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报告总结 资助政策宣传班会教案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报告总结 资助政策宣传班会教案篇一
班会主题:宣传资助政策 培养感恩之心
班会目标:1.让学生了解感恩,即让学生懂得为什么要感恩。2.让学生懂得怎样去感恩。3通过活动让学生真真学会如何做人。
班会过程:
一、播放歌曲l播放《怒放的生命》导入班会主题。
一首《怒放的生命》昭显青春的气息,漫漫征途中,诚然不能一帆风顺,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曾经多少次被残酷的现实扑灭了梦想。一生中必定会遇到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坎坷,甚至还会遇到“屋漏偏逢连夜雨“的糟糕场面;在这些坎坷面前,有的人真得被打败了,然而有些人却在这里面学会了自强。就像鹰的重生,有时候困境是大家绝处逢生的机会,熬过了难关,便可以重新飞翔在辽阔的天空,穿行在无边的狂野。
二、手语表演——《感恩的心》
在生活中我们对别人一点点的帮助,不仅使他人受益,我们也会受益。感激就像甘露既滋润了被感谢者的心也滋润了感谢者的心;感激像太阳照亮了人间,驱除了黑暗寒冷,感激是心灵之桥,她让人与人之间不再冷漠孤独。心抱感激内心才不会变得冷漠麻木,才会变得纯洁亮溢。落叶在空中盘旋,谱写着一曲感恩的乐章,那是大树对滋养它的大地感恩。白云在蔚蓝的天空飘荡,绘画出一幅幅感人的画面,那是白云对哺育它的蓝天感恩。因为感恩才会有这个多彩的社会,因为感恩才会有真挚的友情,因为感恩才能让我们懂得珍惜生命的真谛。
一场感动的手语表演——《感恩的心》,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感恩,它不是中国历史上经典名著,更没有名著这个字眼的魅力。但是它却给予了我更多的生活道理、启发和感悟。它虽没有《红楼梦》的千曲回肠;没有《西游记》的神话传奇;没有《水浒传》的曲折跌宕;没有《三国演义》的回肠荡气。可是它却能够告诉我们一个个感恩的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人生是有了感恩才会真切,才会完美。
三、情景剧——《爱的传递》
四、听诗歌朗诵——《资助政策,筑未来》
整齐洪亮的朗诵声,荡气回肠,歌颂了中华民族的伟大,歌颂了国家资助的美好,歌颂了我们应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有了资助的相伴,我们前行的道路更加宽广,我们的心灵不再寂寞与无助。
我们相信,平凡的我们因为有了感恩的心而不在平凡。我们要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表达我们的感激,用我们的真情去回报社会,用我们的奋斗去担起我肩上的那份责任。作为承载未来和向往明天的学生,我们应当秉承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宝贵精神,以顽强的斗志,务实的行动书写合格的青春答卷。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作为学生,一个深受国家、社会关怀的本科生,我们深知社会、家庭对我们的期望:刻苦学习,学到真本领、好技术,成为人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我们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完成我们的学业,我们将用高尚的师德、满腔的热情诠释教师存在的意义,将来用自己的青春与热情报效我们伟大的祖国和人民。
五、观看视频——《男儿当自强》
“……我发奋图强,做好汉,做个好汉子,每天要自强,热血男儿汉,比太阳更光……”男生雄浑的声音,在宽阔的足球场上回荡,难以平复我们汹涌澎湃的心情,对我们大学生而言,我们就要像他们一样,捧着一颗自强不息的心,面对困难,要有勾践的沉着,苏轼的乐观,爱迪生的毅志,张海迪的坚定;面对困难,要有像他们一样心胸,顽强的毅力,坚持不懈,自强不息,乐观向上,飞往自由的国度,开拓心中美好的世界。
古往今来,有多少个英雄好汉自强不息,为祖国效力而抛头颅洒热血?多少人靠着这份自强不息的执着,从而获得道德实践的力量?所以,我们要咬紧牙关,一直拼搏向前,就能获得真理。
六、讨论:我们怎样认识感恩的?
1:所谓“感恩”,就是要记住别人对自己的恩惠,学会报答那些给自己帮助的人。2 学生:我认为我们在生活中就是要多帮助父母,多体谅老师,那就是感恩。3学生:感恩是一种品德,是一种生活态度。我们只有学会了感恩,生活才会快乐,生活中才会有真挚的情感。
4、学生:生活中我们要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一切帮助过我的人。
七、主持人总结:刚才几位同学都说了自己对“感恩”的理解,非常好。
在生活中,我们首先要感恩的是父母,因为他们生养了我们;其次,我们要感恩的是老师,因为他们教育了我们;另外,我们还要感恩朋友和对手,因为他们促进了我们的成长;甚至我们还要感恩自然,因为自然给了我们阳光雨露,蓝天碧树,四季变换。可以这样说,面对生活,我们就要怀着一颗感恩之心。
八、抓班级中具体事例展开教育
1、表扬先进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2、反思落后列举恩将仇报,见利忘义、过河拆桥的小人。
九、列一张感恩表,记下感恩的故事,感恩的人,时时图求报答。
十、结束语:做老师的有两个希望,一是希望你们做好人,二是希望你们学习好。有人把人才分为四类:有德有才,有德无才,有才无德,无德无才。我相信我们的同学都是人才,因此希望你们做有德有才的人,不要成为有才无德的人。要成为有德有才的人,就必须养成良好的习惯,做文明的学生。父母养育你们,老师栽培你们,虽然这些是父母与老师应该做的,但大家应该怀揣一颗感恩的心,用心去体会父母、老师对你的好和爱。学会感恩,你才会去帮助应该帮助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帮助。总之,希望同学们:1.孝敬父母,学会体贴2.尊敬老师,努力学习3.尊重他人,团结友爱。
2016年4月15日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报告总结 资助政策宣传班会教案篇二
本次活动主要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引导全体师生深入学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学院分团委在接到学校的相关资助宣传文件精神之后,认真研究,制定学院资助宣传月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学生干部和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部署我院资助宣传各项工作安排,制定了针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方案,统一部署工作安排;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分工开展,在所在专业班级中召开主题教育系列的宣传方案,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资助宣传内容,让学生深入了解,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让资助政策深入到我院的每一个师生心中。
二、层层落实,升华主题教育
学院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在系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的工作安排以后,认真对待此次资助宣传活动,让资助政策在学生心中真正生根发芽,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之手。
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召开了资助政策宣传会议,以此来达到广泛宣传的目的。首先学院各个班级在本班开展班会,使同学们了解学生资助工作,然后各班上报家庭贫困生申请表,同时在网上系统申请贫困生资助,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得到了我院相关领导的赞赏。
三、活动的成果
通过此次资助宣传活动的开展,我院全体师生师对国家的资助政策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形成了全院老师共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把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真正用到了学院的贫困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引导同学们如何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祖国、回报社会,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得到了全院师生一致的好评。获得贫困资助的学生纷纷表示要用心学习,努力奋斗,将来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活动还存在的不足与改进
1、我院在此次资助活动的宣传,在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提别是在后续工作的开展,如在个班级开展活动中,未能真正在基层班级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还有少数同学认为这是在开展形式主义的教育,应该在宣传方法、技巧上多加改进。达到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2、在宣传效果上要再次提高,通过此次教育班会的召开,不仅让同学们了解了资助政策方面的知识,更让同学们学会诚信、懂得感恩和践行励志,把贫困的压力化为奋斗的动力,在成长的道路上自强不息。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报告总结 资助政策宣传班会教案篇三
我校在校生人数x人,有x个教学班。学生很多为留守儿童,生活较为困难。这使得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较为繁重。
学生资助工作共收到学生申请材料x余份,经认真、严格核实学生状况,全校受资助学生x多人人,总金额x万余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资助金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学生领卡后签字,按手印,受资助学生名册在校园内张榜公示,无异议。并已上交学生资助中心。
第一、加强统一领导,抓好职责落实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资助资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学生资助具体工作由校长分管,政教处、财务室、学籍管理室协助工作,负责受助学生资格审查、复审、公示、人数统计上报,做到“专款、专账、专人、专卡”,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第二、制定完善方案,实行规范管理学校学生资助小组在认真研究省市及教育局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基础上,制定、修订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和《校内资助办法》,构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学生资助体系。在制度的指导下,学生资助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在具体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资助规定的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了受助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审工作。学校建立学生资助档案,资料包括受助学生各级各类贫困证明材料,材料不充分者令其限时补交材料,做到档案资料完备、翔实。
受助学生材料由班主任、学校审核透过后在学校学生资助橱窗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交市资助中心复核透过。
按照上级“应助尽助”精神,我们本着对每一位同学负责的态度去对待这项工作,涉及问题不推,不避,不急不燥,耐心地宣传、解释。经过不懈的宣传、努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始终运行平稳。
第三,进行感恩励志教育,发挥育人综合效益我校在资助学生过程中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综合教育功能,教育学生“知识改变命运”。实现经济上资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潜力上锻炼学生,加强对所有受资助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保证他们有一个健康的心理,勇敢应对贫困,简单愉快地投入学习、生活。透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知恩、感恩、报恩教育,使之成才后反哺社会,报效祖国。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报告总结 资助政策宣传班会教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全面提升资助育人实效,我院组织胡明明、张子悦两名同学分别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假时间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张子悦同学结合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深入乡村进行入户走访,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向村民及学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介绍了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一些内容,并重点介绍徐州医科大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资助政策,用亲身事例给他们说明资助政策的重要性和益处,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真学习、奋发向上。
张子悦同学表示,通过担任本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增强了自己的幸福感和使命感,受益良多,给了自己深深的触动。这次活动让她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困难家庭孩子的帮助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帮助,更是精神上的鼓励和心灵的慰藉,唯有努力学习,方能回报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关爱。
胡明明同学利用假期时间回到高中母校为高三学子宣讲国家资助政策。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资助宣传ppt的形式,向学弟学妹们介绍了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并分享自己如何在国家政策的帮助下勤奋学习、成长成才的励志故事,以感恩之心回报国家关爱,力所能及地为家乡发展、为乡村振兴做贡献。
胡明明同学表示,通过这次宣讲,自己对学校的资助体系和资助育人的模式有了更深的了解,让学弟学妹们对国家资助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让更多受助学生及其所在家庭感受到来自党和国家、学校、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学院通过开展本次活动旨在向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长宣传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让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不断扩大学生对这些政策的知晓面,更能有效地实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报告总结 资助政策宣传班会教案篇五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已被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贷款额度: 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
3.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
(1)贷款人填写由经办银行统一制定的贷款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提出借款申请。
(2)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相关证明材料。
(3)审查合格后,由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与申请贷款学生及共同贷款人签订合同。
(4)贷款学生携带贷款合同回执到高校报到,由高校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回执并盖学校公章,于规定时间内送至县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5)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贷款合同和回执报送经办银行审批。(6)经办银行对贷款合同审批后,发放贷款至学生银行卡。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二、国家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含 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0.3%。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评审和发放
1.学生于每年9月30日前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由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评审,院系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在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待教育部批复后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六)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3%。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评审和发放
1.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院(系)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资格认定和评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待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后,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28%。
(三)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执行;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3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特困生);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评审和发放
1.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院(系)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资格认定,由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报学校。经学校领 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区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资助比例:每年奖励4000名。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评审和发放
1.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院(系)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资格认定,由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报学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待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后,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一)资助对象: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包括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申请、审批和发放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必须在入伍前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网址:http://或http://),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6.学校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发放给学生。
(一)资助对象:毕业时自愿到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是指我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 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 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
(三)申请、审批和发放
1.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向学校领取《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落实有关就业单位后,在毕业当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毕业生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就业协议复 印件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3.学校于次年3月15日前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发放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