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审计入围造价咨询合同下载 造价咨询合同共实用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3年审计入围造价咨询合同下载 造价咨询合同共实用篇一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件》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
3、咨询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委托人(法人公章)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法人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四条委托人应在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_______%(扣除税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a.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b.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附加协议条款:
2023年审计入围造价咨询合同下载 造价咨询合同共实用篇二
承包方(乙方):
依照《^v^合同法》和保定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府东街商居楼工程
二、工程地点:府东街中段东侧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571m2(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496770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200天(日历天),自20__年9月1日开工至20__年6月1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7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20__年8月20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5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由承包方自行采购;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10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60%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七条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7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审计入围造价咨询合同下载 造价咨询合同共实用篇三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经济咨询签订本合同书,以共同遵守。
(一)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投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二)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进度款监控,合理使用投资资金,节约成本。
按下面第(二)项办理:
编制(审查)招,投标工程项目的标底,标价。
审核工程结算书。
编制工程项目投资评价可行性报告。
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进度款监控。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结构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工程开(竣)工时间:
咨询服务成果的用途: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乙方完成咨询服务的期限,按下面第(三)项执行:
(一)合同签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内完成,但不包括与当事人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二)合同签定之日起 工作天内完成 ,之后 工作天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合同签定之日起 10 工作天内完成初步咨询服务成果,甲方如有疑问和异议在乙方提交初步咨询服务成果起 工作天内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问和异议起 工作天内复核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但不包括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按以下第( )项执行:
(一)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二)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三)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但不少于总造价的 %)计收。
(四)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和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之和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五)按工程钢筋实际用量的税前工程造价 %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六)按工程预(结)算税前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咨询费结算报告,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查后,按第五条确定的收费标准的 %每月办理一次结算手续。
(三)余款在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即甲方,乙方和承建单位三方就本咨询服务成果取得共识,达成一致)时一次付清。
(四)在承建单位未认可的情况,乙方出具咨询报告,并对咨询报告负责。如甲方和承建单位之间发生诉讼或仲裁,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相关举证工作。
(一)按项目咨询要求和范围在合同签定后两天内向乙方提供以下的全部资料及情况(迟交齐资料则咨询服务期限顺延),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负法律责任。
1.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工程招,投标文件等资料;
2.工程会审记录资料;
3.工程施工(竣工)图纸;
4.工程变更,签证等有关资料;
5.有关标准图集及标准规范;
6.工程建设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清单;
7.承建单位的预(结)算书等资料;
(二)须配合乙方咨询服务(包括组织与承建单位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地点等)并按时支付咨询费用。
(三)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
(四)对乙方的要求和通知,答复等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件等只作参考,不作凭证。
1.工程概况;
2.编制(审查)依据及说明;
3.工程造价汇总表及说明;
4.工程结算书;
5.审查结果分析,工程量,取费标准审核的说明;
6.列出送审预(结)算书与审查结果的主要造价增减对照表;
7.有关建议;
(二)按第四条规定期限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编制(审查)结果保守秘密。
(四)未经甲方同意除与甲方联系人接触外,不得与咨询项目承建单位或项目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任何接触。
(五)须向甲方提供收费的正式服务发票。
(六)不得截留,外传,遗失甲方提供的资料,咨询服务成果完成交割时退还甲方。
(一)在履约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乙方除不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还可按第五条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咨询服务费;如属乙方原因导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除向甲方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并赔偿损失。
(二)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后甲方逾期付款的,从咨询成果交割后第三天起,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金额的0。05%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三)甲方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款项的,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追收欠款。
(四)乙方延迟提交或不提交咨询报告意见的,免收咨询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
由政府仲裁机构依法裁定;
向法院依法起诉。
(一)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合同解除。
1.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战争等)需解除;
3.甲,乙双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咨询项目完成并结清咨询服务费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审计入围造价咨询合同下载 造价咨询合同共实用篇四
根据《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资金来源:
5.建设工期:
6.其他: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专用条件及附录;
3.合同通用条件;
4.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
5.其他: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附录a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服务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
1.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 托 人:___________(盖章) 咨 询 人: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住 所: 住 所:
帐 号: 帐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2023年审计入围造价咨询合同下载 造价咨询合同共实用篇五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_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合同示范本已经发送到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