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有法律效力 房屋产权归属分配协议书(精选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篇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 物权法》等法律,现订立如下共有协议,以维护双方权利。
于___年12月10日,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茗园二区宝和路4号403室 。由于办理房产使用权时只登记办理了一方的名字,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房产应当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双方都享有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甲乙双方现将今后该房屋的产权及归属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产权,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产权,双方对于该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处分权。
二、 房屋处分。共有产权房屋未经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签字,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转让该共有房屋。任何人在没有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转让房屋的行为无效,由此给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无权处分权人进行赔偿。
三、 房屋共有产权人的继承人徐云聪 ,何洋琴共二人继承该共有房产 ,且拥有对此处共有房产的共有权,继承人共同享有该房产的使用、收益、处分等产权。
四、 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转让、居住等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 本协议一式2份,
房产共有签名: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篇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中介方):xxxx服务处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乙方由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谁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丙方承办此件代理服务。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篇三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身份证号码:
(企业名称)于____年x月x日在深圳市设立,甲方占有(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甲方愿意将其占(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已投资人民币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以人民币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没有设定质押,保证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企业名称)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的比例分享(企业名称)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企业名称)在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企业名称)的投资人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公司如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依法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市监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受让方:
___年___月____日
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陆万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壹拾万元整。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十五日内搬离。
第五条
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车库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六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三)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必须按市场房屋出租价格的三至五倍价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三万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 %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__
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篇五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 物权法》等法律,现订立如下共有协议,以维护双方权利。
于2014年 12月10日,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茗园二区宝和路4号403室 。由于办理房产使用权时只登记办理了一方的名字,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房产应当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双方都享有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甲乙双方现将今后该房屋的产权及归属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产权,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产权,双方对于该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处分权。
二、 房屋处分。共有产权房屋未经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签字,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转让该共有房屋。任何人在没有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转让房屋的行为无效,由此给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无权处分权人进行赔偿。
三、 房屋共有产权人的继承人徐云聪 ,何洋琴共二人继承该共有房产 ,且拥有对此处共有房产的共有权,继承人共同享有该房产的使用、收益、处分等产权。
四、 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转让、居住等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 本协议一式2份,房产共有签名: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