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经营协议书内容优秀(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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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经营协议书内容篇一
乙方(转让方):_________
丙方(受让方):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合伙开办了,性质为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经营者(负责人)为,注册号为: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
2、甲方、乙方自愿退出合伙(实际是甲方、乙方自愿转让合伙期间的股权),丙方同意甲方、乙方退伙,并且丙方同意作为受让人就甲方、乙方在合伙中的股权受让。
3、甲方和乙方在三方合伙中的股权经三方共同评估作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整)。
4、丙方作为三方合伙人之一同意甲方和乙方的股权评估作价,并且同意支付甲方和乙方共计(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整),作为甲方和乙方退出该合伙的股权转让金。但是三方合伙期间因经营该店面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必须如实告知并由三方共同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税费、房屋租金、物业管理、及经营小吃时采购产生的对外债务等一切费用)。
5、丙方自受让该店面之后该店面所有的经营权甲方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6、基于三方之间的信任,丙方自愿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不得将该店面转让于他人(第三人)。
7、甲方和乙方于本协议签字时生效并正式退出该合伙。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可以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体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经营协议书内容篇二
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_
一、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二、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1、合伙组织名称:____________
2、合伙经营项目:____________
三、合伙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出资方式:甲方出资,乙方出资。
1、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合伙终止后,甲乙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2、甲乙双方以合伙组织名称________有限公司,向________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取得___________经营业务。
五、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以甲乙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甲乙合伙人同意。
七、合伙负责人及甲乙双方的权利:
1、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九、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合伙人:________签字盖章
合伙人: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体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经营协议书内容篇三
身份证
乙方姓名
身份证
丙方姓名
身份证
丁方姓名
身份证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共同发展、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本合伙项目为花木苗圃供应销售包括各种花草、树木收购、培植、销售。
第一阶段合伙期限为10年20____年12月至20____年12月止。到期后四方协商第二阶段项目规划及合作方式。
1、乙丙丁三方共出资币9万元整作为项目启动及花木购买的费用。全部项目资金交由甲方监管建帐并由其他3方签字。
2、甲方作为项目的技术顾问不出资币。
3、乙丙丁的出资于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并建立专用账户。
1、盈余分配因项目所产生的盈余按照甲乙丙丁每方25%分配。
2、债务承担因项目产生的亏损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照乙丙丁三方每方平均负担甲方不负担。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确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前3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一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2、协议终止后按第四项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进行清算。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持一份。
合伙人甲方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丙方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丁方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个体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经营协议书内容篇四
;个体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住址: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住址:
为维护合伙店铺、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合伙事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
商,就共同经营
第一条合伙目的
所有合伙人致力于共同经营。。。
第二条合伙店铺基本情况
店铺名称:xxxx店
经营地址:xxxx
出资额: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
注册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类型:xxxx店
经营范围:xxxx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自工商部
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条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
(一)甲方姓名: 出资额(单位:万元 ) 比例 %
乙方姓名: 出资额(单位:万元 ) 比例 %
(二)各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在店铺清算
之前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及挪用。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
以货币形式予以返还。
(三)本店铺所有公共账户银行卡均以经营者(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下同)身
份办理(即甲方),各合伙人对公共账目银行卡的卡、卡号、密码等信息有知情权
和使用权,各合伙人使用公账资金时,需向另一方合伙人提供资金使用情况证明,
告知另一方合伙人资金使用用途。各合作人对公共账户资金均有监督和核查权。若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给其他合伙人银行卡密码,银行卡绑定手机的验证码等
信息,则其他合伙人有权选择退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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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个体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订立此协议的合伙人:
1、姓名:身份证号码:_
2、姓名:身份证号码:_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内容:
第二条
第二条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2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
合伙人_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_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17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
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
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
部分。
(三)对于公司在职(全职)的股东以工资的形式支付其劳动报酬,其具体工资额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而定。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商行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商行的合伙
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
立入伙、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_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
1至10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_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三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_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_的人事、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债务;
5、出差使用经费(如果金额达到500元以上,须由其他合伙人同意之后,才能报销出差使用经费)。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
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一进行损害公司利益
的任何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商行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第^一条合伙经营的继续
(一)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伙经营:
1、合伙事业有赢余;
2、合伙事业有转机;
3、合伙人要求延续;
4、合伙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商行名称继续经营原商行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
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
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
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买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手印)
合伙人签名(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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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三人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特拟此协议:
1、需正当理由经过合伙团体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时退伙;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1、对外开展业务,委托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人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人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利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团体签订其他有损合伙团体利益的协议。
2、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工程一切资料具有长期加密性,未经全体合伙人运行,不得擅自外泄。
1、自行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寻求相关部门解决;
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总工程运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则;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日期
个体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经营协议书内容篇七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现有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均由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各占50%股份,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50%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甲方转让给乙方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50%股份乙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柒万贰仟元(¥_______________)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伙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甲乙双方均已认可。
4、自转让之日起,甲方不再是公司合伙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5、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全部财产和经营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四份,交百世汇通贵阳分拨中心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一份,此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一切转让手续。
9、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个体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经营协议书内容篇八
;个体合伙经营协议书(精选3篇)
个体合伙经营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三人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特拟此协议:
一、三人本着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则,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劳动力出资的方式,甲方以资金出资方式。
三、退伙条件:
1、需正当理由经过合伙团体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时退伙;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四、____为合伙负责。其权利是:
1、对外开展业务,委托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人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人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五、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利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团体签订其他有损合伙团体利益的协议。
六、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协议:
1、全体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关系;
2、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工程一切资料具有长期加密性,未经全体合伙人运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纠纷及其解决:
1、自行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寻求相关部门解决;
八、利润分配原则:
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总工程运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则;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日期
个体合伙经营协议书2 甲方:王**身份证号:
乙方:史**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一、合伙经营项目:承包吉林省宏大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南关分公司经营权。
二、合伙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三、出资方式与期限
1、本合伙由乙方出资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其中壹拾万元为乙方出资,另外壹拾万元为乙方借予甲方的出资。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乙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乙方借予甲方出资的壹拾万元同时返还。
四、合伙事务的执行
1、甲方为普通合伙人,乙方为有限合伙人。协议存续期间,合伙人共同委托甲方负责合伙项目的经营与管理。
2、乙方有权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检查合伙事务财务状况。
3、重要财务款项的支出需甲、乙双方协商取得一致后方能实施,否则无效。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合伙经营所得利润,按照每年1次进行分配,其中甲方按照利润的50%,乙方按照利润的50%进行分配。
2、债务承担:甲方为普通合伙人、乙方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甲方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责任。
3、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在未分配前归合伙人共有,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财产承担。
六、入伙、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或订立补充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2、退伙
(1)合伙的经营期限内,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2)一方要求退伙的,应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因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七、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2)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因经营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其他应当终止的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九、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造成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个体合伙经营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________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
法人: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圆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
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
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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