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株洲购房合同备案查询实用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株洲购房合同备案查询篇一
共有产权在进行产权登记时有两种方式:一种为共同共有,一种为按份共有。不同的登记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分割方式也不一样。
简单地说,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大小的共有,分割时原则上是均分,同时考虑到出资等因素。按份共有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除非双方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割。
所以,如双方出资不同,就应当登记为按份共有,并且将各自所占份额写清楚。
2、签订书面协议
光在产权登记上注明还不够,最好还能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写清楚各自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贷款由谁偿还、按什么方式分割,相关的税费、租金收益、使用、物业管理费等如何承担或分享等等,将责权利约定明晰。万一双方产生纠纷,这份书面协议将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3、银行借款详细约定
实务中,对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按月偿还的性质如何认定,法院有不同的理解。有的法院认为一方向银行的借款也属于该方出资,是通过融资方式的出资;有的法院则认为,只有实际拿出来的首付和每月已归还的利息和本金才算是出资。笔者另一个案件中,法院将投资总额计算为双方首付与已还银行的本金及利息之和,而不将投资总额理解为房价款的简单相加。
因此,如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独自归还,应当在书面协议中写清楚银行借款是否算一方出资以及将来的分割方式。如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而由双方共同偿还,应当详细约定款项进出的账户,每月还款也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有的案件中一方把现金交付给借款的一方来还贷,这在产生纠纷后就难以举证自己的出资款项了。要在共同投资中避免这样的风险。
株洲购房合同备案查询篇二
买方:
一、房屋基本情况:
卖方所售房屋为:____市____小区____号楼____单元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二、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过户事宜
(一)该房屋实际成交价为____万元人民币整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该房屋。其中首付款____万元人民币,买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打入卖方指定账号。
(二)买方拟申请贷款____万元人民币,该贷款买方委托银行向卖方支付。贷款数额以银行审核为准,不足部分,买方应于按揭银行审批通过后30日内补足房款差额,多余部分,卖方应从首付款里退还给买方。
(三)买方拟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拟申请贷款____万元人民币,买方也可选择其他银行申请贷款,在银行合理贷款审批期限内,如买方因自身客观原因无法获得银行批准,由买方自行筹措资金支付尾款,经卖方同意也可选择其他方式支付余款。
(三)卖方应密切跟踪房屋产权证办理进程,自产证办理后30日内偿还完毕银行贷款并取得完整产权证,完整产权证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开始办理过户各项手续,逾期未交付导致产生的国家政策性收费时,原则上由卖方承担。
三、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一)卖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卖方承担相关责任。
(二)卖方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买方对卖方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屋。
(三)卖方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四)在房屋交付日(含当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其它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五)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业主信息更名至买方名下。
(六)卖方承诺无条件配合买房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授权买方指定人员和各项过户手续,不得因产权问题人为影响买方购房权益。
四、房屋的交付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卖方应结清交房当日(含当日)之前的关于该房屋的所有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物业费、车位费等)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门钥匙。
五、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三十日之内,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已付房款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七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三十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百分之五向买方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三十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七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三)逾期过户责任
买卖双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过户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三十日之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成交价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于逾期之日起七日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三十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守约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成交价的百分之五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四)卖方单方毁约责任
卖方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后,因出卖人单方毁约造成该房屋不能正常交易,卖方向买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成交价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五)买方单方毁约责任
买方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买方单方毁约造成该房屋不能正常交易的,买方向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成交价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六)卖方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七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按照银行利率付给利息,并按照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七)因违约造成退房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尊重客观事实,公平、公正承担违约责任原则,除承担必要违约补偿金额外,还需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卖方损失:买方居住期间房屋损耗,按房屋标准租金额按月补偿卖方,相关设备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买方损失:所购物物品、水电天然气等如已固定或无法搬离时,由卖方依照实际价格给付,支付买方搬家相关合理费用,同时至少留足60天买方重新择房时间)
六、税、费相关规定
按照国家及西安市关于房屋交易税费的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各需缴纳相应税费,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按照由买方承担双方全部交易税费的方式缴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公证,因公证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由提出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按照由买方承担双方全部交易税费的方式缴纳;如因卖方过失(延期交付产权证)造成税费增加,由卖方承担过失损失。
买卖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不得以国家调整相关税费为由拒绝本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关于税费的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按违约责任(第4条、第5条)处臵,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十、备注(如备注条款与前述条款有冲突,以备注条款为准)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株洲购房合同备案查询篇三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出售于乙方。
二、房屋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元(大写: )。
2、乙方于 )。[也可约定其他付款方式]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将上述房屋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
四、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费用由 承担。如因为甲方原因造成房屋过户延迟或不能办理,甲方违约,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物权、税项及租金等纠纷。交付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七、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
2、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否则甲方将承担违约责任,除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外,还应承担合同价款 元的违约金。
九、其他
1、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乌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株洲购房合同备案查询篇四
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标的:
该单元房位于泾阳县电力局十字东隆兴巷(人民银行西)后边一栋的第二层北户,该单元房系一梯一户;属砖混结构,权属清楚,无任何纠葛。
二、建筑面积:约130平方米(含公摊面积);双方以现状进行买卖,双方认可现状;若单元房有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三、买卖价格:双方议定该单元房的卖价为203000.00元。
四、交付办法:双方商定分三次付清房款。
1、双方于签约之日买方用现金先付给卖方33000.00元作为定金;20xx年5月1日前买方付给卖方120xx0.00元整,剩余的房款于20xx年12月底前付清。
2、卖方收到买方第一次房款后,将该单元房及相关手续(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庄基使用证复印件及与开发商张兴旺的协议书)交予买方;卖方不得拖延,并向买方出据收条。
3、若买方未按约定交付房款,以前所交房款不退,单元房归卖方所有。
六、买方在装修期间,卖方不得无故干涉和阻拦;买方在居住期间,若有其他居住户干涉其正常生活,卖方出面予以协调;单元房的公共院子、楼梯及公共设施买方必须爱护。
七、卖方保证该单元房与第三人等无任何产权纠葛,否则,赔偿买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若国家政策变化允许办理房产手续,卖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若国家征用或拆迁该单元房,所得补偿款归买方所有。
九、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并按指印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株洲购房合同备案查询篇五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制定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有关房地产转让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后,方可出售。在签订出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真实性、合法性可向市、区、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变更登记手续。购房人领取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仲裁委员会全称为青岛仲裁委员会。
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所在省市:____________
个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法取得区/市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资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区/市路号《________________》栋单元层户(以下简称该房屋)。据认定的测绘机构测量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价格详见补充条款)。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六;该房屋的使用公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 。
该房屋全装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
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帐户/监管帐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房款时均应开具发票。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付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但因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七条甲、乙双方按下列第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二、本合同经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二)甲方未设定抵押权或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三)已缴纳了甲方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如交付房屋后发生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该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按装修、设备差价倍补偿。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天起,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附件一)的最后付款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即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甲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价款退还乙方。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计算。
一、 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年。保修范围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十五条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修复费的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七条该房屋买卖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八条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将该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房屋使用公约。
甲方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商定,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由向办理价格申报及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前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日起的________日内,乙方仍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下同)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计算,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一条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向按第二十七条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二十四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时起,甲方与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将通过订立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附件一
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
附件二
该房屋平面图(标明尺寸和比例)
附件三
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
附件四
该房屋权属情况(产权、抵押、租赁)
附件五
《房屋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
附件六
该房屋相邻关系及小区布局
附件七
补充条款(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限定为经济适用住房。本合同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合同专用文本。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享受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一、乙方购买该房屋,须持有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第三条调整为: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该房屋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条款中不包含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按本补充条款的第三条约定计算。
三、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阁楼和地下室价款:
1.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2.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3.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方式确定。
4.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方式确定。
以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依法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履行备案义务,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八
补充条款(住宅房屋拆迁房屋补偿协议)
第一条甲方按房屋补偿方式对乙方进行补偿。
第二条甲方按货币补偿方式结算的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为乙方提供价款相当的房屋如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与货币补偿价款总额(存在差价,差额款为(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角________分,由______方支付给_______方后,乙方对补偿的房屋享有完全产权。
第三条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现住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腾空交甲方拆除。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差价款的,应在乙方搬家腾房的同时,通知上述银行就差额部分为乙方开具银行存单,乙方在搬家腾房后,可持本协议和有效身份证件到上述银行领取。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价款的,应在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前将差价款交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应在乙方搬家腾房之日起________日内一次性发给乙方搬迁补助费________元,补助费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元。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反悔或拒不履行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八条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拆迁承办人一份,经办银行一份,报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第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拆迁承办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拆迁负责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九
补充条款(经济适用房出售合同)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限定为经济适用住房。本合同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合同专用文本。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享受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一、本合同第一条调整为: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__区/市_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投资建造的《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通知书,证书号: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购买该房屋,须持有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第三条调整为: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该房屋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条款中不包含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按本补充条款的第四条约定计算。
四、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阁楼和地下室价款:
1.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3.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方式确定。
4.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以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依法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履行备案义务,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十
补充条款(限价商品住房合同)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限定为普通商品住房。本合同是本市普通商品住房合同专用文本。
普通商品住房是指享受控制土地出让价格,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建设成本,销售给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
一、乙方购买该房屋,须持有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主管部门核发的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证明。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证明编号为:____。
二、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阁楼和地下室价款:
1.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3.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方式确定。
4.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以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依法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履行备案义务,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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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1.甲方现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门面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租期从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个月。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双方议定每年租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总计租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租贷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租贷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3.租贷期间,商铺经营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转让、转租、终止协议等违约行为,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租贷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5.租贷期间,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租贷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甲方应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7.租贷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纳税收费用情况,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与甲方的纠纷。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商铺租给乙方经营,商铺内所有所有设施(包括:灭火器、电器开关插座等)和有关证照、缴费簿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补办或赔偿(乙方自设除外)。
2.乙方承租商铺,只能按市场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利用商铺搞诈骗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贷期间,乙方欠下的债权、债务与甲方和商铺无关。
5.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贷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3页,甲、乙方各持一份,作为依据,本协议在乙方付款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v^经济合同法》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株洲购房合同备案查询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__栋__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
2.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市——路——号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l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予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卅算的违约金给予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可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可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十五、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方:乙方:
年月日二手房买卖合同
买方姓名(签章)现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电话号卖方姓名现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电话号码
共有人登记人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
2.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楼层,用途。
3.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计房价元整。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三、房屋四界房屋四界东:西:南:北: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交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计元的定金或元的预付款,其余,计元价款则交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代存,代办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乙方将房屋腾空并连同该房屋有关图纸、资料、房屋钥匙等交给甲方后,甲、乙双方同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由乙方凭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领取售房余款。
五、甲、乙双方互相监督,不得隐瞒买卖成交价额。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税费按规定各自交纳。
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时,乙方应当同意,并如数退还甲方定金。
八、其他决定事项:
1
2
3
4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存份,乙方执存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存份。
十、纠纷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株洲购房合同备案查询篇八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都江堰市奎光路_____号营业房第楼(现为梧桐花园商务酒店所在房屋)。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
1、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
2、甲方所售房屋单价为:元/平方米;房款总计为
3、因甲方与现有租房人签订的租房价格低,甲方同意在按每平方30元的标准对超出现有租房价格的部分在房屋售价中提前进行抵扣(计算时限为**年6月1日至**年7月31日,计算面积以房产证上面积为准),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测算,抵扣的总价款为:(大写:)
4、乙方实际应付甲方的房屋总价款为(抵扣后的总价:(大写)
5、以上房屋买卖的一切过户手续的办理及其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和其他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并支付。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在20__年5月31日前与现有租房人新的租房协议签订完毕,租房费用及租房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协商,新的租房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新的租房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即成为房屋新的出租房。
2、乙方在与现有租房人签订新的租房协议生效后,于2日内支付甲方购房订金元(大写:)。待甲方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过户办理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的名下后,乙方在办理完房屋抵押贷款手续后,将剩余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甲方剩余房款。
3、新的租房协议签订后,甲方于3日内负责将房屋及房屋相关手续交接给乙方。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购房订金后,在三个月内负责将该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否正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在交接房屋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水电、物管费等甲方均在交接前办妥。交接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该房屋地震修复后的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应是国家规定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1、该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3、如甲方违约,甲方按乙方支付的订金总额2倍赔偿给乙方,作为乙方经济损失赔偿费。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株洲购房合同备案查询篇九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一、卖方有房产个单元,坐落在市第座楼单元,合计面积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原楼价为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一经签署,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经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页,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
买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