情权。

(十五)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 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按照规定,我院设立传染病分诊流程,负责对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分诊台应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3. 各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4. 经预检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将病人分诊至指定诊室并通知专职医生接诊,同时对接触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 根据卫生部和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 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必要的预检措施。

7. 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进行消毒。

8. 对分诊诊室应采取严格防护措施,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9. 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10. 对医务人员应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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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 门诊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1

(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医疗业务科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六)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六条 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门诊服务要求

(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二)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三)门诊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及相关医技部门)有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等候时间。

(四)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医院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及时、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五)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相关规定。

2

第八条 门诊质量管理的监控和奖惩

(一)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二)各相关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三)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专家出诊率、投诉率、门诊病人满意度);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处方合格率;各类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规范等。

(四)建立检查通报、建议整改及效果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第九条 实名挂号

(一)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确性,逐步推行实名挂号制度,尤其是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

(二)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专家门诊、专家特需门诊的准入与退出

(一)医院对专科门诊、专家门诊要建立和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家门诊工作。

(三)每个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工作,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四)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患者的综合满意度以及医疗服务的需求等,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第十一条 门诊便民服务

(一)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开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各诊疗科室医师出诊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医疗服务投诉电话;就诊流程信息等。

(二)医院门诊设有咨询服务台,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提供便民服务。院内指示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易懂。医院应当对门诊的服务流程、就诊环境等便民措施定期进行研讨,不断优化并达到持续改进的目标。

(三)医院应逐步提供多种形式的挂号方式(窗口挂号、电话预约挂号等)。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制订挂号管理制度和流程。专家门诊预约挂号必须实行实名制,医院可根据病人的就诊情况,自行确定预约挂号的比例并公示。医院对预约成功却无故失约二次以上的病人,可采取一定的制约措施。

(四)医院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其它营利性单位或个人合作。门诊病人的各种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加快推进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建设。

(五)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机制,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有效、方便的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医院应当对门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医院应当将门诊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一)总体评价:服务流程,指示标识,公示信息,就诊环境等。

(二)医疗质量指标:专家门诊出诊率,门诊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处方合格率等。

(三)服务质量指标:门诊病人满意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门诊管理制度

为规范门诊医师出诊时间,提高门诊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门诊医师应在指定开诊时间前5分钟到达诊室,进行指纹签到,并做好开诊准备工作(开启电脑,并进入门诊就诊系统),等候接诊。

二、出诊医师应安排好出诊当天的其他工作,包括查房、会议、教学等,不得因其他事项影响按时出诊。

三、如出诊医师因外出开会或因病、因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医务科备案,否则按脱岗处理。

四、出诊医师签到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工作岗位(急诊抢救、会诊除外),否则按脱岗处理。

五、出诊当天确因急诊抢救、会诊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出诊医师要及时通知门诊,门诊进行统一安排就诊患者,抢救及会诊结束后继续出诊。

六、如出诊医师因错过签到时间且无上述理由为逃避迟到处罚而不到岗者,亦按脱岗处理。

七、如复诊患者超过50人,门诊就诊患者挂号数超过40人时。出诊医师应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在接到报告后,应积极调动有资质人员到专科门诊或门诊复诊支援工作,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医务科每月由专人负责门诊出诊情况汇总,对迟到、脱岗者在院内公布,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九、医务科定期分析门诊病人的投诉,对因迟诊或擅自停诊引起的投诉或纠纷,出诊医师负主要责任,并全院通报批评。

门诊管理制度

一、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登。

二、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住址、病名(诊断)、初诊或复诊等九个基本项目。

三、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楚。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四、对35周岁以上者免费测量血压,并进行登记。

五、对已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面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六、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疑似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向预防保健科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七、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八、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奖惩。对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特殊病人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门诊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医护人员岗位职责制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健全科内医德医风的约束机制。

2、对危重病员做到随到随诊,不推诿病人。对新入院病员,根据各自管理范围及病情及时诊治,不得随意拖延,并按规定书写病历和各种记录。

3、值班医师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每日早晚各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住院医师上、下午各查房一次,危重病员应随时查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掌握手术指征,认真执行术前准备,术后护理。

严格执行手术前讨论与小结和审批制度。根据手术的`难易,决定不同职称的医师负责手术操作。

严格执行手术和有创操作前签字制度。

树立无菌操作观念,严格无菌技术操作,防止院内感染。

严格执行输血程序以及输液、用药的各项规定,严防输错血、用错药。

5、加强理论学习,开展基本操作技术的训练,不断提高理论技术水平。

6、加强医疗安全教育,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7、认真搞好帮带工作,不断提高年轻医生的技术水平。做好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8、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坚持医疗原则,按规定出具医疗证明。规范书写病历、处方和各种检查申请单。

门诊管理制度

一、提前10分钟到岗。开窗通风,进行就诊前准备,清点物品并登记。

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进入治疗室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洗手。

三、确保治疗室安静治疗,要求护士做到轻声走路、轻声说话、轻声关门、轻声操作。要有爱伤观念。请患者家属不要停留治疗室,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四、做任何治疗前,都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耐心做好治疗前的宣教工作,解除病人疑虑。

五、操作中,不要大声喧哗,更不要谈论与治疗无关的事。

六、治疗结束后,请在病历上记录,并签字。

七、毒、限、剧药,应加锁保管,登记并严格交接班。

门诊管理制度

(三)全市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经办管理。

(一)建立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含一般诊疗费)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转,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核算,分级管理。参保人员不另外缴费。

(二)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和上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三)普通门诊统筹实行签约制,参保人员应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一家进行签约。

(四)普通门诊统筹金支付实行“总额控制、按月拨付、年终清算,超支不补”的支付方式。

(一)市一(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二、三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作为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

(二)合并原城镇居民医保的14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和新农合的13种病种,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设定为28种。

(三)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须携带社保卡、诊疗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办理联网就医手续。

(四)门诊特殊慢性病根据病种设定不同的有效期。根据病种设定不同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限额计入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管理制度

1、门诊部各科室要建立门诊日志,详细登记接诊病人。

2、门诊日志要按照日志规定的项目填写详细、齐全,内容要保证真实可靠。

3、对门诊日志上登记需上报的传染病要做出明显标志,疫情上报后,医院疫情管理人员要加盖“疫情已报”章,或有明显的标志记号。

4、对疑似传染病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要登记其具体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等),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5、要经常核查所登记的门诊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补充、改正。

6、门诊日志分月、分科室装订保存。每册门诊日志的封面应注明年月、科室、责任人以及就诊人数、登记人数、各种传染病的报告情况。

7、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核查无误后,按规定要求存入资料室,以备后查,在贮存过程中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以保证门诊日志的妥善保管。

门诊管理制度

(二)、各专业科室主任要认真安排好节假日,门诊值班人员、节假日门诊值班医师不准兼顾病房值班,“五一”、“国庆”、“春节”,在放假前三天,值班人员名单报门诊部。

(三)、各科根据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四)、节假日门诊值班人员保证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缺岗,不准以病房有重病手术为理由离岗,不准实习进修医师代替值班,有特殊事宜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报告总值班并通知挂号人员。

(五)、为确保节假日诊疗质量、所有科室在节假日必须安排副高以上人员值班(挂专家号)。

(六)、节假日值班人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都要神情专注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处理的每个门诊就诊病人。

(七)、严格执行全员全岗优质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窗口服务形象的连贯性,节假日期间要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安排病员就诊。

(八)、做好节假日巡视督查,由门诊部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检查,检查结果每季度报一次与考核挂钩。

清苑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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