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煤炭购买合同精选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最新煤炭购买合同精选篇一
签约地点:
卖 方:
买 方:
一、货物名称:
二、数 量:
三、价 格:
四、付款时间、方式及发票开具:
支付方式:六个月银行承兑。
买方收到货物之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卖方应向买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买、卖双方一致认可,在上述《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以及履行过程中,买方支付给卖方的任何款项均为购买货物预付款,该预付款只有在买方确实完成了购买合同标的物——沥青——的行为后,卖方才有权利根据最终确定的购买数量结合货物单价从上述预付款中扣除相应的货物购买款。否则,买方有权利随时要求卖方返还其已经支付给卖方的上述货物预付款,卖方须无条件的即时返还。
还上述预付款余额(预付款余额指买方支付给卖方的全部预付款扣除已完成购买货物的应付货款)。
关于货物的交付或者货物完成交付的标志,卖方只有收到经过买方签字、盖章确认的《货物交付确认书》后,才视为卖方完成了相应数量货物的交付,进而才能视为买方完成了该笔数量货物的购买,卖方才有权利扣取相应的货款。
六、《买卖合同》签订后,如若因市场形势不利或者任何其他因素导致买方无法如约购买该合同所约定数量的货物时,在任何时刻,卖方均须无条件退还买方已支付的预付款余额(预付款余额指买方支付给卖方的全部预付款扣除已完成购买货物的应付货款)。卖方的退款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买方向卖方发出退款通知(书面或口头均有效,电子邮件、传真件、扫描件等均具有同等效力)之日起算。
七、卖方须按照买方的《发货通知函》所述内容发货。卖方收到买方签字并盖章的《发货通知函》后,卖方须在该《发货通知函上》上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再送达给买方。买方只有收到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后的《发货通知函》才能提货。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卖方负担。《发货通知函》原件和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在收到符合约定要求的《发货通知函》之日起 2 日内必须将该批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否则卖方构成违约。
八、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如果买方对卖方拟交付的货物的质量、品种、规格以及数量等任何事项有任何异议,则由买方直接与卖方交涉,卖方有义务予以解决,如果买方不予接收货物,则卖方不能向买方索要或扣取任何货款,卖方还须立即无条件将预付款退还给买方。上述过程产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均与买方没有任何关系,卖方不能就此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
九、交货时间:自卖方收到买方向其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60内(包括休息日),卖方须将相应数量的约定货物交付给买方。
十、货物交付方式:买方自提。
十一、结算数量标准:最终结算数量以买方提货数量为准。
十二、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
1、货物完成交付之后,相对应的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即归买方所有。
2、货物完成交付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发生转移,转由买方指定的收货人承担,在此之前货物的所有风险(包括灭失、毁损)均由卖方承担。
十三、卖方需将《产品交接确认函》交付给买方,以便于买方顺利完成本次交易。
十四、验收、质量异议及处理:
货物完成交付后的 2 日内,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如果买方向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则甲方须负责解决,卖方须同买方协商确定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检测,买、卖双方均认可该检测结果为最终质量指标依据。如果依据该检测报告认定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或法定的质量标准,则买方享有无条件退货以及解除本协议和原合同的权利;如买方选择退货,则卖方须将买方之前预付的货款立即无条件全额退还买方,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并按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十五、违约责任:
4、卖方不能如约按时向买方开具发票,卖方须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0 % 的违约金。
5、如卖方发生任何一种(包括但不限于本条已经列举的)违约行为,买方均有权立即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卖方须在合同解除之日立即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自行处理已经交付及未交付的货物并承担所有责任,对此买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卖方不按时退还货款,则按本条第2项约定的标准向买方支付逾期罚息和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留置卖方已交付的货物,并自行处分以折价抵扣卖方应退还的预付款。
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法院解决,任何一方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如有其它未经事宜,买、卖双方可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复印件、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卖方执贰份,买方执贰份。
卖 方: 买 方: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最新煤炭购买合同精选篇二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第一条 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1.1煤炭品种为 煤矿生产的 煤,数量以实际供应并验收的为准,长期供应,但每月保证供应壹万叁仟吨以上煤炭,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硫0.8左右,挥发6—15个之间,水10个以下。粒度最大不能超过50mm。
1.2 价格: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按0.13元结算,每降低100大卡降低20元/吨。(若煤炭掉价,乙方将提前六天通知甲方)
注:,煤质误差按国家标准执行,煤炭质量要求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要求为准。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3.1交货时间:
3.2交货地点: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
3.3运输方式:火车运输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货到夏邑火车站后转汽车运输,汽车车辆由乙方负责,但运费每吨30元由甲方承担。煤从火车站拉出以火车站的过磅为准。甲方应给乙方到电厂的合理消耗(按国家标准),数量以电厂过磅为准。如出现数量短少由乙方按价赔偿。煤炭到火车站后,乙方保证三天运完3000吨,如不能运完,在站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火车到站卸车费、装车费,站台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油价变动,运费按市场价调整)。
第四条 煤炭验收
4.1 煤炭交货后,由上去裕东发电有限公司于三日内完成验收。
4.2 质量确认:双方同意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检验结果为准。(附数量单据)检验结束后,各种税收由甲方负责交纳。
第五条 货款支付方式
5.1 乙方收到甲方向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交货验收单据,票据齐全后以银行国内信用证方式付清单据记载的全部煤炭款。
5.2 信用证支付的条件如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电厂煤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过磅数量单据,双方对上述单据验证可盖章后三日内(休息日除外)。甲方只能划走这批煤的总额,多余的资金等下批甲方到货后,符合上述条款可划付。信用凭证到期不能履约有乙方收回信用凭证。
第六条 保证方式
元的保证金,双方同时到场共同签字才能取款。时间为 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如不能按约定的时间 年 月 日(以银行国内信用凭证使用期限为准)供应数量、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煤炭,存入永成银行的保证金( )元作为违约金归乙方所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7.2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除外。(但必须有省级政府的证明)
第八条
8.1 各种税收由甲方负担,甲方每吨付给乙方纯佣金肆拾元。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商定可另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9.1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商丘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最新煤炭购买合同精选篇三
甲方:(即托运方)
乙方:(即承运方)
根据《_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运甲方煤一事订立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时限:
二、货物名称:煤。
三、货物数量x万吨,(具体运输数量,按每月计划确定)。
四、货物起止点:起运点: 有限责任公司。 到达地点. 有限公司指定煤场。
五、运价:(根据运输市场价格波动,随时调整运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六、运输费用:从货物装车到达目的地途中的运输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及各类收费及装卸费,都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加油。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照实收计量为准,凭甲方开具的过磅单,每月结算一次,随到随结,不得拖延,履行完运输合同后全部结清。运输过磅票乙方每 天给甲方交接一次月底根据运输数量给乙方结账。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抛洒。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运达目的地,
按时向收货人告知到达通知,保证货物非人为变质,不得换煤,短少,加水如有以上问题,现场扣留运输该煤的车辆,搜集证据,作为处罚依据,甲方核实清楚确属人为因素的将具实按照煤价的5倍予以赔偿。
3、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都由乙方负责。
4、货物到达过磅时,乙方司机应将运输票据(矿方过磅单、计量票、入境票)如数交予甲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到达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加盖验收章并出具验收过磅单。
2、货物到达后,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煤库人员指挥,不得插队、无理取闹等,否则,甲方对乙方车辆进行相应处罚;同时甲方人员必须及时接受乙方货物,不得刁难、克扣及索要钱财,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双方在运行中发生的具体和未尽事宜,应及时了解、沟通协商解决。(如有不可抗力,乙方不听甲方合同即行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最新煤炭购买合同精选篇四
乙方(居间方):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2. 居间内容:
委托采购商品名称: 煤;
商品质量指标:大卡电煤,详见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
商品数量: 吨,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3.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煤炭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甲方收到丙方的第一次付款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百分之百居间费用。
3.3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4.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都有为对方所提供的资讯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5 争议协调与解决办法
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尽全力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可寻求相应的法律及相关的仲裁进行解决。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 乙方:
公司法人签字:公司法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最新煤炭购买合同精选篇五
乙方(居间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居间合同:
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二、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受益金额
居间费用共计:rmb 元(大写: 元整)
三、责任条款:
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将根据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四、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付款,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最新煤炭购买合同精选篇六
乙 方(需方):
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_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时,每超过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除和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和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交货地点:京唐港或塘沽港。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质量验收: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机构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sgs)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sgs)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